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地养老金怎么转到本地
外地养老保险转入本地方式:
一、省内转移:
1.社保转出参保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后,交至转出地(即参保地人社局)后,再由转出地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埋歼伍提交至转入地即可;
2.社保转入工作地:携带工作地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和接收函(养老保险)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手续,再将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社保参保凭证、信息变更表交至工作地社保局即可。
二、跨省转移:
1.养老保险转出参保地:经办人员携带好在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市人社局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2.外省转入:参保人或单位代办人携带好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在转入地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交至转入地的社保局即可。
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继承
职工在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以及利息,由社会保险部门一次性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其退还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职工退休后死亡的退还金额=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余额*(退休时个人缴费的储存额/退休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亲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10个月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可以领取定期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改蠢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弯或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 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吗
社会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需要手续:
《参保缴费凭证》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人事档案》
需要向现单位上交原单位的档案。
一、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在转入市就业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收到原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异地养老保险转出流程
参保人员转出前,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核对缴费信息后,经办人员为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经办人员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该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三、养老金异地如何领取:
每家银行对于异地领取养老金的政策不同,经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人可携带“异地取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异地取款手续。手续办好后次月生效,即手续办理完成后下个月可在异地免手续费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可以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
3. 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转出地办理、转入地接收以及材料审核与转移手续等多个环节。
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养老保险权益的顺利转移。
一、转出地办理
在办理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时,首先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提交转出申请: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
2.审核转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出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参保信息、缴费记录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3.打印参保凭证: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会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作为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
二、转入地接收
在转出地办理完转出手续后,参保人员需到新的参保地办理接收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提交转入申请: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2.审核转入申请: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参保信息、缴费记录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接收手续。
3.建立个人账户:审核通过后,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并将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账户。
三、材料审核与转移手续
在完成转出和转入手续后,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具体步骤如下:
1.材料审核: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对参保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包括身份证件、参保凭证、缴费记录等。
2.办理转移手续:审核通过后,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与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3.更新个人账户信息:转移手续完成后,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更新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确保养老保险权益的连续性。
综上所述:
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涉及转出地办理、转入地接收以及材料审核与转移手续等多个环节。在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遵循社保经办机构的指导和要求。同时,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通过这一流程,参保人员可以在不同省份之间实现养老保险权益的无缝衔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规定: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详细流程
【社会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可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第六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如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