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大家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的养老由谁来补缴
一个老退役军人回答提问者: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有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补缴的。这是我国新建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在2018年10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网页链接第(四)条规定的、与时俱进、保障退役军人利益的举措。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四)
❷ 退伍兵在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由谁来交是否分配工作后有所在的单位给补齐
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缴纳。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内安置工作的意见》:
待安容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直至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待安排工作期间,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
拓展资料
《意见》对上岗时间也有了明确规定:
1.接收单位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2.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❸ 转业军人待安置期间如何交养老保险
根据《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就业前后基本养老保险专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属,《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54号)规定:“退伍义务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应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金投保年限”;
《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1988]安字19号)规定:待分配时间“是指《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的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它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符合《条例》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农村籍退伍军人,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或者是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其军龄亦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企业单位的,即为本企业工龄)。
因此,城镇义务兵退伍后,回到原征集地等待分配的时间,可视同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所以说接收单位有义务为其办理并交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