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南省养老保险 最新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3.5%计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并建立数据库的地方,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数据库不完善的地方,可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发放,随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利益平衡的难度大,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9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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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个县(市、区)都上调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总体来说的话郑州上调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辉县市提高到118元;三门峡湖滨区提高至100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扶贫攻坚方案,河南将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兜底作用。
此外,部分地市开始增发高龄补贴,其中,郑州市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70-79周岁、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中金网8月12日
目前,我省建立了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范围。2015年,河南省各级政府为全省1075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等特殊群体全额或部分代缴最低保费9100万元,今年河南省鼓励各地将代缴群体扩大至所有贫困人群。
此外,河南省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去年年底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贫困人口识别办法,开展了贫困村和贫困对象的调查摸底、识别认定、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对象实行实名登记,录入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万贫困人口分布和构成情况,为社保兜底和精准扶贫打下基础。
河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否降低社会保险待遇?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通知也强调,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第七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城乡居保申请,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办理城乡居保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于当月2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报街道(乡镇)服务所。
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九条街道(乡镇)服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第十条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通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计生、残联等部门及有关社保机构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复核无误后,对参保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于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登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果登记人员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登记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暂不具备使用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地区,可暂时使用城乡居保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存折(卡)”),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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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三门峡养老保险怎么交
1、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 社保 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 身份证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 工资 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2、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 养老金 和 医疗保险 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3、三门峡 养老保险 怎么交,根据规定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就可以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 4、再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上述相关证件,到当地的 医保 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③ 河南农村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2022年9月和10月,我打算把各省市的各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情况全部都整理一遍,方便各地区的人来查看,具体来源我也都尽可能做到详尽罗列,方便大家查找。先介绍一下河南省的城乡居民养老的缴费政策。④ 三门峡养老保险认证
不可以!
虽然,灵宝市属于三门峡市下辖县级市,但劳动者办理退休,是按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理的。劳动者养老保险关系在三门峡市的,不可以在灵宝市办理退休,应当在三门峡市办理退休。
现将三门峡市办理退休程序规定摘录如下: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养老保险行政审核审批业务办理程序》
为了规范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行政审核审批业务的办理程序,按照政策公开、规范运作、及时受理、按时办结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业务办理程序。
一、企业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办理程序
凡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退休,享受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前1个月向其档案所在企业或人事档案代管部门提交退休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一式四份。
2、企业人事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管经办人(下称参保单位经办人)对申请退休人员的档案资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申请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人干部身份、工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如果在初审中发现年龄不确定、工人干部身份不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不确定、工龄不确定、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不确定、欠缴养老保险费等问题,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养老保险行政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并到其所在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变更信息,有欠费的到其所在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补缴欠费。
3、初审后,要将申请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然后由参保单位经办人于每月10日前将档案材料及《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报送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核。
4、经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经办人审核、负责人复核核准后,由参保单位经办人于每月10日-19日将其档案材料、审批表报送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退管科。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退管科依据报送的档案材料及《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核对其年龄、工人干部身份、工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是否足额缴费,信息有错误的,按照变更程序变更,有欠费的补缴欠费后再计算其退休待遇。
5、每月20日-25日参保单位经办人将计算完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及《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报送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行政服务科办理审批手续及退休证。办完退休审批手续后将《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一份)送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退管科作为发放养老金的依据存档。
6.经核准退休的人员领到退休证后,于次月26日至28日持身份证、退休证到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退管科进行指纹采集,领取养老金存折。
各县(市、区)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养老保险行政业务管理部门和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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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三门峡义马养老保险
社保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可以进行转移的,其中养老保险可转移个人缴纳部分和缴纳年限,而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仅仅只能转移缴费年限。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转移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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