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己交161个月养老金等于几年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回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答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2. 上海退休人员加工资
一、本市2008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先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月。
上述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100元的,补足到100元。
二、2008年12月底前年满70周岁,且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2000元(含按沪人〔2001〕161及169号、沪府办发〔2003〕49号、沪人〔2007〕8号文件规定增加的“补充养老金”,下同)的人员,再按下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34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29年1月1日~193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上述人员按照本条规定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3. 2014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多少
关于2014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2014年江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正式出炉,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增长水平高于2013年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对象为我省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同时,我省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增长水平高于2013年。
按养老金水平分9档并与缴费年限挂钩
另据了解,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方面,将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注重公平和保基本,适度向低收入者倾斜,并扩大低收入群体的倾斜面并加大倾斜力度,共分九个档次。同时,按缴费年限调整,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高龄人员获特殊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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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方面,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特殊倾斜力度,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2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38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86元的标准增加。此外,考虑到这一群体长期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多数人员生活困难,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今年按有关文件规定调整后,再按照高龄特殊倾斜标准的60%增加。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最迟4月中旬发放到位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解决。
据介绍,我省将在3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并将积极筹措资金,协调好银行、邮局等基本养老金代发机构,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最迟在4月中旬发放到位。
4. 2015退休养老金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一)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161.com/)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经费来源
这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上调http://www.161.com
三、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为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0元能领多少
186.3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每年交200元,缴满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为200乘15加35乘15的和除以139等于25.35元,基础养老金为161元,那么,60岁每月能领到的退休金为161加25.35等于186.35元。
6. 2014年北京退休金怎么涨
关于2014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4]48号
2014年03月12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中央在京企业,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7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月养老金在2773元及其以上,低于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月养老金在3770元及其以上,低于4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在477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050元/月的,补足到3050元/月。
五、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050元/月的,补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六、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050元/月的,补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161.com/)
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八、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 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九、按照本通知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463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331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210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十二、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按绝对额普调标准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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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预计2030年养老金多少
300元左右。不同地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不同。
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金额,二是个人账户月养老金金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缴费时间较长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增加基础养老金,筹集和增加的部分资金由当地政府支付。
如果连续15年每年缴纳养老金1500元,将额外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即60岁以后,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是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即1500元X15年/139=161元/月。
我们还是按照国家规定的55元领取基础养老金,所以领取的数字大概是161 55=226。
但是因为这是国家的基础养老金,所以不同省份甚至不同城市的地方政府的补贴是不一样的。在沿海地区,一般按照国家费率每人每月加55元加55元,这样就有226 55=281元/月。
但在一些发达城市,农村人口少,当地政府会有一些补贴,让杨很容易达到300元/月底的标准。
比如福建基础养老金80元,比国家标准多发30元。
福州2016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85元。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居民,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