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地人在北京交了社保,15年后能领养老金吗
外地人在北京交了社保,十五年以后是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领养老金的。
② 北京交社保多少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
十五年。
1、对于外地户口在北京缴纳社保年限满10年、和在外地缴纳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2、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社保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外埠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
3、对于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孝信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对于符合在北京市延长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报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书面协议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留用期间企业和职工双方应继陆段续按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在本市延长缴费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7月1日(含)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全部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本人自愿,可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上述人员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早慎誉险费按以下规定缴纳
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外埠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至本通知实施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中断不属应缴未缴情况。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外埠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至本通知实施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中断不属应缴未缴情况。
③ 北京交社保多少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
法律分析:十五年。根据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在北京交社保十五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④ 北京交社保多少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
法律分析:若缴费年限已达10年,则可以北京退休,享受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若缴费年限未达到10年,则享受的是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的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