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标准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标准
根据渝人社发〔2014〕215号文件规定:
“领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基本养老金乘以12个月”、“在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中青年参保人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给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标准,参保人员死亡前每缴费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发给1个月的丧葬补助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标准
1.已领取待遇的死亡人员
根据渝府发〔2008〕97号文件规定:“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
2.未领取待遇的死亡人员
根据渝人社发〔2014〕110号文件规定:“参加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员,领取2000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下同)支付一个月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15个月”。
二、办理死亡待遇需要的手续
(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所需的资料
法定继承人持死者火化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等资料到死者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进行申报。
(二)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所需的资料
法定继承人持死者火化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等资料到死者最后一个参保地或死者领取待遇的社保局进行申报。
三、办理死亡待遇的时间
每月1-20号(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死亡待遇业务,次月20号发放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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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老人没到60岁死亡养老保险能返多少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没到退休年龄人去世,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职工因公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首次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视同工伤死亡的支付4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的支付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死亡的支付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C. 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白缴吗
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不会白缴。具体原因及可领取的补助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丧葬补助:
抚恤金:
D. 社会养老保险死后有丧葬费多少钱
法律分析:如果其妻子(或者丈夫)没有固定收入,符合列为供养遗属的条件,其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养老保险丧葬费受理范围和条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 退休后过世,养老金可以退多少
参加社会保险,希望老了以后有一份稳定的养老保障。但是意外总是难以预料的,有的老人是缴纳了40年的养老保险,刚刚退休就去世。难道缴纳的这40年养老保险就白费了吗?当然不是了。养老保险不仅仅有发给退休老人的待遇,在退休老人去世以后,其遗属也可以继承或者享受有关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