『壹』 1970年上海参加工作,工龄43年,账户养老金8.5万,2013年上海退休可以每个月拿多少
退休待遇与以下几个因素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可能现在就会给你明确的待遇标准的:
一、累计缴费年限。二、历年的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三、退休年龄及退休上年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四、利率因素。五、其它因素。
你这里,只有一个缴费年限,缺的因率太多,没办法答复啊。
『贰』 2013年上海事业编制工人退休金多少。(工龄43年)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专到国家属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叁』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15年,退休在上海领取退休金吗
退休金应该在上海领。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若您在沪首次参保时年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那么在沪参保建立的是基本帐户。当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目前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若您的基本帐户仍在沪,且最后一个缴费累计满十年的地方也在沪,那么您的养老金申领地就在上海,您可在上海申领养老金。当您到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其他参保地转入本市的缴费年限及92年底前连续工龄,下同),那么您申领并按上海标准被核定后,即可从次月起享受按月养老金(此与您其时户籍所在无关);当您到龄且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您可在沪申请延续缴费至年满十五年后再申领养老金。
外地户籍如需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其一,在上海缴纳社保累计满10年。
其二,在上海和外地总共缴纳社保累计满15年。
其三,到达退休年龄时社保关系在上海。
『肆』 2013年上海卷烟厂一般退休员工养老金是多少
以前他们不参加社保,现在同一般一样,但又补贴
『伍』 上海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2013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本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对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确定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按 “镇保”、“城居保”、“新农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人员增加养老金。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养老金增长水平按照月平均增加310元左右安排。增加的养老金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按绝对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本人养老金增加,以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四是按特定年龄档增加,对2012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另外,对上述人员中2012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2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7年出生),以及当年内年满70周岁 (1942年出生)、75周岁(1937年出生)、80周岁(1932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全市约321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全市约45万“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全市约45万“城居保”和“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述各类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自1月25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全部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按各自需求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领取。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陆』 上海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多少具体是怎么样的
目前政府部门还未公布,政策一旦出台,各大媒体包括市人保局的网站都会第一时间报道的,您不妨多关注媒体的新闻报道。
『柒』 上海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上海退休工资是按照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来计算的。
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二十七条 凡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
第二十八条 凡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月养老金,再按个人累计缴费额的一定比例增发月养老金。增发比例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
(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7%。
(三)企业退职人员增发10%;机关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增发1%。
前款所述人员不论在哪个月份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当年按12个月缴费,并按前款规定增发养老金。离休干部、劳动模范、高级专家以及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员等所享受的优惠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7)2013上海退休养老金扩展阅读: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不满5年或者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不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四条 凡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养老金可以终生领取。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已领完的,其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部分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 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可以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捌』 目前上海退休人员,退休金怎么算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27号)、《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的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份;
3、过渡性养老金=“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7]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如下通知:一、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二、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6〕19号)规定的“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现结合实际,就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加发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
二、计算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应当包括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2010年底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从2011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实际计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参保人员2011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1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2012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8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85计算;2013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7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75计算。
三、从2011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前已经按照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作变动。
四、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意见计发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凡低于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水平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其中,按照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统一按照200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566元/月)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统一按照本人2010年底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确定。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1×n)÷N
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玖』 上海退休工人养老金薪增幅度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4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4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每月增加4%(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4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4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9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4年出生)、75周岁(1939年出生)、80周岁(1934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13年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