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没有编制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
在事业单位中,非在编人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超编调动、机构改革、压缩编内制、容领导职数核减等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正式职工出现超编问题。这类人员的编制问题迟早会解决,或者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增加编制,或者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整到有空缺编制的部门使用编制,或者在原单位死等,在原单位出现退休、调动、死亡等自然减员腾退出编制时,按个人条件依次使用。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这类人迟早会有编制,因此,在个人养老数据核定时,会专门设库,暂时采集这类人的数据,参照其他在编人员正常缴纳社保费用,待其入编后调整到在编人员大数据库中。“三支一扶”、进村进社、零就业等项目人员参照执行,都设有专门的临时数据库管理。
② 养老保险人脸认证一年几次
法律分析:养老金认证一年至少认证一次。但是据说有些地方一年要认证4次,所以具体按个人所在地认证为准。认证日期的方式主要分两种。1、无固定期认证信息采集:一年认证一次,每认证一次,即可连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2个月。2、固定期限认证信息采集:规定某段时间集中进行认证,一般为3月至8月底。值得一提的是,前段时间,即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北京市也已启动“手机认证”。有专家表示,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手机进行资质认证已是大势所趋。今后,“手机认证”或将在全国推广,所有退休人员都能省去不少“麻烦”。总的来说,国家对离退休人员和老年人非常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而现在,很多地区已经开始支持“手机认证”,更方便老年人的生活。但是,为了避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我们不能忘记进行手机认证。使用手机认证的话,有地区要求一年内需刷脸认证4次,少一次都不行。假如中断了一次的话,也会影响到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如果认证不成功,可能是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正确,或者照片与识别的对象不一致,需要到当地社保部门去问问,是不是录入信息有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③ 社会保险机构人员编制规定
社会保险机构属于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其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员工编制为事业编。
职责方面,机构需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业务经办职责。同时,工资福利职责也有所调整,县人力社保局机关负责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福利和死亡人员相关费用计发审批工作划入新的社会保险局。
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关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各类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接续转移、中断终止、费用审核结算、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经办和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保险待遇。
执行全县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会计财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表,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执行内部审计,审计稽核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
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建设、日常管理和查询利用,确定、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村(居)卫生室,并对其收费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审核与监督。
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全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信息采集、整理、记录、统计分析工作。
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1—6级)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的管理,负责机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垫底资金经办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