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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对养老的关注度

发布时间:2024-12-22 08:12:20

『壹』 农村65岁以上的老人日趋增多,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呢

农村的养老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它既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也是稳定农村经济的重点,近些年,国家制定了许多的利民政策,大多都倾向于农民,比如振兴农村,建设美丽乡村,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新农合等等,因为农民幸福了,全国人民也就都幸福了,但是摆在现实面前最困难的是农民养老问题,他们的老年生活如何保障呢?



总之,农民养老问题任重而道远,农民辛苦一辈子,年纪大了却还要为晚年生活担忧,既要靠政府也要靠自己,生活不易,你们有什么办法来提高农民养老金吗?

『贰』 为什么农村很少有人买养老保险,农村老农道出了真正原因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通过部分地方的试点逐步推广建立起来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原有的以计划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制度转型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重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只有建立和完善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彻底解决农民老龄化的问题,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一、我国农村现行的养老模式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开始明显的表现出来。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现在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三种模式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而社区养老模式则是一种新的尝试,以上四者共同构成了农村养老体系。
(一)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是山东儒家文化的“孝”的强调,是中华民族绵延了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的义务已经变成了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内在责任和自主意识,是其人格的一部分。这在广大农村也表现得毫不例外,而且由于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实施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不太具备,家庭在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慰籍方面又具有无可替代性。因此,目前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养老的最主要模式。但是,这一方面不符合养老社会保险的基本要求,
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农村人口政策要求,特别是在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近二十多年的今天,农村人口结构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高龄少子使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环境不复存在;同时"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也是对农村劳动者又一不公平待遇,使农民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国民待遇,使政府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中的职责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二)土地养老模式
土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活的基础。土地对农民而言,既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农村老人可以依靠土地收入解决一部分生活来源。在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之下,用土地维持最基本的生存,可以说土地是他们最稳定也是最后一道养老保障安全网。但是要考虑到年迈的老人能做的了什么,如果要是不可以劳作的老人怎么办,这个方式养老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
(三)社会保险模式
1992年民政部于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即为“农村社会保险”开了先河。在方案中,提出了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共同付费,由社会统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新思路。该方案于1994年在一些农村经济发达和比较发达地区开始试点。其主要做法是,以县为单位,根据农民自愿原则,在政府组织引导下,从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险基金以农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实行储备积累的模式,并根据积累的资金总额和预期的平均领取年限领取养老金。
(四)社区养老模式
社区(含乡镇)养老是指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仿照城镇企事业单位的做法,给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社区养老的实施范围比较窄,往往受制于该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所以不容易推广。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也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保证。然而,不容否认的是,以《方案》为基础建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先天不足”,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问题,面临着一些不容回避的难题和困境。
(一)存在问题
《方案》确定的养老保险模式虽然在增加透明度、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促进农民储蓄意识、改变农民的家庭观念和生育意愿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实质上“完全积累、自我平衡”式的商业储蓄保险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1、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以民政部制定的《方案》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稍作修改后制定的。其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特别是对保险基金的流失和挪用等行为,未规定有效的限制和惩罚措施。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农保基金积累总额198.58亿元,其中收回本息有困难的基金12.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0.68%。可见,目前农村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还相当严重。正是这种不稳定的制度和屡见不鲜的违规行为让农民感到后怕,积极性不高,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困难重重,大部分地方强调农民自愿参加养老保险,这与社会保险的本质相违背,不利于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2、国家重视不够,养老保险滞后
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城镇社会保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国家对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甚重视,投入很少。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保险费的筹集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辅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农民的个人账户完全由个人交纳,国家并无责任。这表明社会保障仍基本是或主要是城镇职工的。
3、自给来源不足,吸引力小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集体补助不到位或数额太少,或只在部分地方或部分人身上得到体现;国家政策扶持,仅限于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扶持政策;地方财政,除经办机构费用(一些地方此项费用财政也不负担),也没有其他扶持政策。在缺乏强制性的情况下,仅靠以上政策,其吸引力太小,难以发挥吸引作用。
4、基金增长速度慢,入不敷出
基金增长速度跟不上养老金发放的增长速度,出现负增长。农保基金增值方式主要是存入银行、购买国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国家债券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都很高,因而给农民承诺的保险给付率也高达12%,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债券和银行存款利率多次下调,致使基金增值缓慢。加上缺乏稳定的投资渠道,农保基金入不敷出,出现负增长。
5、违规存放农保基金,造成巨额损失
一些地方将农保基金违规存入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有的因经营不善亏损破产,致使存入的农保基金无法取出造成损失,形成支付危机,参保的农民上访事件亦时有发生,并有越来越多的人要求退保,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原因分析
作为新生事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出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仔细探究其原因,无非是以下几方面:一是传统观念依旧,现代保险意识尚未形成。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民首选的养老途径,这属于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是东方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表现。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广大农民实现自我保障的意识淡漠,现代保险意识尚未真正形成。二是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有些地方的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为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补助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集体经济发育不良的地方,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也势必缓慢,即使有余钱,农民也将其绝大部分用于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购买,对于参与养老保险则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三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破坏基金的完整性。保险基金处于属地分散的管理状态,分割管理的小规模基金难以进行多样化投资,很难达到让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基金管理还受到地方行政干预,挪用、盗用现象屡见不鲜,破坏了基金的完整性。四是改革措施不配套,束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至今,中国农村仍有几千万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都没有解决,又如何解决得了养老问题呢?而养老本身又不只是一个吃穿问题,还牵涉到医疗、服务等问题。由此可见,其他制度改革的不配套也束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手脚。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及出路
未来20年中国老龄化迅速加快,农村养老将呈现出新的格局:新型的家庭养老将居于主体地位,社会养老保险将得到新的强化,从而与其他养老保障制度一起共同为农民养老建立一道比较可靠的屏障。我们要从现有体制本身去寻找问题根源,以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加快法制建设,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
市场经济本身是法治经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社会政策的形式。我们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应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农村社会稳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对农村老年群体实施的社会保障,是作为调节社会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其次,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步伐,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方面,应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吸收到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中,依靠法律的强制性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老年基本保险制度的建设。再次,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以更好的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
(二)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扶持力度
社会化养老的主体是社会,是以社会运作的方式实现的。而能够代表社会、管理社会的主导者是政府。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强调个人应承担义务是对的,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推卸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应当考虑如何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鉴于目前我国政府财力有限,城乡差别还比较大,可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根据当地维持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设计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险标准,可以适当把支付养老保险金的年龄推迟到65岁。2002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的老年人约为5400万,按每人每年补贴300元计算,共需资金162亿元,仅占财政收入的0.86%(2002年我国财政收入为18914亿元),由政府财政负担这一支出应该没有问题。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达到1362亿元,比上年增长38.6%,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用于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即136亿元),中央政府应该有能力履行这一职责。不足部分可由地方财政来负担,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险所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型”,才能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三)发挥家庭养老的优势,再造土地的保障能力。
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这为家庭养老制度的实行和巩固奠定了思想和文化基础。尽管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使农村的家庭趋于小型化,家庭养老受到一定的威胁;从长远的观点看,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进步,养老方式必然将由家庭向社会过渡。但现阶段,由于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原因,农民养老不可能完全依靠社会,家庭养老仍然是老年保障的主要形式,必须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优势。政府可以从制度建设上鼓励农村家庭养老,例如给予税收政策的优惠和适当的收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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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关心农民养老问题的人特别多,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国己经步入人口老龄化时代了,现在我国六十岁以上老人就有2.55多亿人,其中农村老人就有1.44多亿人。而城镇退休老人在国家的十几连涨,真正地实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幸福晚年生活。可这1.44亿多农村老人,至少有一半多老人只能领取养老基础金,不足以维持养老费用,还要靠自己去劳动或儿女资助来弥补养老费用不足部分。为了让这些农村老人,也能安度幸福的晚年,才会引起更多人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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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农村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

幼有所依、老有所养,不仅仅是为了生命的延续,更是为了社会的延续。“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的出现折射出社会“养老难”的问题。面对社会不断增多的老人,和那些城市年轻人留在农村的父母,如何发展符合实际、方便优质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体系?

农村老年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

与城镇老年人相比,农村老年人的故土、家庭观念更深厚更强烈。因而,农村老年人更愿意选择 居家养老 。几千年来,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解决,靠的就是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经济上的供给和生活上的照料,也就是靠传统的家庭养老。

现代意义的 居家养老 ,同传统的家庭养老不同。虽然老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仍然居住在自己的家庭中,不仅家庭成员(包括子女、配偶以及老年人自己)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而且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志愿者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 医疗护理 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政府则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居家养老把社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创新和超越,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

农村的空巢老年人所占比重比城镇更高。农村空巢老年人中,相当一部分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甚至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他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别人照料,许多老年人一日三餐、甚至喝口水解渴都成了难题。在家庭成员越来越难以承担空巢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籍重担的背景下,健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从全国来看,绝大多数老年人愿意也只能选择居家养老,农村老年人愿意和只能选择居家养老的比例更高。因此,在农村发展养老服务,重点只能放在居家养老服务上。

农村老人当前最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哪些?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低。一方面,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就更低。另一方面,城乡老年人的养老金水平差距较大。尽管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金的国家标准是一致的,但实际上各地为城镇老年人提供的基本养老金要高于农村老年人。而且,老年人的后顾之忧还相当强烈,担心今后出现难以应对的意外情况,因而有钱也不敢花,要储存起来。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尽管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但目前仍然集中在最基本的需求层次。调查发现,医疗保健、休闲娱乐、家政服务和陪同聊天,是农村老年人当前最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养老服务项目,必须更有针对性,既要考虑到满足老年人“大众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也要充分考虑到老年人“小众化”的需求,充分做到有需求有供给,供需相匹配,以满足老年人对更加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

探索农村综合性养老模式

依托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发展兼具日间照料、短期托养、互助式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在农村,这三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不宜分别设立,以尽可能节约资源,避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重复投入和浪费。年轻人白天要劳作,家里老人无人照料,日间照料可以为他们的老人提供必要服务,也可以解决目前许多老人的做饭送餐问题。短期托养则可以有效缓解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的压力,使他们得以喘息,所以也被称之为“喘息服务”。互助式养老,就是年龄小的老人照顾年龄大的老人,身体好的老人照顾身体较差的老人,老人之间互相帮助,共度晚年。

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是发展城市 社区养老服务 的重要方式,同样适合于农村。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空置民房。在行政村和农村小学的合并中,也出现了许多废弃的行政村办公用房和学校用房。这些闲置的农家大院、废弃的行政村办公用房和学校用房等都是宝贵的资源,通过租赁、转让或划拨,加以改造和修缮,完全可以用作发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和互助式综合养老服务设施。

鼓励发展“上门”养老服务

一是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村民自治组织最了解本村老年人的具体情况,最清楚谁家需要什么样的帮助,村民自治组织要把服务本村老年人作为本身应承担的职责。

二要引入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农村老年人迫切需要的诸如洗衣做饭、洗澡清洁、陪同上医院、代购日用品药品、打针用药、维修家具电器等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微利行业,甚至很难赢利,行政村和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土地、税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对政府“兜底”的老年人和困难老人,村集体和政府部门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和提供必要补贴的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解决这些老人的养老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敬老尊老志愿服务组织。共青团、农村中小学,以及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都应该支持各类养老敬老尊老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力所能及又适合居家老人需要的上门志愿服务。

建立“接地气”的农村养老机构

提倡和鼓励民间资本、爱心人士和社会组织举办面向农村老年人的小型微型和家庭式养老机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面向的主要是中低收入的农村老年人,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土地、资金等各方面提供更多的扶持,鼓励民间资本、爱心人士和民间组织举办面向农村老年人的这类养老机构,就近就便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入住服务。

小微型和家庭式养老机构的发展,一方面,可以为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等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创造机会;另一方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就近、收费低廉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一种家庭式的养老氛围,能够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

总之,解决农村父母的养老问题,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了更好地满足亿万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我们要努力走出一条实实在在“接地气”的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村老年人实际,供需相衔接、质优价廉、方便可及的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之路。

『伍』 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好政策的赞美

“养老”一直是中国人重视的、关注的,从古至今,我们国家这种忠孝的理念一代代传承下来。现今经济和生活水平都发展迅速,表面看大家一无所缺,实际每个人都背负着沉重的生活压力,上有老下有小对于中年人来说压力更大。尤其在农村的年轻人都选择去城市打拼,留守老人的“养老”一事似乎多了很多不确定。好在国家一直很重视“三农”问题,还提出了针对农村国家养老计划,下面汇商所网贷平台小编带大家看看那些人可以享受这一计划。
一、农村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由于各种原因,一些老人五儿女可以依靠。这些孤寡老人年满60岁之后,基本就没有工作能力了,因此也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因此养老成了一大问题,因此这些人也是国家的重点扶持对象,被纳入了国家养老计划。
二、农村退伍军人。农村地区当兵的军人不在少数,国家对于农村退伍军人不会亏待,很多地区都开始陆续出台退伍军人养老政策,在军人参军期间,部队会给军人按照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等军人到了60岁,就可以按时领钱了。
三、中小型企业就业的农民。由于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少。很多农民为了提高收入,都纷纷进入企业打工。进入企业后,政府规定相关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以保证农民工在今后的生活中有保障,对于这部分农民来说也有了部分养老保障。
四、农村失地农民。对于农民来说最重要的无疑是土地了。很多农民朋友因为政策原因或者其它原因导致失去了土地。生活失去了依靠,对于这部分农民国家出台了失地养老金计划作为补偿,失地农民可以以此得到经济支撑。
五、临时性就业的农民工。有很多农民朋友很难获得一份固定稳定的工作,只能干一些季节性、流动性、地域性比较强的工作,这种工作极其容易下岗,国家针对这来人群制定了“全民参保计划”,为他们以后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我们每个人奋斗了一生之后,都希望老的时候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对于这些因为各种特殊情况无法安享晚年的农民朋友来说,出台的农村国家养老计划无疑是雪中送炭,让我们时刻怀着一颗感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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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现在农村的老人那么多,哪种养老方式最受农村老人欢迎

在乡村里抄边,现阶段的状况依然活到老干到老的情况。因此这种情况下,让我们感觉乡村里边是没有离休一说的,如今很多人都期待乡村里边有离休的衣食住行,乡村里边的老年人能够更为悠闲自在的衣食住行。那就是靠自己的,那样这种情况让我们如今就给大家剖析一下子,乡村里边的老年人应当如何养老。

『柒』 农民养老金为什么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是在关注哪些方面呢

农民养老金已经变成上亿农民最关心的话题,因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负荷率,献上了最宝贵的美好年华。他无报酬的大兴水利,把最优质的粮食作物交完公粮,到了晚年,国家繁荣富强,按道理理应融入照料,因此提及农民养老服务大家十分强烈反响,不过不是领导者没有功效。与此同时国家条件好了,就会有好政策的,若想信党想信政策。人老了不易,没钱更不容易。

从前的农民仅有默默奉献。她们种田,交公粮,供奉人民,援助国家基本建设,对国家财富的积累做出了卓越贡献。这也是所有人毫无疑问的事实。现在这些60岁以上的农民,并没有视作缴费期限(养老保险交费),和工人不一样,她们不可以取得退休养老金。她们每月仅有10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这显然不合理。工人、农民是兄弟,同是国家建筑者,为什么就并没有同样的养老待遇?难道说就是因为以往农民并没有拿工资,并没有报酬?不能把农民的甘于奉献做为不给他们退休养老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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