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灵活就业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
灵活就业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在属性上一致,都属职工养老保险范畴。
关键区别在于缴纳方式: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全由个人负担,以深圳为例,深户需缴纳缴费基数的21%,非深户需缴20%,其中深户多缴的1%用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工作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职工与单位按比例共同承担,个人需缴8%,单位需缴15%,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部分。
灵活就业或由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有无差异?答案是否定的。退休时养老金计算主要依据缴费工资、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积累额、以及退休时当地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因素。
无论是个人灵活就业参保还是工作单位参保,退休时养老金计算公式一致。在缴费基数和年限相同时,两者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完全相同。
计算基本养老金涉及两部分:统筹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依据退休时的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基于退休时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和计发月数计算。
综合计算公式来看,灵活就业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在领取的养老金上并无区别,关键在于缴费年限、缴费工资、个人账户积累额、退休年龄及养老金计发基数等。
⑵ 个人自费在社保局买的(单项)【养老】保险,属于哪个种类的保险
属于养老保险,关系到我们个人退休以后退休工资的待遇高低,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了
⑶ 单位交养老保险和个人交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属性本质不同 企业缴纳的保险是五险,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退休后能够享受退休待遇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而我们自己缴纳的社保属于城乡居民保险,这是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这与职工保险是本质不同的两类分类,不能统一待遇。虽然个人缴纳社保也是参加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交费钱数、待遇跟职工的还是有所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 养老保险的险种分几种
养老保险有以下几种: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蔽郑汪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这类养老保险属于社保中的一种,自愿参保,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交,缴费金额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选择,每年的保费从100元-6000元之间,只要是当地户口或持有居住证都是能买的。其退休金是包括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丛慧中基础养老金不同城市会有不同,内地城市大约宏仔是200元左右,沿海地区从300元到1200元不等。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同属社保,在职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买。在职人员是公司和个人按比例缴费,一般个人承担缴费基数是8%,一般在两三百以上。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档次,一个月至少是五六百以上。
退休后可以拿的钱,假设职工平均工资在5000元左右,连续交15年,最低月交五六百,到了60岁退休金有1000元左右。职工养老保险是必须缴满15年的。
3、商业年金保险
商业年金险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可以约定时间开始返还,如从保单第五年或者约定年龄开始领取年金,保障期限有多种选择,有保5年、10年、15年、20年及保终身等更长的时间。年金险选择追加万能账户方式,资金可以自动进入万能账户中复利增值,日常可以随机领取,使用灵活。还有的年金险带分红,除了生存领取外,还会有红利,只是收益不确定。
4、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类保险是年金险的一种表现形式,通常是约定在55岁、60岁或65岁开始领取固定金额,可以自行选择按年还是按月领取。这类型养老保险,保险利益确定,基本都会有保证领取的时间,若保证领取期内身故,没有领完的可以给受益人。
5、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有分为固定额度终身寿险,还有增额终身寿险,保障内容是只有身故高残,但是可以通过其现金价值来体现这类保险的理财属性。终身寿险现金价值高,如增额终身寿险是按照固定额度复利递增,现金价值增速快,可以通过减保的方式来领取现金价值来作为养老金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