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潍坊市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9%,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6、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 潍坊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潍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为: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辞职后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1、养老保险:辞职后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新单位或户籍地,同城转移或异地转移均可。新单位会继续为您缴存养老保险,同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可以累计计算,即使中间中断也可以。
2、医疗保险:辞职后医疗保险同养老保险一样可以转移到新单位,同城转移或异地转移均可。新单位会继续帮你缴纳医疗保险,其可以累计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中间中断可能会影响享受医保待遇。例如成都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不能补缴,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3、失业保险:辞职后员工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辞职后失业保险关系自动解除。部分城市失业保险待遇与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但具体必须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4、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无需缴存,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自动解除。辞职后继续找工作的,由新单位按照规定缴存生育保险。不同城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不同。
5、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存,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自动解除。辞职后继续找工作的,由新单位按照规定缴存工伤保险。不同城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不同。
6、住房公积金:一般员工离职后继续在本地找工作,则住房公积金会转入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如员工离职后前往异地找工作或回户籍地上班,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但部分城市规定,城镇户口职员单位离职是不能提取公积金,具体根据本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潍坊社保缴费档次表是多少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费8%;2、医疗保险单位缴10%,个人缴费2%;3、工伤保险单位缴0.3~2%,个人不缴;4、失业保险单位缴1%,个人缴为0.5%;5、生育保险单位缴0.8%,个人不缴;6、住房公积金单位缴12%,个人缴1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4. 2023年潍坊市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近期,山东省潍坊正式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对保险费筹集标准进行了调整,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并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市471万城乡居民受惠。
按照最新规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年最多缴5000元。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为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相关权益,在本次调整中,我市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归集的养老保障资金也将落实到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
据介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或被调整土地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地后不实行调地安置的,征地所涉承包户的所有成员均为保障对象。其中,对于保障对象中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对于保障对象中未满16周岁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预存账户,待符合条件后,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按照相关程序记入本人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在丧葬补助金方面,按照新规定,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可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丧葬补助金。
5. 山东居民养老2024缴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通知,2024年山东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
2、政府补贴:对于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政府补贴30元;对于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政府补贴60元;对于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政府补贴90元;对于选择600元至8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政府补贴120元;对于选择10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政府补贴150元;对于选择2500元至30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政府补贴180元。
3、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的资助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山东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设定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同时考虑到不同经济条件的居民,设置了多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的设定可以激励参保人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提高个人账户的积累。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的提供可以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提高参保率。
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应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养老需求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同时,关注政府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缴费档次,以充分利用政府补贴。此外,鼓励村(居)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共同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综上所述:2024年山东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定了十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与缴费档次挂钩,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也有所提高。参保人应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养老需求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并关注政策变化,充分利用政府补贴。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为参保人提供资助,共同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