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民办教师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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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最近出台了一个政策,但你爸早就被辞退了,辞退原因是什么?
马上会出台农村养老保险,你爸可以办。现在补办城镇保险交的钱太多了!!!你愿出钱当然可以。
关于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的指导意见
(鄂教师[2009]11号)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各市、州、直辖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为妥善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经研究,决定一次性将其纳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参保对象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法【2001】14号)规定被辞退的民办教师。
辞退时间以当地实施鄂办法[2001]14号文件明确的具体时间为准。
二、参保办法
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费的缴纳
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比例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辞退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由当地财政负担12%,个人负担8%;被辞退后所需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基数为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995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个人账户
1996年1月1日起,按缴费基数的8%,为参保人员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及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仍不满十五年的,可允许其继续缴费至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交满15年的次月开始计发;对参保时已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补缴资金到位的次月开始计发。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嘱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
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列公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相关问题
(一)对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辞退民办教师,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辞退民办教师个人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平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60%,市(州、县)财政负担40%。省级财政补助分三年到位。
(三)对于财政补助涉及人数较多、补助资金数额较大,一次性补缴单位部分确有困难的,可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分期缴纳。
(四)原辞退民办教师从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加社会保险,被辞退前从事民办教师期间的养老保险按上述办法缴纳,补缴的缴费年限和补建的个人账户与现在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五)按照鄂办法【2001】14号精神,实施离岗退养并按月领取退养费的,不纳入此次参保范围。
四、有关要求
(一)解决辞退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工作实行地方责任制。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其他人员盲目攀比,产生新的不稳定因数。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认真做好辞退民办教师身份认定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人员,结合被辞退时的相关资料,切实做好辞退民师的参保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严肃政策纪律,各地一定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执行,凡与本《指导意见》不一致的,要按照此文件进行规范。
B. 湖北省民办教师养老问题
实际上就是用自己的钱到60随后给自己发工资而已。政府补贴的太少,但是也没有办法,因为民办教师问题早已经在2000年左右全部解决了,你爸爸的这个下岗实际上就是辞退,当时有一笔补偿金的,很少,现在给你解决养老的问题,实际上并不是因为老师的身份,而是为你解决一点点实际困难而已。已经和教育、教师没啥关系了。
C. 政府对民办转公办的老民办教师中人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这个政策的要点来着重介绍了养源老保险教龄补贴政策。对于已经离岗的民办教师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中小学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按照自愿的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养老保险教龄补贴标准暂定为教龄每满1年每月补助10元,教龄按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工作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按照这个政策规定,比如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为100元,如果你有三年教龄的,基础养老金就会增加30元,如果有五年教龄的,基础养老金就会增加50元,相当于比一般的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增加了一个教龄补助。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教龄补贴。
D. 湖北民办教师养老保险的问题
养老金现在是无法准确计算出来的
只能告诉你计算办法
(退休前1年当地社平工资+个人指数化工资)/2*交费年限*1%+(个人账户余额/139)
指数化工资就是历年交费基数的平均数,基数高,个人指数化工资高,时间长,领取的比例高,同时,基数高、时间长,个人账户余额也更多,原则就是多交多得
所以,不能说就是1000多或者300多,要看具体情况决定的,我估计不会300多那么少,但也不太可能有1000多
至于国家补助这个东西,那就说不清楚了,你得让你老爸回去问问才能知道了,还有一点更关键的,原来的教龄是否可以视同交费时间,如果可以视同的话,养老金就会更多啦,这点也要问问清楚,只是交15年的话,养老金是比较少的
E. 2023年原民师待遇
时间来到11月中旬,离2023年春节日益临近。今年养老金第18年调整已在7月底完成;7月,全国城乡居民养老金迎来了第4次上涨,11月至12月将是养老金重算补发的窗口期,一个又一个的养老金好消息如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