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5年农村户口60岁以上老人每月领多少钱
2015年,农村户口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以领取的国家基础养老金为55元,这是每个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享受到的。部分地区可能会在此基础上增加5至10元的补贴。此外,他们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获得更多的养老金,缴费多,领取的多,缴费少,领取的少。
关于农村户口60岁以上老人申领低保是否需要病志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咨询,以便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
农村户口的60岁以上老人是否可以购买社保,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以李立祥老人为例,他80多岁,一生自主创业,在千岛湖拥有一块位置好、面积大的私人土地。他没有亲生子女,户口本上显示有一个养女和一个名义上的儿子。养女是直系亲属的孩子,由老人抚养;而名义上的儿子则是当年为了帮助别人转户口而暂时放在户口本上的,与老人无血缘关系,且从未有过赡养行为。最近,这个名义上的儿子入狱,失去了民事权利。千岛湖中医院在没有得到老人及其家属同意,也没有老人合法家属签字的情况下,谎称得到在服刑中的“儿子”的签字,将老人送往建德精神病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文件。
农村户口的70岁以上老人是否有福利,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各地可能会有一些福利措施,建议向当地居民了解具体情况。
农村户口90岁以上的老人确实可以获得国家补助。
全国各地已经全面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根据老人的年龄,养老津贴的档次不同,按月发放。以安徽省为例,农村老人(不分男女)年满60周岁,每月发放养老金55元,年满80周岁,每月发放养老金100元。不同地区,养老金的数量会有差异,发达地区会更高一些。
关于农村户口60岁以上的老人是否可以领取劳保的问题,这涉及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如果子女都参加了保险,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不用缴费,直接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上海农村户口的社保,如果参加了社会劳动保险,退休金的计算会根据个人情况,由于缺乏具体信息,无法进行具体计算。如果没有参保缴费,可以领取由国家财政发放的城镇居民养老金,国家拨付75元,上海地方财政也会有所补贴,具体数额需要咨询当地居委会。
农村户口的孤儿每月可以领取的金额,没有统一固定的数目,一般会按照低保的标准发放,而低保的数额也会根据各地居民的可支配平均收入来决定。
关于60岁以上的农村户口老人是否都可以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这是一个全国性的政策,但可能在20%的县进行试点,尚未全国推行。如果所在的县还没有开始实施,可能无法领取。江苏省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该政策。
② 江苏省扬州市2015年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每月交多少线
2015年3月1日起扬州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512元/月,标准二:966元/月;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55元/月。
③ 2015年江苏自己个人缴纳社会职工养老保险缴多少
江苏开始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记者了解到,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时解释,鉴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2014年7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时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73元计算。待省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根据人社厅公布的201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
据了解,参保职工一般按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不过,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则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
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基数下限从2564元提高到2820元,由于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参保职工每月需多掏(2820-2564)×8%=20.48元。用人单位为每个员工则需多缴养老保险费53.76元(缴费比例为21%)。
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让一些收入较低的职工感慨,下月起社保费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资更少了。对此,省人社厅特别发了补充说明,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因此,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由省辖市人社部门确定。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正式公布后,从公布之次月起再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尚未确定。
此外,记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7.8%计息。
④ 苏卅退休养老金2015上调方案出来了吗
养老金调整是以省为单位进行的,江苏省政策已经公布,请参考
江苏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580余万人受益
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省人社厅相关负责同志就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人均调整水平仍为10%,内涵要求较去年有变化
国家明确提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在具体部署时强调今年的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并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新增倾斜群体和新增待遇项目。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因此,虽然国家批复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总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于内涵要求不同,这一调整总水平和往年相比实际是有变化的。
当然,也要看到,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能够保持10%的调整总水平,很不容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事实上,我省在拟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时,也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充分沟通,国家批复我省调整方案时已考虑到我省往年的情况,因此,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普调办法变化不大,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适当加发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员张某,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89元,增加289元。
有条件的企业都应当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支柱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层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实现养老金水平的合理适度增长。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我们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也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作为。
⑤ 二零一五年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调整方案何时岀台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 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
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我省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和苏办发电〔2003〕1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在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的市、县(市),由当地政府筹集解决。
四、其他事项
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在此期间达到70、
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比照本通知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不再另行发文)。
五、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和增加倾斜对象。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财政局,各市贯彻落实汇总情况请于5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和增加倾斜对象的地区,将予以
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补助资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3月26日
⑥ 江苏省社保卡能全省通用么
江苏省社保卡不能全省通用。
2015年2月1日起,江苏省已经统一发放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但是江苏新的社保卡没有实现全省通用。以养老保险为例,全省的政策差不多。 但养老保险还要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 转移是可以的。但不能互相转换。目前国家只出台了征求意见稿的衔接政策,正式文还没有出台。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9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9000-5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这点很重要。
(6)江苏省养老保险新政策2015年扩展阅读:
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⑦ 江苏省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
参保人员退休时,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参保人员本人,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证卡和有关材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⑧ 江苏省201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从55调到70怎样理解
国家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