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登记表如何填写
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原从事临时性工作 单位名称
单位经济类型 国有专企业□、集体企业□、股份企业□、私有企业□、外资企业□、其它企业□
工作时间段 __年__月至__年__月在________
属__年__月至__年__月在________
__年__月至__年__月在________
是否了解####号文内容 是□ 否□
是否按#####号文自愿参加养老保险 是□ 否□
申请人签名(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备注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说明:申请人需携带①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原始工作经历材料
经办人: 经办时间:
⑵ 农民工养老保险减少表格如何填写,单位编号和个人编号,中断原因选择哪个哦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社会保险如搜经办机构: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年月日
•1•
缴费单位名称电话
单位住所(地址)邮编
税务登记证号
公商
登记
执照
信息执照种类
执照号码
发照日期有效期限
批准
成立
信息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批准日期
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
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缴费
单位
专管员姓名
所在部门
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开户银行户名
银行基本帐号
•2•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参加
险种
及
日期参加险种参保日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养老保险年月
医疗表现年月
失业保险年月
工伤保险年月
生育保险年月
所属
分支
机构
信息负责人名称地址
有关
数据年末职工人数人
年末离退休人数人
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年
社会保
险经办
机构审
核意见经审核,符合社会保险登记的有关规定,渣庆历同意登记。
经办人(章)单位负责人(章)社保机构(章)
•3•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共商登记或有关差搜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共商登记、领取共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共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共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额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共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根据其经费来源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大类,其中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注明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5.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发放登记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8.本表一式四份,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劳动监察机构一份。
9.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原登记事项变更事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缴费单位
专管员姓名姓名
所在部门所在部门
单位类型单位类型
隶属关系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基本帐号银行基本帐号
登记证编码登记证编码
备注
社会保
险经办
机构审
核意见
经办人(章)负责人(章)社保机构(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5)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年月日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批准注销、解散等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注
销
因注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
破产(关闭)()
兼(合)并()
分立()
批准或宣布终止()
迁往外省市()
其他原因()
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证注销日期
参保单位指标人:社保机构审核人:
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码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隶属关系1、省属2、中央属3、外省市属4、部队属
单位性质1、国有2、集体3、股份制4、股份合作5、联营6、合作7、私营8、外商9、港澳台投资企业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经办部门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单位参保日期单位停保日期及原因
职工人数职工月缴费工资基金合计
离退休(职)人数离退休(职)费用合计
说明:1、本表为首次参保是填表,参保后如有关内容发生变化时,须重新填表。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
填表单位(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户粮
性质参加工
作时间用工形式首次缴
费年月缴费情况说明月缴费工
资基数备注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情况表
单位编号:
说明:1、用工形式:(1)原固定工(2)合同工(3)农民工(4)个体
2、首次缴费时间:指参保职工第一次参加养老保险的时间,即固定工为1994年4月,合同工为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为第一次调入企业时间。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
填表单位(章):填表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加表
单位编码:
姓名社会保障号户粮性质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首保年月缴费情况说明增加类型应缴年月月缴费工资基数劳动合同号
附列项目期初职工人数期初企业月缴费工资合计(元)
本期增加人数本期增加缴费工资数(元)
期末实有人数期末缴费工资合计(元)
说明:1、增加类型:(1)新参保:指首次参保。(2)续保:指同一社保机构转入,不须转入个人帐户。
(3)转入:指不同社保机构个人帐户转入。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于当月20日前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
3、缴费情况说明栏如填写不下,请往下填。
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减少表
单位编码:
姓名社会保障号减少类型停缴年月月缴费工资基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附列项目期初职工人数期初企业月缴费工资合计(元)
本期减少人数本期减少缴费工资数(元)
期末实有人数期末缴费工资合计(元)
说明:1、减少类型:(1)中断:包括辞职、辞退、开除、除名、解除合同、参军、上学、劳教、劳改等。
(2)终止:包括死亡、出国定居、外省农民工停保等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情况
(3)退休:包括退休、退职
(4)转出:包括个人帐户转往不同社保机构或同一社保机构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于当月20日前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
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离退休(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姓名性别□男□女民族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是否中共党员□是□否入党时间______年___月
离退休(职)类别□离休□建国前老工人□正常退休□退职□因病提前退休□因工伤残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破产转制提前退休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年___月离退休(职)时间______年___月离退休(职)时工作单位
离退休(职)时所担任党政职务职称(中、高级)职称评审时间______年___月职称聘任时间_____年___月
入伍时间______年___月军队转业时间______年___月转业时职务本人联系电话
劳模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曾获荣誉称号(省部军级以上)
因工伤残等级(1-10级)统筹外项目发放金额(元/月)发放方式□银行□邮政□电汇□单位代发
特殊类别□孤寡□高龄(75岁以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个人特长爱好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所在社区名称
长期居住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所在社区名称
联系人姓名与离退休(职)人员关系详细地址电话
备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业离退休人员减少申请表
单位编码:
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性别离退休时间变动
原因死亡(减少)时间养老待遇月/元
丧葬费
抚恤费
备注
离休退休退职
附
列
项
目
期初离退休(职)人员数
期初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费
本期增加离退休(职)人数
本期增加离退休(职)人员费
本期减少离退休(职)人数
本期减少离退休(职)人员费
本期末实有离退休(职)人数
本期末实际离退休(职)费
说明:此表系离退休人员发生减少变动时由企业当月填报,一式二份,一份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请企业及时填报。
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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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表
1、参保登记参保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近期发放工资单、地税登记号,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经县社保局审核后填发《社会保险登记证》。2、申报费基参保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填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册》,并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和工资发放清单,由县社保局核定年度缴费基数。3、基金缴拨县社保局每月25日前将次月的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传递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征缴,缴费单位每月10日前到地税部门申报并缴纳养老保险费。4、人员增减缴费单位增加职工,须填报《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增加)花名册》,并附新增职工转入清单;减少职工,须填报《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少)花名册》,在职职工死亡,缴费单位提供死亡证明,由县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5、关系转移职工在统筹范围内调动,须提供该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少)花名册》及调动函,县社保局开出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职工跨统筹范围调动,须提供该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少)花名册》,调动函及调入地的社保机构的名称、账号、开户行,填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县社保局开具个人账户转移清单。6、待遇审核用人单位携带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个人档案、《职工退休审批表》以及本单位书面报告,报县社保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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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什么是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开户办理的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⑸ 单位养老保险怎么申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及指南
一、社会保险登记
(一)开户登记
单位向机关事业社保险处递交《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的同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变更登记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1、申请
单位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提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
单位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的变更证明、文件和资料。
2、审核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收到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后,应对单位填写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及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三)注销登记
因机构改革、单位迁移等各种原因,参保单位被撤消、合并、分立,应终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单位应及时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和人员审核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是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单位;其参保人员应是经批准的正式在编人员。
1、机关、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指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干部);
2、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3、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的各类人员;
4、省、市驻兴同类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三、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
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同时进行。
1、参保单位应在每年1月10日至31日期间,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手续。
2、单位申报的年度缴费基数,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行政机关工人5项: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岗位津贴、综合性补贴;事业单位4项:职务工资、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和综合性补贴)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年度内,如在职参保职工或离退休人数发生增减变化,该单位应在发生变化的当月,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申报手续。
4、参保单位申报养老保险缴费手续时,应填报《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和《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四、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1、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
(1)申请
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经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原工作单位应向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领取和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提交下列有关的证明材料:
①职工档案;
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
③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
④劳动鉴定委员会发给的伤残鉴定书;
⑤特殊工种证明;
⑥获奖证明;
⑦独生子女证明;
⑧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核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个人档案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查验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可面见本人。
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查阅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有无欠费等电脑记录资料。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的按实际缴费基数计发退休待遇;单位或个人有欠费的,待补交欠费、利息和滞纳金后方可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3)单位应在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核准养老保险待遇后,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4)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根据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的时间和核准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计算机系统中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总额。
五、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1、发放方式
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单位代为发放。实行养老保险后,离、退休人员和原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
2、发放标准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基础和标准为: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省政府规定的综合补贴和职岗津贴(含基础津贴)。其他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各单位负责支付。
3、发放时间
单位应按月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
六、《养老保险手册》审核
《养老保险手册》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1、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每年打印一次《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
2、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领取本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并交参保职工本人核对、签字确认。
3、参保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后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并将《养老保险手册》集中送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审核盖章。
七、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
1、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单位新增人员,如符合参保范围,单位应及时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
(1)、单位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并提供有关材料。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按“参保对象审核”的要求进行审核。
(3)、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审核同意后,按《养老保险手册》发放的程序发放《养老保险手册》。
(4)、单位应同时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重新核定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
2、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减少(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除外)应及时为原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单位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携带原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负责受理,经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开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在《养老保险手册》上注明转移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3)、按规定需转移个人缴费金额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个人缴费转帐手续。
(4)、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根据办理转移手续的时间和人员资料信息调减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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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
一、需提供材料:
1、单位持工商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集体委托存档协议书及其它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在职职工花名册、上年度职工工资台帐。
3、单位在职职工户口本、身份证、存档以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中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5、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1、社会保险科依照政策规定,对存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2、在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月报表》、《年企业和城镇劳动者缴费基数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1、单位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并加盖公章后,交予社会保险科。
2、单位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至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被保险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6%(1999年1月起为6%,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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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明细表
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基本程序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二份)。
4、养老保险征收比例:从2004年元月份开始施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缴费
比例由23%下调至22%,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不变。外企、私营企业、
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外来务工人员,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个体流动人员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5、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类补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60%按60%缴费,高于社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缴费。缴费工资最高封顶数为社平工资三倍。
6、根据单位填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产生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应收应付帐。
7、养老金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或邮局统一发放。
8、养老征收由所在地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时间在每月初。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20日办理各项异动业务。
10、参保单位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每月1至20日)及时办理手
续。增加减少人员需填写“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减少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辞职报告并鉴
章。
11、每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月初)到所在地税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否则不能办理调动、停
保、转移、等劳动关系业务。
1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七月根据武汉统计局公布的社平工资进行调整。
13、200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1719元,月平均工资为976.6元2004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
最低数为586元,最高封顶数为2929.8元。
14、参保单位应在每年二月份到参保地领取缴费工资申报表。
**养老保险**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1%,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
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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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养老保险登记情况表
一、办理程序
1.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减员;
2.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减员后办理退休核定;
3.地税办理缴交过渡性一次性医保;
4.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一)、地税减员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一);
2.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审查后退回);
4.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减员的证明;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通知。
(二)、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核定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2.《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三,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3.退休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复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
4.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5.《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四,参保单位签章);
6.提供本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A4纸复印件和银行卡开卡申请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若申请异地银行账户发放,请提供本人异地邮政储蓄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
7.已审核视同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8.已审核早期离开国有企业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早期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9.已办理趸缴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相关审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如有社保基金转入的,提供已转入的相关材料(如:养老保险转入缴费历史、转入确认材料);
11.有高级工程师证(国家承认)的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件;
13.相片八张(办理退休证及相关表格用);
14.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申请;
15.专户:另外需要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
16.职工在办理完成退休手续后,必须把《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或《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归档。
三、地税缴交过渡性医保材料
(一)、申报时间
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内申请办理,如超时办理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所需材料
1.SF089《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五);
如属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需提交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六);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参保人员个人医疗缴费历史数据的纸质资料(个人缴费历史);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办理一次性缴纳过渡医疗保险的书面申请(专户单位投保的不用提供);
6.如在省属单位办理退休的还要填写《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附件七,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四、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
(一)、申请移交社会化管理批文程序
首先,到地税部门缴纳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
其次,市属企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提交《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附件八)及以下材料(省属企业向省劳动保障厅退管处申请,区、县级市属企业向企业所属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文):
1、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地税局或银行划帐托收单(复印件)。
2、《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一份。
3、《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市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4、转制、关闭、破产单位须提供企业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企业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同意移交复函后,领取移交所需表格样板和退休职工管理手册。
(二)、办理移交手续
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区、县级市退管办办理移交手续(国外、市外定居的按单位所在区移交),并提交如下材料:
1、《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附件十一)一式五份(按户口所在地址分区、县级市街道做表及excel格式做3.5寸盘,备注栏注明属哪类特殊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伤残、孤寡、独居、精神病、伤残、80岁以上高龄、特困、重病、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市外、境外定居地方、工种退休或病退)。
2、移交批文或复函(复印件一份)。
3、《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十二)一式三份(单位意见栏注明房改时间、地点、面积、以及军转干部在原单位生活补贴发放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章,贴好相片)。
4、《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附件十三,一式两份,企业与区退管办签订)。
5、缴纳3000元/人退管活动资金(特殊人员每人加缴10.5万元的安置费)
6、移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7、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8、《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两份。
9、《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区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10、移交人员档案[档案袋规格:长34cm、宽24.5cm、厚(折叠部分)2.5cm],填写《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附件十四),《档案移交明细表》(附件十五)一式三份(分街道填写)。
11、为发放慰问金每个人准备养老存折复印件一份,姓名页,写上原单位名称。
12、特殊人员需填写《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十六)一式二份,《特殊人员承诺书》(附件十七)一式三份。
13、建国前老工人、军转干部、异地就医人员须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生活困难补贴审批表》、《广州市军转干部领取生活补贴资格确认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放入档案,并注明补贴在原企业发放起止时间。
14、退休职工管理手册(贴相片)盖印。(盖区、县级市退管办业务章)。
(三)、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凭区、县级市退管办盖章后的《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和市退管办复函的复印件,于当月到社保基金中心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所属街道党工委。
各区退管办联系电话:
越秀区退管办:83807386海珠区退管办:89222621荔湾区退管办:81034792
天河区退管办:87514071白云区退管办:26091970黄埔区退管办:82293992
开发区退管办:82111071南沙区退管办:84985421花都区退管办:86969335
番禺区退管办:84692958增城市退管办:82652199从化市退管办:87965460
退管表格下载网址:
五、退休死亡待遇申领
(一)、单位经办人员申办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2、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3、亲属申请一次性供养救济费的,按不同的供养对象提供如下资料:
(1)供养配偶
A、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B、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生活来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2)供养子女
A、未满16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B、满16周岁后仍在读高中或职中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在读学校证明。
C、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3)供养父母
A、死者为独生子女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街、镇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
B、死者为非独生子女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4)供养其他直系亲属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二)、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申办:
1、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2、提供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材料。
(1)户口簿可以证明申办人与死者的直系亲属关系及法定继承权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无法证明的,可提供公安、民政、镇街等政府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政府证明,须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公证书。
(3)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通存通兑个人存折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有加盖相关银行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需正反面复印)。提供死者账户,如已注销的,提供法定继承人账户。
附件一:《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
附件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附件三:《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附件四:《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
附件五:SF089《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
附件六: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
附件七:《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
附件八:《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
附件九:《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
附件十:《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
附件十一:《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
附件十二:《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十三:《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附件十四:《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
附件十五:《档案移交明细表》
附件十六:《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十七:《特殊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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