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实行养老保险并轨后退休公务员工资标准怎样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
一、当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个人缴费指数均值)/2*社保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养老金发放月数
3、过渡养老金=全省上年平均工资*(1+养老金指数)÷2×(96年以前工龄)×1.3%。
二、《决定》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1)广东省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扩展阅读: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B. 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所有地区都开始实施吗
“双轨制”破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今年又一次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它是正在制定中的养老保险顶层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8年开始国务院下发文件进行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到2013年,政府的思路是“事业单位先改,公务员暂时不动”,但经过去年一年全民社保大讨论之后,改革思路已经发生变化,下一步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进行改革将是大概率事件。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将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
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大方向,简单而言就是像企业一样,雇主缴费参加社会统筹,个人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同时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建立职业年金。按照现行费率,单位缴费为20%入社会统筹,个人缴费8%入个人账户;职业年金最高缴费标准为16%,其中单位个人分别缴纳8%。这样算来,单位和个人的总费率最高将达44%。
中央文件尚未出台,一些地方已经谋动。《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调查时获悉,3月中旬,广东省人社厅派出了一个调研小组去中山市调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派专人对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进行测算。
广东省人社厅一位副厅长在内部会议上表示,中央层面将在今年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文件,广东省将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改革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基本方向是建立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办法,同步建立职业年金,目的是做到新老制度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本报记者在广东调查时发现,广东一些市县比如中山、珠海、湛江等地区,这十多年来公务员一直都是缴纳养老金的。其中中山市最为典型,公务员个人和财政都拿出“真金白银”来按照企业标准进行缴费。
杨燕绥把当前地方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进行的一些试点概括为两种,一是“进口改出口不改”,类似于中山;二是“进口小改出口不改”,一些地区公务员缴费标准达不到8%,只做到5%,甚至只有2%~3%。各地改革的共同点是,不管缴费多少和计发方式的变化,最终领取的还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替代率来计算,并不改变待遇水平。
谁来埋单?
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文件下发7年来,试点各地纹丝不动的最根本原因并非公众所认为的——这部分人更有话语权,而是因为这项改革背后所面临的财务困局。
在杨燕绥看来,公务员改革相对是容易的,他们个人缴费可以通过涨工资来实现平衡,雇主缴费财政也可以安排资金。“事业单位就难了,面对如此庞大的公共部门,可以明确预计,各级财政不愿意也没能力为他们埋单,事业单位并没有收入来源来解决这一问题。”杨燕绥说。
王文云每月扣除需要向学校后勤部门支付的房租、停车费等诸多费用之后,她实际拿到手的只有不到4000元,这个收入水平在北京来说并不算高。
按照现行的改革方案,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总计将最高达到16%,这意味着她每个月还将拿出720元为养老储蓄,这对于她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将直接影响到她的当期消费。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共部门的雇员劳动收入仍然是高度计划的,它不包含养老的剩余权益,他们的工资水平低于同等条件下市场化部门人员,这些雇员等于交了“隐形税”,退休金的高水平只是雇员工资的延期支付。“这些公共部门一旦个人进行缴费将破坏现有薪酬结构的平衡,将会对这些部门人员的稳定性造成影响。”李珍说。
而一旦进行改革,比王文云更焦虑的是她的校长。作为雇主,学校必须为老师缴纳20%的社会统筹,还应该缴纳最高达8%的职业年金。
“这笔额外的支出如果让学校来出,学校只能乱收费,政策也不允许,如果让财政来出,财政预算中现在也没有这一项。”一位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务员改革的难度远远小于事业单位,公务员作为财政供养人员,即使财政为他们缴费只是从一个口袋转向另一个口袋,财政甚至可以为公务员“记空账”,到他们退休时一并补发他们。
“一旦改革,财政肯定不会为所有的事业单位埋单,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案,行政类和公益类中一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比如中小学基础教育等,财政还有可能负担,对于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公益类事业单位财政完全出资的可能性很小。”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若改革后仍然由财政负担,也就没有改革的必要了。
昂贵的改革
总费率高达44%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成为一项昂贵的改革。杨燕绥认为,仅公务员启动养老改革一项,财政初期需要支付三笔钱:一是公务员过去工作年限的视同缴费;二是当期缴费入统筹账户的20%,入职业年金的8%;三是执行“老人老制度”人群当期的养老金。
深圳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2010年深圳全市行政机关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从增量开始进行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新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8月,深圳市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同样的改革,2013年底,深圳市递交方案,对改革之前参加工作的“委任制”公务员进行养老保险改革。
深圳为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缴13%、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缴交比例暂定为8%,月工资总额超过城镇在岗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交比例为9%。
由于深圳社会统筹的缴费基数13%低于全国20%的水平,深圳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总比达到30%,远高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水平。若按此缴费水平,退休之后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与改革之前差别不会太大。
杨燕绥对于财政出资来进行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持悲观态度。她认为,深圳经验能够执行的前提是财力支撑。在中国的很多地区,有限的财政收入能够解决公务员和基础教育老师的工资已经很吃力了,很难再拿出额外的财力来进行养老保险改革。
公平之辩
追求公平是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首要目的,但按照当前像复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模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公平。
未来最大的不公平将是年金的差异,有没有年金将成为职工养老金替代率的决定因素。现在中国的企业年金仍然是“富人俱乐部”,当前全国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只有2000万人,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国有大型垄断企业。
制度允许所有的参保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并于去年底出台了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但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高费率严重挤压了年金的空间。
杨燕绥说,企业年金发展最大的瓶颈在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一般企业没有能力再为职工建立年金。公务员的职业年金可以由财政埋单,财政无法顾及的事业单位就会出现千差万别的情况,她预计大部分事业单位也没有能力建立年金。
“何为养老金的公平”同样让王文云困惑,她博士毕业在高校工作每个月的工资只有6000元,而她同学本科毕业之后在一家外企工作,如今年薪已经50万。
“同学说我退休之后会比他拿的钱多,这样不公平,可是在职的时候,他比我有钱得多,我比他学历还高,只不过进了体制内就和他收入相差这么多,难道我就会觉得公平吗?”王文云说。
李珍认为,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较低是有很多原因的,比如缴费时间过短,公共部门退休金要求最低工作年限是30年,而职工养老保险只要求15年。公共部门雇员的平均工作年限会在35年左右,而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年限已从制度之初的32.5年下降到2012年的29年左右,前者比后者多5~6年的贡献。
社会保险不是社会福利,它讲求权利和义务的对等。现在很多企业参保人待遇低,与缴费年限过短(很多中小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15年就停止了缴费)、缴费基数过低(只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有直接关系。
面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财务困境,杨燕绥说,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财政当期不出钱,只启动个人缴费,对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和社会统筹都记账,到这部分人退休的时候再一并补齐。这样做的结果是加重制度内的不公平。
“机关事业单位总计有4000万人,现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也才3个亿,若这部分人没有单位缴费,就相当于制度中十分之一的部分在空转,机关事业单位的加入不仅不能缓解基金的压力,还可能加大制度的风险。”杨燕绥说。
无论是杨燕绥还是李珍,她们都认为并轨是必然的,但简单向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并轨是不可行的,必须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杨燕绥认为,养老保险改革首先必须区分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作为公共品的基础养老金可以讲公平,消除身份的差异,人人老了都可以领到差不多的吃饭钱,而个人账户则作为准公共品,根据工作年限、缴费多少而人与人不同。政府可以管吃饭,但老年人生活的改善必须靠自己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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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024年公务员退休工资改革
相信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都知道2024年10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月份。在2014年10月国家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了保障养老待遇计算方式的有效衔接,国家制定了10年的过渡期。2024年10月过渡期即将结束,结束以后的公务员和事业编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会迎来哪些变化呢?D. 公务员2月29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谁知道详细内容
没有具体文件,有一个征求意见稿,内容不会相差太多。
关于征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财政厅(局):
今年一月,人事部.财政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遵照国务院领导关于进一步研究论证的指示精神,我们在吸收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越来越紧迫。一些地区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先行开展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并不断来函来电询问改革的有关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特点,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目标的要求进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养老保险费用筹集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应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
三、养老保险待遇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地区应审慎对待,在国家统一方案出台前,养老金暂按国家现行退休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和增加给付项目。
四、切实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已经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区,要逐步将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准备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要直接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五、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费用标准,应根据实际支付需要和可能合理确定,其管理费用的来源渠道,待国家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出具体规定后,再按统一规定执行。
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密切协作,重要问题及时报告,确保这项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
各地人事、财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听取有关部门对改革意见稿的意见,并将形成的意见报请当地政府领导审定,于今年10月15日前报送人事部、财政部。
附件:<<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人 事 部
财 政 部
附件:
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现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目标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逐步建立与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体现机关和事业单位特点,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管理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原则是:养老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待遇给付与企业相衔接并体现自身特点,实行基本养老金与退休津贴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设;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预算内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
改革的范围和对象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用,根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实际支付需要,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负担的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单位负担的在单位经费中列支。具体筹集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过测算后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确需超过20%的,报财政部、人事部审批。
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以本人上月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计算)为基数缴纳,改革起步当年不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个人缴费由单位代为扣缴。
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一)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97),为每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二)个人帐户包括工作人员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帐户储存额的利息,为实际储存帐户。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的实际收益计息。
(三)工作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个人帐户余额不间断计息。
(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本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不能提前支取;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可以继承。
(五)工作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完毕时,其按个人帐户计发的养老金,在财政预算安排和统筹的基金中支付,直至死亡。
五、养老金计发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养老金。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退休津贴构成。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还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一)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
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退休前2年平均缴费工资的38%,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38%+个人帐户
储存额*1/120
(二)退休津贴
本办法实施后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本办法实施前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6%计发退休津贴。计算退休津贴的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35年。计算公式为:
月退休津贴=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0、6%*工作年限
(三) 过渡性养老金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在享受上
述基本养老金和退休津贴的基础上,以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不超过35年)与缴费年限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增加1%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前2年月平均缴费工资*未缴费
年限*1%
(四) 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养老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
养老保险费的收缴、个人养老保险帐户 的管理以及养老金的发放等管理工作。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以及必要的专项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拨款。
各级经办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水平和服务的社会化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由单位发放养老金改为银行发放,逐步减轻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社会事务负担。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预算内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的办法。经办机构按年度编制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基金结余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全部购买国债。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监督机制,设立由政府领导.人事、财政、审计、银行、投保单位及职工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七、养老保险改革的相关政策
(一)符合离休条件的工作人员,个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仍按国家干部离休政策的规定享受应有的待遇;本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原来的办法执行,同时按新的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工作人员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个人帐户按企业职工个人帐户规模转移。
(三)机关和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已经参加劳动部门养老保险统筹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及养老保险基金的本金和利息,一并划归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
(四)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管理;其所属事业单位,在京的与中央国家机关一起管理,京外的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
E. 汕头退休公务员职业年金什么时候领取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公务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 加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除以2,再乘以缴费年限,最后乘以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等于视同缴费指数乘以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乘以实际缴费年限,然后除以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为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以广东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视同缴费指数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乘以过渡系数(1.2%)。其中,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统一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而视同缴费指数具体计算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印发。
F.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公务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以广东省为例: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方案中明确,“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统一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而视同缴费指数具体计算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印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