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北养老金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一)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法律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含流聘退休人员),暂参照本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B. 河北省养老金标准
河北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提高到133元。
河北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3元提高到133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长幅度为8.13%,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缓孙陪幸福感、安全感。
政策依据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331号)文件要求。
河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82号),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凯兆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三部分
一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扰蠢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C. 河北省上调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河北省对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标准已经明确。具体来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40元,而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元。对于缴费年限较长的退休退职人员来说,他们每月还将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同时,根据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1.4%。
此外,对于出生日期不同的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的增加标准也有所不同。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0元;至于193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的金额则为40元。
对于那些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并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他们将根据所在地区的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获得额外的养老金。具体来说,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如果这些退休退职人员在省外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且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的,每月将增加30元;如果相同,则按照河北省的标准调整。
另外,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未达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按照国家及河北省的规定补足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最后,对于那些在1998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员,如果调整后的月增加额未达到145元,将补足到145元。
D. 河北2024退休金涨多少2024河北养老金上调方案公布!
2024年河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于6月27日公布。从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种方式。
定额调整方面,所有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
挂钩调整方面,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同时,按照2023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94%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方面,对于特定年龄段的退休人员,根据其出生年份给予额外补贴。1949年1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外,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根据所在地区类别给予额外补贴。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如果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则按照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特别针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按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调整时暂以当地上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计算,当年数据统计完成后,在下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据实补发。
据了解,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