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
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原工作时间要符合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必须参加了养老保险;必须是原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除组织调动外,其他情形离开企业的,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明确适用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形有:
1、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时间里,1998年5月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的时间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2、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在按国家规定暂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连续工作时间,也为视同缴费年限;
3、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和从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来认定缴费年限,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4、退伍转业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可视同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退役后因组织原因而造成的待分配时间也为视同缴费年限,因个人原因而间断工作的时间则不能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5、“文革”期间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
6、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作的职工,将工作时间折算为连续工龄,可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13条: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❷ 养老保险金视同缴费是什么意思
❸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国家在实行企业与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制度之前,企业职工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及可以视为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一、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❹ 养老金视同缴费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是养老金视同缴费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之前连续有效工作年限。
1995年左右时,各省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建立之前有效工作年限因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建立,所以这些人之前的工作年限在退休时需要进行转化用来计算养老金标准,所以之前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❺ 退休养老金视为缴纳部分怎么算的,时间越长越好吗
很多人都听说过退休养老金视同缴费,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养老金计算中会有什么作用呢?帮我们来分析一下。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的资金来源,在 社会 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 社会 保险法》第13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也就是说个人不用缴费,由政府代缴。
实际上养老保险视同缴费,主要包括四类情况:
第1类是国有企业职工在实施让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 。
实际上,1986年10月我国才在国营企业,仅针对新入职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退休养老基金。1991年国家才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所有职工必须缴纳 社会 保险。有一些地区改革的速度较慢,最晚甚至到1994年。
这一类连续工龄必须要使用职工档案作为核实依据,招用工登记、入职表、每年的工资调级表一样都不能少。
第2类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 。
2014年10月国家统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了过去有单位供养终身的退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14年10月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
连续工龄指的是从入职开始,一直到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非组织调动比如说职工个人辞职,或者被除名、开除,被判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工龄都是中断的。
实际上,有连续工龄的职工如果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的话,之前的连续工龄都会清零。这样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也没有了,这是 历史 制度的延伸。不过,这是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以后就不会被清零了,缴费年限是独立的。
第3类是需要安置工作的复退军人,在军队的服役期间的军龄 。
2012年7月1日,我国实施了《军人保险法》,专门为军人建立了完善的保险制度,其中也包括养老保险。2012年7月1日之后退役的军人,都可以通过社保关系转移的方式,做好 社会 保险的接续。但是对于2012年7月1日之前退役的军人,其军龄一般是视同缴费。
但是,过去我们国家是城乡二元体系,农村义务兵和城镇义务兵待遇是不一样。城镇义务兵最终需要安置工作,而农村义务兵如果没有转为志愿兵或者提干,一般要回原籍。过去的视同缴费、连续工龄、养老保险制度都是是针对城镇体系而言的,所以过去存在农村退役兵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不过,现在的国家照顾政策是可以凭借本人的档案按照军龄进行中断养老保险的补缴,这也是非常不错的。
第4类是国家统一安排的知青上山下乡的时间 。
知情上山下乡是 历史 原因形成的,在过去也算是相当于安置工作了。因此,连接本人档案,作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也没有问题。
知青返城之后,如果国家安置了工作,那么有关工龄是连续上的。如果知青返城待岗,待岗期间的不计算工龄。
如果说知青档案材料丢失,一般去县级档案馆查询都可以找到。当时的知青安排档案材料是由政府保管的。
其实,目前来看,以上四类情况视同缴费年限都已经不会再增加了。最终随着时间的推移,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会越来越少,最终视同缴费年限推出 历史 舞台。
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形成的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跟缴费年限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跟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挂钩。 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我们没有个人账户,因此一般会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 其实,国家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还建立了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这样的制度。过渡性养老金也将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缺失作为考虑内容了。
一些省市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视同缴费年限并没有视同缴费指数,一切都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以后的实际缴费指数为准。因此,后续的缴费会影响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各省市都会制定相应的视同缴费指数表,根据岗位级别、薪级级别、退休生活补贴标准等一系列因素推算视同缴费指数。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指数还是跟职务级别密切相关的。
总体来看,过渡性养老金都是一定比例的 社会 平均工资。由于跟 社会 平均工资挂钩,购买力水平是可以得到保障的,所以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当然越划算。
其实,我们能建立起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真的很不容易。希望老人们能够珍惜现在的生活,快快乐乐的安享晚年。
退休养老金视为缴纳部分怎么算的,时间越长越好吗?在退休养老金的计算中,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但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要增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偏少的一种补偿,视同缴费年限越长肯定是越好的。
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是指在所属单位或者行业还没有整体纳入 社会 保险缴费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后,这部分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视同为缴费年限,既然是视同缴费,就是虽然个人没有缴费,但是该交的费用,实际上由国家来承担。具体地说,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主要包含了这么几个部分。
一是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他们在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二是1992年之后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离职到企业工作的人员,他们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三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他们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四是以前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复原退伍军人,他们在上山下乡、当兵入伍的年限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由于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如果加上实际缴费年限,他们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比较长,但是由于以前的工资基数比较低,缴费金额也比较少,因此这部分人在退休时,养老金水平也不会很高。比如在基础养老金部分,虽然缴费时间比较长,但是由于决定基础养老金两项关键因素都比较低,一是退休时上一年的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二是本人的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工资。
虽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很多地方都是按照140%来计算缴费指数,但是那时的140%与现在的缴费水平相比,还不如现在60%缴费金额高,由于这两项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关键指标比较低,所以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比较低,虽然缴费年限比较长,但是总体水平还是比较低。从个人账户养老金来看,由于是视同缴费,个人账户资金比较低,所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也比较低。为了弥补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偏低的实际情况,所以对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增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和基础养老金差不多,主要还是根据退休时上一年度的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等因素来计算,由于视同缴费指数都是按照140%来计算,所以过渡性养老金只能起到一定得到补充和保低限高的作用。
综上所述,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算,主要体现在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这两个方面,由于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需要增加过渡性养老金,而且视同缴费的指数都是按照140%来计算,总体上视同缴费年限内越长肯定比较好的。
首先弄清楚,什么是视同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有关养老保险并轨时的制度规定,它们的意思是这样确定的:
一、视同缴费就是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参加养老保险时,之前就参加工作,此时也没有办法再补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用了,便算作这部分人已经缴纳过了。
二、视同缴费年限,即从开始工作到2014年10月1日之间的工作年限,全部都是视同缴费年限。
三、视同缴费部分的缴费金额虽然是视同缴费了,但是,由于没有实际缴纳,在个人账户存储额之中便以虚账记录,在计算养老金时,没有这部分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这三个概念都清楚之后,我们来分析分析,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对养老金到底有没有影响,是越长越好吗?
我周围在临界点(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一天养老保险费用也没有缴纳过,全部是视同缴费,他们的养老金和退休之前的工资完全相同。只有部分教育部某的某些个别的领导退休时养老金占在职时工资的90%~95%。而他们退休之后,在养老金年年调整之中,主要是按照基础养老金的百分比、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来调整的。每一年的增加幅度都很高。
比如,临界点之后的2014年10月2日,退休的,仅仅缴纳养老保险一天就退休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划算的。
一方面,临界点之时刚刚大幅度提高的工资没有享受就退休了。另一方面,是按照“中人”养老金的四个公式来计算养老金的,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及职业年金基本上没有,主要只有过渡性养老金。这是不是不好呢?
而如果是临界点之前的一天参加工作,临界点之后退休的,他不仅可以持续享受临界点之时提高的工资,而且就有包括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养老金这四种养老金,同时,如果突然有一天人不在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及其利息还可以继承。同时,在职时间越长,每一年的绩效工资也就越多,而已经退休的则没有。
当然了,养老保险牵涉到方方面面,以上的这些,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可能并不全面的理解。不足之处,敬请斧正。
谢谢阅读!
那么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 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
这里的连续工作时间也是指连续工龄,主要指的是国家在实施基本养老制度之前的国有企业、集体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连续工作年限。
并且我国 社会 保险法规定,计算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缴费年限的时候,一些国家在实施基本养老制度之前的国有企业,集体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连续工作年限,应当视作缴费年限,并且也要纳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
这一部分视同缴费年限个人不用缴费,而是由国家买单,代为缴纳!
因此,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才能计算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这里必须要对过渡性养老金做一个说明!
过渡性养老金,属于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是指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已参加工作、而之后退休的人,因为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个人账户,退休后个人账户不能完全体现其劳动贡献情况,因而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应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而这部分以过渡性养老金的形式进行补偿。
在这里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x视同缴费年限x1.3%或者是1.4%
总的说,
希望有所启发。
首先,视同缴费年限,不是所有退休人员都有的。
大致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养老保险改革前的正式职工、合同制工人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上山下乡的知青;
3、《军.人保险法》出台前的城镇户籍军.人。
以上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有相应的档案资料加以证明。
第二,视同缴费年限划不划算呢?
1、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构成累计缴费年限,参与养老金的计算。
2、视同缴费期间,劳动者个人并没有在养老保险方面的实际支出。而享受了相关待遇。
3、这个待遇划不划算呢?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养老金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养老金的影响是最小的。例如个人账户本息余额5万元与个人账户6万元,在计算养老金时影响是微乎其微的。而个人账户要形成1万元的存储额的差异,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需要二三年的时间。
而如果是过渡性养老金,如果相差二三年,那么养老金可能会相差100元以上甚至几百元。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一项“视同缴费"部分即是“过渡养老金"。1.视同缴费养老金不是每一个退休人员都有的,它有一个指定范围:即一九九0年(包括一九九四年)以前,经县市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国营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固定工”2.一九九0年全国部分城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也就是说打破铁饭碗,企业工人全部由用工单位自主招工(合同工),以前这些固定工的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处理。3.“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方式是:比如,一个工人在一九八0年被国企和集体企业招收为固定工,同时在一九九二年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在符合办理退休年龄时,并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缴费最低15年时。以前视同缴费年限是从1980-1992年间计算,视同缴费年限(过渡养老金)。4.199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工,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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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养老金视同缴费,说针对社保改革并轨之前的退休金领取问题的。也叫做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而对于退伍的就业参保后,也是自然有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是针对以前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并轨后的社保都是看个人缴费年限,最低15年,达到标准就可以在退休年龄办理养老金领取。
2视同缴费作为社保改革过渡的存在,会把以前国企和事业单位连续工龄,还有就是参军的军龄,都算成是社保养老金计算的缴费年限,各大城市也在逐步完成视同缴费群体的社保养老金发放和补贴工作,慢慢的视同缴费这个过渡的工具就会消失,然后按照统一的职工社保参保年限计算个人养老金和保障。
3视同缴费年限越长自然越好,因为这就等于是一个额外的养老金增加,本来我们的职工社保就按照基础的养老金+个人养老金组成,按照具体缴费年限计算,而这里还会额外加一个以前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计算过渡。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增加的过渡养老金越多
职工退休时在计算社保缴费年限时,按两种情况来算,一是视同缴费年限,一是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1995年以前没有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之前的参加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1995年之后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按 社会 保险法为职工实际交纳社保的年限,两者合并一起即为你的全部工龄时间。
两者不论那项都是越长越好都能让养老金增加,尤其是后者实际缴费年限越长帐户钱就越多,退休金核算时就越t高。
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给办退休手续
78年参加工作从每月十八元工资开始到98年企业破产清算(国营带集体的企业),企业不给补缴社保医保,视同缴费工龄没了,企业破产清算按政策首先给职工补缴社保医保为什么没落实?
自费社保医保还缴了十几万元
我认为,提出退休养老金视为缴纳部分怎么算的,也就是询问具有视同缴费年限,应当怎么计算养老金的。
哪视同缴费年限,究竟应该怎么样计算养老金呢?这是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一个现实问题。这也是有别于实际缴费年限,但又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参照系,来计算视同年限期间,所得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实际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怎么计算养老金,实际上也就是怎么样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问题。这涉及如何对没有建立单位和个人缴费制度,也没有个人养老金帐户实际积累的情况下,如何对视同缴费年限进行合理价值补偿的一个具体问题。
很显然,上述分析充分说明,退休养老金视同缴纳部分怎么算的问题,也就是过渡性养老金怎么算的问题。下面介绍法定的计算公式如下:
(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2*建立个人帐户前的视同年限*1.4%。
从上述公式应该看到,视同年限怎么样计算养老金,可以具体解读为:它是以反映本人的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依据,以体现目标替代率的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系数为支撑,以本人的视同缴费年限为基准,通过上述三大重要参数综合作用,进而达到并确定视同年限期间的养老金所得的。
至于视同年限时间是否越长越好?严格说,这不是可以有丝毫伸缩性的一个实际问题,你的视同年限时间是既定的,计算的方法公式也是极其明确的。因此,讨论视同年限时间是否越长越好,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言。那种认为视同缴费年限一年顶两年,越长越占便宜的说辞,是根本站不任脚的,是对相关政策规定的误判误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