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计提本月基本养老保险
1、以员工个人收入总额为基数按20%比例提取由单位承担缴纳,按8%比例提取由个人回承担缴纳。
2、如答果员工个人收入总额达不到当地社保局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则按当地社保局规定的缴费基数按20%比例提取由单位承担缴纳,按8%比例提取由个人承担缴纳。
B. 单位养老保险计提方法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
按照老的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数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120,而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在该办法下,作为基本养老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基础养老金,无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都是一样的,缺乏激励机制。
而按照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就多一些养老金,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计算方案为:(省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首次领取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3、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医疗保险的计算方法: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当月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企业及比照企业工资制度执行的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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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养老保险个人和公司各负担比例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养老保险需缴按照本人工资的8%计提,计入个人账户;
企业则需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10%计提,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D. 养老保险计提比计算公式
在养老保险的缴纳方面,通常会根据员工的个人收入总额来计算。一般情况下,单位需要承担20%的比例,而个人则需要承担8%的比例。这种计算方式基于员工的收入总额进行,确保了养老保险的缴纳能够覆盖所有员工。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员工的个人收入总额可能低于当地社保局设定的最低缴费基数。这时,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将按照社保局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缴纳比例仍然保持不变,即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险权益。
具体到实际操作中,单位需要根据员工的月度收入,计算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以员工的月收入为基数,单位承担20%的比例,即单位需缴纳的金额为月收入的20%;而个人则承担8%的比例,即个人需缴纳的金额为月收入的8%。如果员工的月收入低于社保局设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则单位和个人的缴纳基数将统一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计算。
这种按比例提取养老保险的做法,既保证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充足,也确保了个人和单位之间的公平性。通过这种方式,员工和单位都能够明确各自的缴纳责任,从而更好地保障个人的养老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时,应该详细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