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
在养老金开始并轨之后,国家规定了10年的养老金制度过渡期,也就是说从2014年的10月开始,到2024年的9月为止。过渡期的实施也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分为了三类。
如果采用老方法的计算金额比较高,就按照之前的方法发放。如果是用新方法计算出来的金额比较高,可以将新方法比老方法超出的哪一部分,按照下面的比例来发放:
第一年,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将会发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也就是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将会发放超出部分的20%;
过渡期末年,也就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人员将会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
B. 2024养老金并轨 工龄不管用
2024年后,养老金并轨10年过渡期结束,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算方式统一,虽然养老金差距会有所缩小,但并不能扭转养老金差距大的现实。 主要原因是 01,事业单位在养老金并轨后,缴纳了职业年金,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能够多领一份钱。 02,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年限普遍高于企业职工,因此退休后的养老金也普遍较高! 03,事业单位退休后的统筹后待遇,也就是一般说的福利,也会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一般没有退休后统筹待遇! 因此来看,缩小企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不断地探索和改革! 换言之,2024年之后,同一地区,在同等条件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企业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因为计算方法一样,退休后领的数目将是一样的。 这就是说,2024年以后养老金计算方式的统一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对公平,但由于两类人员在退休前工资待遇存在差距,缴费基数不同,福利待遇有高低,不可避免会出现退休后的待遇差距,只不过差距没有以前那么明显了,这是无法改变的。
C. 过渡性养老金领几年
法律分析:自2014年10月起。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十年过渡期,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实行十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起,过渡期为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以前的完全吃财政饭,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法律依据: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后,新农保制度中原参加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原享受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人员,以及城居保制度中原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按照“锁定人群、待遇平稳过渡”原则处理。(一)新农保制度中原参加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规定可以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继续享受,所需资金由新农保基金中的“原统筹基金”承担,使用完毕后由区财政继续承担。(二)新农保制度中原享受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人员按照规定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补贴继续享受,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三)城居保制度中原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按照规定领取的高于基础养老金的100元继续享受,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照50%和50%的比例分担。
D. 过渡期养老保险截止到哪年
法律分析:过渡期养老保险是2014年开始截止到2024年。各省落实养老金并轨方案的过程中,多省都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法律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在理顺分配关系,加快个人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进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确定。为适应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提出两个实施办法,由地、市(不含县级市)提出选择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由市人民政府选择,均报劳动部备案。各地区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两个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四、为了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地区应当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可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五、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六、各地区应充分考虑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件涉及长远的大事,对企业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发放养老金的标准和基金积累率等问题,要从我国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人口众多且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等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在充分测算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安排。要严格控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比例和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水平,减轻企业和国家的负担。七、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等基础工作,严格控制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切实搞好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并努力实现其保值增值。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额,除留足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百分之八十左右应用于购买由国家发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基金的其他用途。养老保险基金营运所得收益,全部并入基金并免征税费。八、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逐步将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技术条件和基础工作较好的地区,可以实行由银行或者邮局直接发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通过在大型企业设立派出机构等办法,对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将主要由企业管理离退休人员转为主要依托社区进行管理,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 2024年退休工资并轨
截至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并轨过渡期已经过去了八年,等到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定办法,将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定办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