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东莞社保养老金怎样补交
以下是从东莞社保局找的资料,详细请看下文:
问:请问在东莞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
答: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
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以
申请补缴。或者是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上述要求,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亦可申请。
【承办机构】:东莞社会保障局
【办理业务】: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
【咨询电话】:0769-12333
什么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1、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
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2、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1条,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
一次性补缴社保费需提供什么资料?
1、身份证及户口簿;
2、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
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
【备注】:如不能提供原始档案,需填写《遗失档案的未参保企业人员情况表》。
补缴手续
1、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
2、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
【补充说明】
1、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2、缴费比例为20%,其中缴费基数的12%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3、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收取利息、滞纳金。
4、办理一次性缴费前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清全部费用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到一次性缴费受理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
补缴过程常见问题解答
一、我爸爸是东莞本地人,2010年之前在东莞某单位上班,但是因为单位无生产经营能力所以单位被迫倒闭了。现在我爸爸没有参加职工社保,也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问可以帮我爸爸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吗?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按照规定,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
手续。缴费基数为不低于申请一次性缴费时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二、请问在东莞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用一次性补缴手续?
答:广东省户籍,至2011年7月1日前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
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可以
申请补缴。或者是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已参保人员且符合第上述要求,并与单位(不含现工作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亦可申请。
三、请问申请补缴东莞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应该去哪里办理?
答:广东省内户籍非东莞户籍,申请人在原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如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到工作时间最常的原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东莞户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
2、身份证及户口簿;
3、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参保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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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东莞为什么不给我们06年以前退休的补发退休金
东莞不给我们06年以前退休的补发退休金原因:对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补发退休金。 东莞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0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的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于近日补发到退休人员的个人帐户中。 发放养老金,乡镇领取人需在领取人的领取证盖章,领取人必须在“养老金发放记录卡”上签字。
❸ 东莞养老金每个月什么时候发放
东莞养老金在每月10日发放到参保人办理的社保卡上。参保人达到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当月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