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社会赡养问题写一篇论文
仅供参考:
题目---老年人的赡养已经成了社会问题
中国不仅是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接踵而来的是老年人赡养的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大的现状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快速的人口增长率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妨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即使在计划生育的口号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加之人口发展的惯性,使中国人口现状堪忧
然而,正当人们讨论如何控制人口数量时,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又摆在人们眼前——人口老龄化。
以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中国人口预测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令人担忧的是,中国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老年人口的内部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据人口专家预测,本世纪上半叶高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51‰,而65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只有7‰,毫无疑问,由这些数字表明, 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老人最需要照料,对于他们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而这一切不得不使我们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老年人赡养的问题。
二、不可忽视的现状
据《中国改革报》报道,湖南讫东县69岁的老人付某在北京广场持刀抢劫两名旅客,他抢劫完了不但不跑 反而等着警察来抓他,原来这位老人仅靠一年600元的补助金度日,在经济飞速发展,物价飞涨的今天,600元对于一个人一年的花消仅仅是杯水车薪,所以他萌生了抢劫的念头,为的仅仅是能在监狱里不愁吃穿。看完这则新闻,我的感受是如哽在喉,一位将近古惑之年的老人,本应在家颐享天年,与家人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为了温饱问题而不惜触犯法律。
社会保障的发展在近些年逐步加快,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尤其是在社会逐步趋向老龄化的今天,如何才能让所有的老人共享共产主义的幸福硕果。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人口结构的改变,这种状况难以得到缓解。因为现行的筹资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称:“中国养老体系面临严峻考验,未来养老金缺口高达9.15万亿。” 按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处于中国人口出生高峰期的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后大部分均处于或接近于退休年龄,当这些人都面临退休的时候,他们的下一代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即1:4的家庭结构的出现,又如何能负担得起这样庞大的养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已日趋明显。这笔钱会不会由后来的投保者来出?我们明天会不会无钱养老?即便最终由国家买单,投保者也要担负货币贬值的风险。对于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保障措施。(就目前情况看,所缴的养老基金)明的是增加了,但因为物价、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等因素影响,实际是贬值的。即便最终由国家来填补养老金缺口,付出的改革成本是不是过于巨大?
三、困境:
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
当下立法层面主要表现为一些法规、规章或通知、地方条例等形式。养老保险基本法尚未出台,而且由于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较强,经常变动,且存在明显的地方差异,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及权威性,且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及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征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据,仅靠行政手段,对单位或个人缺乏约束力。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2、道德的力量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现在我们的日子是越过越好、越过越红火,但我们绝不能因为生活好了而忘记生我、养我们的父母,是她给了我们生命,抚养我们成人,是他们带我步入社会,教我怎样做人,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做人最起码的标准,人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尊重父母的心,我们的良知不仅仅埋在心里,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精心赡养我们的父母。关心照顾好老年人的生活,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和应尽的责任,也是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此外我们也应学习那句古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去关爱我们身边所有的老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风气的养成需要靠全社会的人民共同努力。更何况尊敬和供养老人。是共产主义道德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
四、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
高龄老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论从道德上讲,还是从法律上讲,他们都是整个社会最应该关注的群体,因为他们作为曾经的劳动者,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国家和社会理应在他们年龄逐渐增长,身体逐渐衰老时,给他们以特殊的关爱,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给他们最适当的照顾,让他们能够安享一个幸福的晚年。在他们丧失劳动力,陷入困境的时候给他们以支持。这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而且也体现了人文关怀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这里我提几点小的建议:
1、对于整个社会的高龄老人,国家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库系统,收集各个年龄层次老人的全面信息,比如身体状况,家庭状况等,并按照各个年龄层次及城乡差异给以不同的关照,发放不等的生活补助金。
2、针对住在边远农村的老人,考虑到交通条件,生活服务等多方面不便的情况,尽量将老人集中起来,在合适的地方建立设备完善的养老院,设有专人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让他们在全社会的关爱下安享晚年,
3、针对居住在城市的老人,应侧重与服务方面,丰富他们的生活,对于社区而言,应该积极开展关注老年人的社区活动,提倡尊老,爱老,敬老。积极开展适宜老年人参与的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同时鼓励和发动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兴办养老院,投资养老产业。在提倡全社会关注老人的同时也减轻了国家的负担。
4 、对于家庭而言,更应侧重于精神方面的慰藉,在这里我强调家庭重视精神层面对老人的慰藉,并不意味着家庭就可以放弃物质方面的赡养,而是指家庭在履行物质赡养,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应定期给老人发放一定金额的养老金,同时应该从感情方面给老人以照顾。因为城市中的老人与他人联系较少,会经常感到孤独,所以作为晚辈,应尽量抽空陪家里的老人,那怕仅仅是聊聊天,散散步。对于节假日,应陪老人到外面走走,看看老朋友,或是去一次远足,作到真正的孝顺。
五、总结
我们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谐社会、美好社会的高度,把老年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以和风细雨的方式,把温暖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让每一位老年人都心情舒畅,家庭和睦,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今后,我们都应该将一如既往地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滴事情做起,营造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广泛地动员社会的力量,推进尊老爱老工作,树立尊老敬老之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构建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愿天下所有的老人都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
中国不仅是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接踵而来的是老年人赡养的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大的现状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快速的人口增长率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妨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即使在计划生育的口号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加之人口发展的惯性,使中国人口现状堪忧
然而,正当人们讨论如何控制人口数量时,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又摆在人们眼前——人口老龄化。
以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中国人口预测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令人担忧的是,中国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老年人口的内部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据人口专家预测,本世纪上半叶高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51‰,而65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只有7‰,毫无疑问,由这些数字表明, 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老人最需要照料,对于他们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而这一切不得不使我们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老年人赡养的问题。
二、不可忽视的现状
据《中国改革报》报道,湖南讫东县69岁的老人付某在北京广场持刀抢劫两名旅客,他抢劫完了不但不跑 反而等着警察来抓他,原来这位老人仅靠一年600元的补助金度日,在经济飞速发展,物价飞涨的今天,600元对于一个人一年的花消仅仅是杯水车薪,所以他萌生了抢劫的念头,为的仅仅是能在监狱里不愁吃穿。看完这则新闻,我的感受是如哽在喉,一位将近古惑之年的老人,本应在家颐享天年,与家人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为了温饱问题而不惜触犯法律。
社会保障的发展在近些年逐步加快,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尤其是在社会逐步趋向老龄化的今天,如何才能让所有的老人共享共产主义的幸福硕果。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人口结构的改变,这种状况难以得到缓解。因为现行的筹资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称:“中国养老体系面临严峻考验,未来养老金缺口高达9.15万亿。” 按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处于中国人口出生高峰期的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后大部分均处于或接近于退休年龄,当这些人都面临退休的时候,他们的下一代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即1:4的家庭结构的出现,又如何能负担得起这样庞大的养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已日趋明显。这笔钱会不会由后来的投保者来出?我们明天会不会无钱养老?即便最终由国家买单,投保者也要担负货币贬值的风险。对于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保障措施。(就目前情况看,所缴的养老基金)明的是增加了,但因为物价、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等因素影响,实际是贬值的。即便最终由国家来填补养老金缺口,付出的改革成本是不是过于巨大?
三、困境:
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
当下立法层面主要表现为一些法规、规章或通知、地方条例等形式。养老保险基本法尚未出台,而且由于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较强,经常变动,且存在明显的地方差异,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及权威性,且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及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征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据,仅靠行政手段,对单位或个人缺乏约束力。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2、道德的力量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现在我们的日子是越过越好、越过越红火,但我们绝不能因为生活好了而忘记生我、养我们的父母,是她给了我们生命,抚养我们成人,是他们带我步入社会,教我怎样做人,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做人最起码的标准,人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尊重父母的心,我们的良知不仅仅埋在心里,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精心赡养我们的父母。关心照顾好老年人的生活,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和应尽的责任,也是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此外我们也应学习那句古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去关爱我们身边所有的老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风气的养成需要靠全社会的人民共同努力。更何况尊敬和供养老人。是共产主义道德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
四、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
高龄老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论从道德上讲,还是从法律上讲,他们都是整个社会最应该关注的群体,因为他们作为曾经的劳动者,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国家和社会理应在他们年龄逐渐增长,身体逐渐衰老时,给他们以特殊的关爱,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给他们最适当的照顾,让他们能够安享一个幸福的晚年。在他们丧失劳动力,陷入困境的时候给他们以支持。这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而且也体现了人文关怀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这里我提几点小的建议:
1、对于整个社会的高龄老人,国家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库系统,收集各个年龄层次老人的全面信息,比如身体状况,家庭状况等,并按照各个年龄层次及城乡差异给以不同的关照,发放不等的生活补助金。
2、针对住在边远农村的老人,考虑到交通条件,生活服务等多方面不便的情况,尽量将老人集中起来,在合适的地方建立设备完善的养老院,设有专人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让他们在全社会的关爱下安享晚年,
3、针对居住在城市的老人,应侧重与服务方面,丰富他们的生活,对于社区而言,应该积极开展关注老年人的社区活动,提倡尊老,爱老,敬老。积极开展适宜老年人参与的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同时鼓励和发动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兴办养老院,投资养老产业。在提倡全社会关注老人的同时也减轻了国家的负担。
4 、对于家庭而言,更应侧重于精神方面的慰藉,在这里我强调家庭重视精神层面对老人的慰藉,并不意味着家庭就可以放弃物质方面的赡养,而是指家庭在履行物质赡养,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和责任,应定期给老人发放一定金额的养老金,同时应该从感情方面给老人以照顾。因为城市中的老人与他人联系较少,会经常感到孤独,所以作为晚辈,应尽量抽空陪家里的老人,那怕仅仅是聊聊天,散散步。对于节假日,应陪老人到外面走走,看看老朋友,或是去一次远足,作到真正的孝顺。
五、总结
我们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谐社会、美好社会的高度,把老年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以和风细雨的方式,把温暖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让每一位老年人都心情舒畅,家庭和睦,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今后,我们都应该将一如既往地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滴事情做起,营造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广泛地动员社会的力量,推进尊老爱老工作,树立尊老敬老之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构建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愿天下所有的老人都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
『贰』 浅谈农村养老模式论文
人口老龄化是中国一大基本国情,人口结构的转型给社会养老带来压力与挑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模式论文,供大家参考。
农村养老模式论文范文一:浅谈转型期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反思与前瞻论文摘要: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农村养老保障模式也在发生嬗变,面临严峻挑战。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其基本价值的角度来看,应把包括农民在内的民生当作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标,而不应该单纯从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过分强调其经济意义。
论文关键词:转型期;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民生保障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它的建设与发展,一方面决定于它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受政治、文化制度等其他社会环境的有力制约。因此,梳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明晰在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所面Il缶的挑战,探讨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未来趋向对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实现我国农村的稳定与发展乃至和谐社会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转型期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现状与反思
在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社会经济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社会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社会的两极分化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大量出现,其中占总人口约60.91%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问题变得尤为突出和紧迫。以养老支援力的来源考量。我国农民养老保障模式在社会转型期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家庭养老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从内容上看就是由自己、家庭成员I包括子女、配偶等威亲属网路履行对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职责。在当前综合养老体系中,家庭养老是其中占主流和主导地位的养老方式。据民政部统计,截止1999年6月,农村976%的老人靠家庭赡养,而依靠退休金生活、集体供养及敬老院的老人仅占7_34%,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70%以上与后代住在一起。
在社会转型期,家庭养老遭遇巨大挑战,以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分析,就是供求失衡的结果。
1子女数量减少。生育率下降意味着子女数量减少,家庭户的平均规模在缩小,而核心家庭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削弱。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根据1995年中国l%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规模降到3.7人,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家庭平均人口仅为332人。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在大幅增长,家庭结构呈现“4~2一l”或“8—4_2一l”的趋势,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老年保障模式将使未来子女在养老问题上不堪重负。
2农囤对减少。伴随着农村经济由传统走向现代化转变、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兴起,农村土地的保障作用不断降低。一是农业耕地面积减少。二是土地经营的绝对收入大幅度下降。据统计,2000年农民的人均土地收入仅为1090.67元,而同年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为12847.4元。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三是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般很低。长期以来存在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更低,虽然 *** 也采取有关优惠政策使农业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上升。但比较效益依然很低。另一方面。与同国际类产品相比无优势可言。四是城乡差异不断拉大。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2002年的32:1,大大高于1.5:1的世界平均水平,成为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到2006年已达到328倍
2、老年^对养老资源的需求增加
1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对养老需求锄Ⅱ。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农村人口占人口绝对多数的国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s岁及以上老年人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1.39个百分点。按照人口老龄化的国际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人口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是140%一17.796。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城镇老年人口约为3180万人,农村则大约为5631万人。其绝对数是城镇的17倍;从增长速度来看,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于城市。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农民的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自1992年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进展。至2034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378万人,全年共有20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85亿元。但就全国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仍然处于极低的水平上,仍存在着许多有待克服的缺陷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l、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按照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计算,农民每月交费2元、4元,交费’10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47元、94元,lS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20元。若再考虑到利率下调、通货膨胀、管理费等因素,农民领取的养老金更少,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2、制度上的可持续眭差。自从1991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开始,全国各地特别是较富裕的农村地区,对推行这项制度热睛很高。但经过几年的发展之后,有些曾受表扬的典型地区,时隔不久却已解体。个中缘由是,从制度的建立、撤消,到费用的筹集、运用以及保险金的发放,都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式,而是按照地方 *** 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执行的,不是 *** 与农民的一种规范性、永续性契约。养老保险缴费是一个持续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过程,农民在年轻、收入较高时候缴费,在老年时收入过低、需要照顾的时候,期望能用养老金来安度晚年。但目前不具备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的必备条件。首先农民不像城市职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村经济脆弱,农民收入受气候及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即使略有收入也难以抵消包括价格负担在内的各种沉重的负担,增收困难,难以保证缴费的稳定持续;其次,从基金的管理上看,许多挪用、贪污社保基金案件的发生,让农民心怀忧虑;再次,从 *** 方面来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在法律基础上建立的,受行政因素影响较大。
3、缺乏真正的社会性。《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是由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国家的财力有限,城市的社会保障尚且受困于资金紧张的局面,更无力顾及农村,因而资金的筹集只能依赖于集体和个人。而大多数农村集体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甚至为零。农村养老费筹资变为实际上的“全部个人缴费”、过于强调个人的责任,其实质是一种带有明显的自我保障性质的储蕾陆养老,根本不具备应有的“社会性”。
4、管理水平低,资金保值增值困难按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金主要是存入银行,由于近年来银行利率的不断下调,普遍存在养老金的给付承兑无法兑现的问题。而民政部向农民承诺的基金增值率129%,并按照这一水平确定给付标准。并且,《方案》没有按照国际通行的养老保险测算模式进行保险费和养老待遇的设计,养老金一经领取终身不变,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难以保证养老金的实际价值、老年人的购买力和生活水平不变或稳中有升,难以承担现实及未来养老的重任。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满足农民需求中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维护农民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生存权利的最起码的要求,是一种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所有现代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1995年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2003年全国已有l0个省份已经或正在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截止到同年底,有3l万村民、176.8万户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但保障水平普遍较低。
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未来趋向
一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构建的理念
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农村社会经济的特点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备种保障方式进行优化配置。首先,农村社会保障必须能够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满足温饱等基本的生理需求;二是满足社交、文化、教育等合理的生存需求;三是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成果,享受公民待遇。其次,有利于城乡和谐、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和谐发展。农村稳则全域性稳。对中国未来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最大的社会力量就是已经被边缘化了的农民,采取适当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积极解决农民的即期养老、未来养老难的问题,有助于城乡居民之间的和谐乃至社会的和谐发展。最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其基本价值的角度来看,应该把包括农民在内的民生当作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标,而不应该单纯从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过分强调其经济意义。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的总体构想
农村应该实行与城镇同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统一模式,这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终极目标。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总体构想是:立足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巨集伟目标、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的经济实力这一巨集观背景,以完善制度和规范操作为重点,从横向上按照经济的区域差异和农村劳动力分布的状况,有差别、分类推进,先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建立城乡统一、待遇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后在中、西部地区相继建立;从纵向上多元化、分层次的养老保障模式并存,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多种保障并存;从步骤上循序渐进的全方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在现阶段,建立家庭养老为主导、以社会养老保险为目标导向、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群养老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最佳选择。
农村养老模式论文范文二:浅析转型期中国农村养老的模式选择论文关健词:转型期农村养老保障综合型养老模式
论文摘要:我国己进人了老龄化社会,其中75%的老人又居住在农村,现实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但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挑战,我们需要建立新的农村综合型养老模式。
一般来说,在正常的人生旅途中都要经历幼年时受长辈抚养,成年时养育子女和赡养父母,老年时被子女或亲属赡养的过程。因此,无论处在什么样的社会,无论社会处在哪个发展阶段,都会有赡养老人的问题存在,老有所养是涉及全人类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能回避。在我国,问题的严重性是预计到2020年将有2. 31亿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6.0% , 2050年达4. 12亿,占总人口的26.1 %,其中75%的老人都居住在农村。而且迄今为止,新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基本上局限于城市,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仍是一个被忽略的领域。另外,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村旧的家庭养老模式正面临着种种挑战。在国家暂时没有能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条件下,农村迫切需要建立一种过渡形态的养老保障模式。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的原因及作用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指以血缘为纽带,由家庭成员对上一辈老人提供衣、食、住、行、医直至死亡送葬等一系列社会服务行为。由于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有其存在的历史原因。
一家庭养老在我国有很长的历史渊源
我国是个文明古国,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早在两千多年之前,就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尊老观点。“寿经”开宗明义就指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礼记》论孝,评价更高:“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之而横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文”。尊老敬老被推崇为天地间最大的行为准则,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说明古人对孝道的崇尚。在现代社会,应当看到广大老年人为社会进步贡献了青春,为子女成长操劳了一生。“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年老回归家庭之后,除了从社会得到必要的补偿之外,理应受到子女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这一切都有赖于家庭起作用。正是家庭既培养了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又体现出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反映出我国社会文明的程度。
二从社会发展看,家庭养老模式为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业人口多,工业发展慢,为尽快发展工业经济,国家采取了一些“以工补农”“以农促工”的做法。如表现在农产品收购上的剪刀差。农民教育、农民医疗、农民养老等一系列社会福利措施因经济贫乏而无法实施。这样,农村中以家庭养老的模式,一方面适应了我国的乡情、村情、家情,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又难以推行新的养老模式。
三家庭养老模式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
在漫长的尊老敬老文化的流传中,老年人精神愉快、心理满足构成了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最高标准。《礼记·祭义》说,养是可能的,但敬就不容易了;敬是可能的,但让老人安逸满足就不容易了①。子路曾因不能很好地赡养父母而内疚。孔子说,“虽然吃豆腐、喝清水,但是父母精神上满足和偷快,就是孝了”②。孔子曾经质问子夏:“为父母劳作,让父母吃喝,难道这就是孝吗?”③那么什么是孝呢?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让父母有较高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为此,明代吕坤指出,“对待父母,最好的是使父母心中愉快,其次是照料父母,最差的是只照料父母却不体谅父母的心理感受。”④对于现在绝大多数老年人来说,家庭是他们晚年的安乐窝、庇护所、一生最后的港湾,是老人感情世界的主要支援,这是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法替代的。在家养老也有利于代际间进行经济、精神、生活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尤其是精神上的取长补短;有利于老年人从年轻人身上感受青春气息,开拓视野,恢复生机,延年益寿;同时有利于年轻人从长辈那里学习社会经验,生活经验和好的品德、作风,更好地成长、成熟。丹麦这个“福利国家”老年人自杀率高的现象有力地说明:老年人自身有钱,社会有充足的福利设施,老年人晚年生活不一定幸福。为什么?这是因为在那个社会里老年人十分孤独。正如1982年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所强调的:“家庭,不论其形式或组织方式如何,被公认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世界各国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要改善老年人的状况,就必须首先改善家庭环境。
二、转型期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正步人历史的转型期,这个阶段的到来伴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及家庭结构、传统文化等前所未有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受到挑战并呈弱化趋势。
一老年人口增长迅速,家庭养老的负担难以承受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9 700万,占总人口的8. 6%,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一60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7%就为老年型国家,由此而知,我国已进人了老年型国家,而且进人的速度之快是世界上其他国家不可比的。据预测,今后我国老年人口将以年平均3%的速度递增,每隔25年老年人口就要翻一番,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1. 38%。而世界其他国家老年人口翻番的速度较慢,如法国老年人口翻番要115年,瑞典要85年,美国要66年,英国要45年。面对这样一个老年人口形势,靠家庭养老只能是杯水车薪。再加上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四二一”家庭将不断增多,也就是说一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能要负担四个老人和一个子女。据国家统计局公布,1999年我国每个家庭平均人口为3. 58人。家庭规模的缩小将进一步弱化家庭养老功能,而“四二一”型家庭使家庭赡养系数大大上升,子女对父辈生活的经济负担和照料压力加大。
二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淡化
在传统观念支配下,为了家庭长远利益,应早结婚、早生育、多生育。谢元态等在研究中指出,传统社会里,家庭把传宗接代视为头等大事,不生育、无子女使家庭血缘关系不能继续延伸,就此中断被视为对祖宗最大的不孝。这种家庭观念强烈地 *** 着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促使人们形成早婚、早育、多育的习俗, *** 着人口的高增长。但在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观念以及价值规律等对这传统家庭和伦理道德的冲击日趋强烈,人们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成了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依赖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家庭养老已显得力不从心。另外,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地区转移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来说,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生活上的分离,这种分离若时间较长,会削弱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同时,由于流出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支援与生活照料将面临困境。 三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的行为,虽然我国 *** 于199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文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人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员有“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但是,当前农村家庭养老的现状仍不容乐观,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不少。在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中,赡养权受到侵害所占比例最高。得不到家庭赡养的老年人多是那些高龄、多病、无配偶、生活在农村的老人。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家庭养老依然问题严重就是由于没有比较完备且可操作的规则,没有严格有效的监督。 *** 仅仅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至于怎样养才算尽到了义务却没有明确规定。事实上, *** 基本上放弃了对家庭养老进行主动监督。如果我们把法院仲裁养老纠纷案看作 *** 对家庭养老的被动监督的话,那么,目前倒是这种简单形式在消极地起作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依然得不到保障。
三、建立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和社群养老相结合的综合型农村养老模式
养老模式的形成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决定的。养老模式在各个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在转型期的现阶段,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和社群养老相结合的综合型农村养老模式。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与西方国家“接力式”的代际关系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无赡养父母的责任不同,我国无论是社会制度的变迁,家庭结构的变化还是生活方式的改变,始终保持着传统式家庭,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代代相传。尽管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但并不能否定家庭的养老价值。由于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暂时缺损,农村老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还将主要依靠家庭养老,我们应充分肯定和发挥家庭的养老功能。但在目前,我们应注意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家庭养老提供良好的道德文化环境,子女尊老养老观念如何,直接影响老人的养老质量。2及时处理家庭养老纠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农村儿媳当家的多,在老人与儿媳的关系中,儿媳占据主动,而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她们的赡养义务,经常出现养老纠纷。农村基层组织通过劝解、教育加以及时处理,同时也要提醒老年人,注意与子女关系的协调。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主要是通过社会服务而实施的,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老年人独立生活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主要停留在商业养老保险阶段。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主要是依赖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但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与社会保障制度侧重子追求社会利益的制度安排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依靠市场经济解决问题的作用是有限的。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尽管出现一些私营社会养老,但国家提供社会养老保障依然处于主导地位,而且私营养老保障专案统一由 *** 管理,养老保障专案的实施细节无论从资金的来源、运用方向还是保障的标准、收支的程式等等,几乎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允许私人、企业和社会团体投资兴办养老保险的同时,应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加强对养老保险专案的监管,而且还可以积极引导各种社会力量投人到公益性的社会养老保障中来,大力发展养老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
3.自我养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不断弱化,要求农民个人培养和强化自我养老保障意识。一般而言,家庭中经济资源大部分是老年人一生的财富积累,老年人不应一味地“无偿”转移给下一代,而应强化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利用这种控制权进行自我养老保障。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农村老年人收人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为其实现自我养老保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据1986年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等五校人口研究所联合对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吉林省、辽宁省三省二市所进行的老年人口抽样调查三省两市老年人的调查表明,乡村老年人口经济保障靠自己现在劳动收人维持晚年生活的比例高达30. 06%,三省两市低龄老年人的劳动收人达25. 67%。因此,应鼓励那些有能力的低龄老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庭院经济、饲养业、服务业、手工业、摆摊经商等。这样就能增加自身的养老收人。另外,国家要保护和鼓励自我养老储蓄,比如每人有一个“养老优惠储蓄特别账户”,利息随行就市,但是不征利息税,且在通货膨胀时,指数化的补足利息损失,对这个存款可以设一个最低和最高限额,规定只有到老年时才可以领用,这样,可以减轻社会和家庭的养老负担。
4.社群养老社群是农村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根据我国农村的情况,我们可以将一个行政村作为一个社群。在考虑农民养老时,我们应充分重视并发挥社群的作用。社群在养老中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农民养老的经济支援,这是非常重要的,但受制于集体经济的发展程度,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因此,农村各行政村应从社群的资源并非仅指自然资源状况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经济。二是对农民养老的生活服务支援,主要解决医疗服务和生活照料。目前,我们应该逐步建立社群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体系,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为家庭养老分忧。同时,利用农村人力资源逐步建立生活料理服务。三是利用社群控制机制对家庭养老进行引导和督促,使家庭养老落到实处。
『叁』 论文如何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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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失地农民日益增多。目前,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各地也对一些失地农民杜会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探索,为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构建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可街接性。政府要承担制度建设的责任,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在2006年4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2007年4月28日(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指导下,全国许多地方已经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但是,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不断显露弊端。如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使其今后的生活无后顾之忧,并顺利地被城市化,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利益,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确保城市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
1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1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状况
20世纪80年代、1992年前后和2003年前后,中国先后兴起了三次轰轰烈烈的圈地浪潮,全国各地数以千计的开发区、工业园侵蚀了大量的耕地。据资料显示,1987年至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2002年中国耕地面积净减少2529万亩,2003年中国耕地面积再次净减少3806万亩。截至2004年底,全国开发区占地3.54万平方公里以上,已经超过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这场运动正在制造着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失地农民。
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估计在4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izl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一般每征用一亩耕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这意味着我国“失地农民群体”将从目前约4000万人剧增至2030年的1.1亿人,失地农民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对他们的土地征用过程当中,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采用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的办法,试图在短期内解决征地所带来的问题。由于该办法简单易行并给有关部门带来较大收益,所以被许多地方普遍采用。但最近两年这种办法的弊端不断显露,在国务院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一些地区出台了各种各样的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具体的做法上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一般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政府全面负责的社会养老制度;中等发达水平地区,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或者其中两方缴费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不发达地区,则可利用失地补偿金为失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例如:
(1)大连模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失地农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凡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范畴,完全由政府或集体出资,个人不必交纳任何费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
(2)青岛模式。青岛市唠山区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充分体现三方共担的原则”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的筹集,以青岛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区政府按照缴费基数的6%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个人和集体按照缴费基数的1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
(3)重庆模式。政府依托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失地农民商业保险的社会养老保障。重庆市探索出“政府+保险公司+农民”的补偿金发放新模式。政府把原打算直接补偿给农民的钱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资本管理及运作,每月固定发给失地农民180多元钱。
(4)四川模式。政府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社会养老保障。2004年初,四川省出台的省委一号文件规定,从政府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从2004年起,对因国家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全部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探索出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新途径。然而,由于目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这些制度只能是在一些地区推行,并不具有广泛性,还有绝大多数的失地农民无所依靠。
1.2目前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针对失地农民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尝试,所以这些新生的制度难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进一步认清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才能使我国失地农民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
1.2.1缺乏权威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各地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性指导文件,对全体失地农民而言,缺乏国家法律规定和政府权威文件的支持。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瘴工作的开展,完全依靠各级政府领导自身的认识,“肯定”则全面推动,“否定”则否定一切。
1.2.2阻碍失地农民的正常流动。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必然要走出农村,到城市中寻找工作机会,但是由于各地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政策不统一,一旦发生社会养老保障的纠纷,就会由于缺乏通畅、公正的解决纠纷的机制,而导致失地农民流动困难,限制了他们的自由流动。
1.2.3制度缺乏前瞻性。各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运行了一段时间以来,已经逐渐表现出了某些落后性。制度设计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对接。各地政府大都从目前的经济状况出发,为了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采取政府保障、商业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模式,而没有考虑到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早晚要被城镇化,其社会养老保障也势必要与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接。
1.2.4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缺乏强制性。调查显示,在目前各地实行的各种社会养老保障中,政府强制要求失地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仅占8.3%参保人数过少,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大部分失地农民都存在着短视行为,他们更注重即时消费,而忽视未来消费。另外,由于他们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如理财能力不足,养老观念相对滞后等影响,无法对自己的养老问题作出合理的安排。如果政府不强制他们现在就为其老年生活作出理性安排,那么他们进人老年,生活水平将无法保障。
1.2.5基金增值渠道不畅,运营风险较大。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持续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壮大和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现行的政策,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一样,其增值渠道被限制在存银行、买国债的范围内,基金增值在正常的情况下很难达到预定的增值标准。再者,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物价指数波动较大,银行利率的变化也较为频繁。在年利率较低、投资渠道单一的现实情况下,要想使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有效增值很困难。
2为失地农民建立与城镇职工相对接的社会养老保障
我国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障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最初的国家保障到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参与;从各地政策不统一,到全国政策统一等,这些使得我国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逐渐被纳人到城市人口中,那么在为他们建立社会养老保障的时候,就必然要借鉴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避免走弯路。我国应建立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接的、水平略低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建立与失地农民情况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我国人口众多,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的负担很重,完全靠国家出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势必要从土地收益中来考虑如何解决。有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收益分配结构中,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得到大部分,失地农民获得的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就决定了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要由地方政府、集体及个人三方负担。有地方政府和集体参与的缴费,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就有了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将更高,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前途将更加乐观,我国今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建立完善制度,加大推进力度。
2.1社会养老保障对象的选择
社会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应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来区别对待。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他们达到就业年龄以后,按照城市新生劳动力,进人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年龄在巧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没有就业的,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就业的强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年龄在劳动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一次性交足养老保险费用,从交足费用的次月起领取社会养老金。社会养老金的水平不能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2.2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
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是整个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失地农民本身并没有多余的资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可支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的补偿费。如果把土地的补偿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民,那么有的农民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把它用光。另外,集体和地方政府部分的补偿费和收益,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也有可能被挪作他用。为了保证征地补偿款不被挪用,实现专款专用的目的,资金应直接从国土资源部门划拨。
资金的筹集模式应借鉴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三位一体”的部分积累制,即由三方缴费“统账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费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这部分资金全部进人统筹账户;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费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和个人的缴费以个人的名义存人个人账户。考虑到失地农民收人不稳定的特殊性,缴费时间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他们可以按月缴纳、按季度缴纳、按年缴纳,或者是根据自己的收人情况,决定缴纳时间。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必须在个人账户中交费,够巧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3社会养老保险墓金的管理
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对失地农民的负债基金,是参保农民日后养老的“活命钱”,是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运行的基石,其管理和运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这项事业的成败。在管理上,政府要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首先必须由政府专职部门统一管理,建立财政专户,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其次,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风险基金,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根据物价涨幅适时调整保障水平,确保失地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不“贬值”。同时,对基金的正常运行要执行严格的监管,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管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与经营机构分开设置,前者负责对后者的监管和对社会保障市场的调控,后者负责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等,而且必须保障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公开性、科学性和独立性。
2.4社会养老保津基金的运营
基金的运营要设法把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投资经营的方式实现增值。鉴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我们未必要将全部社会养老基金交由私营机构经营管理,可以交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在引进投资机构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对这些公司的资质、经营状况和信誉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认真地考察,同时引进多家投资公司,并引人竟争机制,通过多元经营,分散经营风险。要保证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顺利保值、增值,不能仅限于存银行、买国债,必须实现投资方式多样化,应适当涉足实物投资、银行存款、国债及其他各种债券、股票、投资基金、抵押贷款、外汇、期货和国际投资等,但是这些投资领域的风险和收益具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必须加强投资的监管。
基金运营的监管要采取“社会监管”的形式,也就是要通过强化监管,最大可能地降低运营风险,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监管主体应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要设置专门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加强对经营机构的监督,重点应集中于金融、财务和业务方面,督促经营机构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为了防止舞弊行为,要建立市场准人制度,规定基金经营管理机构的最低法定准备金和相应责任,建立财务公开、信用和绩效评级制度以及严格的经济处罚制度。二是设立由投保人代表、村组集体代表和代表村组与个人利益的管理专家组成的监管理事会,理事会既监管经营机构的运作,又对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监督。这既有利于保证失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有利于防止政府监管机构的失职行为。
2.5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支付
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采用了“统账结合”的模式。养老金的支付也应分为两个部分。养老金二社会统筹部分+个人账户部分。社会统筹部分按照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计算,养老金的水平经常根据物价指数和工资指数定期调整,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部分失地农民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基金的缴纳水平和增值状况。缴费达到15年以上,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失地农民可以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发放,由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指定商业银行按月将养老金直接存人受益人的银行账户,此账户的设立和更改完全与受益人的身份证信息挂钩。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只要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即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登记开这一收益账户。同时,由于银行联网制度的存在,受益人不管在何处居住,都可通过居住地的银行取得这笔养老金。
『肆』 求论文资料
聚焦农村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来源为资源网
你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农村的养老问题。从1990年至今,失地农民已经远远超过4000万人。这些“失地农民”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土地保障,因此,他们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但是,又没有享受市民待遇,特别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而以养老保障最为紧迫。(据2008年8月25日大河网报道)
随着我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大量的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向城市以及非农产业转移,从而对农村传统的土地以及家庭养老模式带来极大的冲击,而这些加入到城市化行列的农民以及家庭成员的养老问题迫切需要研究以及拿出有效的措施给予解决,这是他们的民生问题,也是党和政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所要解决“老有所养”的重大问题。
我国农村的养老一直是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以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为核心的养老模式,然而,随着社会转型和城市化的推进,促使城乡的社会流动空前加快,大批农民离开土地、离开家庭来到城市从事非农职业。由于市场和政策的原因,进城的农民养老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主要体现在: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和农村子女进城务工“空巢家庭”的养老问题。首先,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传统的土地养老模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在传统社会,土地是农民的生活来源,也是农民的养老保障。城市化进程中,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由此而生。
其次,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青壮年农民大量流向城市,农村“空巢家庭”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出挑战。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已超过1.3 亿人。留守的父母则成为空巢家庭,其经济来源、生活照料以及精神、心理慰藉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问题。城市化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截至2006年末,我国城镇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44%。中国在本世纪50年代要全面实现现代化,届时,中国的城市化率也将提高到75%左右。这就意味着从现在开始,我国城市化率将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即每年将有1300万农村人口离开土地、离开农村转移到城市。因此,要从战略的高度、从城乡统筹的角度出发考虑农村的养老问题。
对于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显然不能以土地养老的方式来解决,必须探索新的养老方式,各地在这方面都有了一些经验:完善“以土地换保障”政策,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以土地换保障”是指从土地征用款中确定一定数额建立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我国城市化是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化,对农民来说,失去土地是被动的,政府有责任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资金单靠国家财政拨款是行不通的,因此,应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分担责任。集体出资部分主要来源于以下两方面: 一是征地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部分土地补偿费。二是乡村集体资产的收益, 包括集体资产改制中收回的价值形态的资产及股权收益、租赁收益等。个人出资部分主要来源于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等征地补偿所得和农民的日常经济积累。这种筹资模式符合当前实际, 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因而成为许多地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普遍采用的模式。
直接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失地农民是不同于“农民”(纯粹意义上的农民)又有别于城市居民的边缘性群体。他们已经不再享有土地保障,也不能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因此,在农民失去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土地之后,就应该将其转为城市居民,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对失去土地后养老问题的担忧,可以很大程度减少因养老问题产生的城市化阻力。同时,“失地农民”最终要纳入城市居民范畴,为他们提供养老保障, 有利于城乡养老保障的顺利接轨, 铺通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道路。
继续纳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在经济比较发达的部分农村地区,如果其养老保险条件比较完善,该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之前,已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失地农民的同意,可以将其继续纳入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无论从传统还是现行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农村, 家庭养老仍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农村老人的老年生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要依靠子女。但这种延续了几千年的家庭养老在当前城市化的进程中遭到了挑战。城市化给我国农村带来的“空巢家庭”在养老方面已经不能援用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
从长远来看,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实现农村养老的社会化。“空巢”老人不能再依赖家庭养老,必须更多地借助于国家、社区的力量。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能有效地分散风险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老人养老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庭赡养,而子女的外出务工往往并不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援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就意味着留守的空巢老人如果单纯依赖家庭养老则有着比较大的风险和不可预见性。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国试推行十多年来,尽管目前大部分地区都遇到不少困难,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农村实际,加以不断调整和完善,对于解决农村空巢家庭的养老问题将是一个有效的制度保证。
加强农村社区引导,发挥社区为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与网点。鼓励和支持社会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在我国目前二元社会结构依然存在,政府一时难以承担农村养老保障的庞大费用, 而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的形势下,社区养老服务是可能推行的较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形式。一方面,可以促进家庭保障功能的社会化;另一方面,能够作为“ 社会保障体系、城乡整合”的桥梁, 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莫定基础。老年人生活在社区,对社区具有地缘上的归属感、参与感,并有心理上的认同 容易接受社区提供的日常衣、食、住、行等生活料理、定期体检、医疗保健服务、健身娱乐活动、精神心理健康活动、应急服务等各种养老服务。这些都可以在广大农村推广。
挖掘农村社区的互助潜力。中国的农村社区正如费孝通所言,是“一个‘熟悉’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同村的邻里交往频繁,人际关系比较密切。这种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自然形成的社区具有很强的凝聚力,社区成员能够较好地被动员起来实行养老互助,实现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所以在空巢老人的经济互助、生活照料和减少孤独感方面均能发挥巨大的积极作用。
应该看到,我国城市化的继续推进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农民失去土地、离开农村的速度还会加快,农村“空巢家庭”的数量还将继续增多,帮助失地农民和农村空巢老人解决养老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是中国城市化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实现城乡统筹、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城乡二元结构下, 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尽管自1990 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采取了农民自愿缴纳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养老账户这一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不同的模式,不过,由于长期未能解决养老保险费保值增值的问题,以及如何提升统筹层次的问题,因而一直未能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规模。到2006 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 万人。据2000 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进行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样调查,只有1.5%的农村老人享受了社会保险养老金。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农村社会救助是由五保户制度、特殊困难户救济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成的。
正视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今年山东省将全面建立起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今年二季度前,各市至少要在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年底全面铺开。据悉,列入保障范围的对象包括在城区规划内,经依法批准实行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城市规划区外的独立工矿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区等列入保障范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符合要求的失地农民,按当地测算标准一次或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建立个人专户和统筹账户。交费对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齐鲁晚报》3月19日报道)
山东省出台的失地农民领养老金的规定,不仅体现了政府一种应有的善意,它还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润滑剂”,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这样的制度规定是广大农民期盼已久的“福音”。
失地农民领养老金,这样的新闻过去闻所未闻。长期以来,由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市政建设的需要,国家征用土地的传统做法往往是给一次性补偿,补偿过后从此不再过问补助和救助,致使失地农民从此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民所得到的补偿被七扣八扣,到了农民手里已是很少一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感到了生活的压力,从此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很多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开始上访,构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失地农民领养老金,无疑是化解这种社会风险的有效手段。这样做是一种“责任政府”的具体体现,是“情为民所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的政府是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政府,是“亲民政府”,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政府不会坐视不管的,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困难,漠视群众利益不是一个责任政府所取的态度。正视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建立这样的制度,有利于政府公信力的提高。
其次,建立失地农民领养老金制度,无疑给广大失地农民吃了颗“定心丸”,有利于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过去,很多地方在市政建设、拆迁问题上与农民利益的冲突较为明显,并屡屡受阻,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讲与农民养老金制度不健全颇有干系。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生活来源,农民们心存后顾之忧合情合理,在这方面不去正视农民的养老问题,征用土地时必然受挫。建立失地农民养老金制度,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的生活问题有了可靠的保障,在今后推行政策时就会顺利许多。
第三,这样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符合历史发展潮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并不要紧,关键是要及时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及时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未来的社会是一个各种社会保障十分健全的社会,不仅城里人可以享受社会保障,就是农村人同样也要享受社会保障,这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及时为失地农民建立养老金制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未来的社会是一个保障各种人权的社会,今后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会越来越少,给失地农民建立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农民人权状况得到改善的有力证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山东省的做法颇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
农民工养老问题值得关注
38岁的张建国是来自神池县东湖村的农民工,在太原一建筑公司当“小工”已经7年了。虽然每月收入仅800元,但他还是觉得城市比农村好,在农村也许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靠身体吃饭的他唯一担心的是:现在年轻有力气,但老了怎么办?习惯了城市生活不愿回农村,但城市没有他养老的可能。
张建国的担心是眼下农民工群体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隐忧———农村无法养老、城市拒绝养老。“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农民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子女赡养,或依靠土地收入。然而这两种传统的方法难让农民工养老,由于几十年实行计划生育,“四二一”家庭格局加上抚育子女,实在难以承受。农村人多地少,即使是壮劳力,完全依靠土地也难维持温饱,老年人想依靠土地养老更加困难。还有相当多的人没有承包地,依靠土地养老也不现实。
近年来,我省一些市县相继制定政策,对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提出要求,但制度设计上存在缴费门槛高、异地接续困难等。多数企业主能躲掉不买就不买,实在躲不掉就少买一些。现阶段推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与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存在较大矛盾。有的市社保部门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城市居民可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保持养老保险关系,农村居民则不行。有的农民工不断地变换工作地点、单位,只有不断地参保、退保、再参保、再退保,即使务工期间月月缴费不止,也很难跨越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这道门槛,晚年还是与养老保险无缘。
外出务工的农民年老生活得不到保障,可能成为城市流浪者,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我省已步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405万。全省目前46岁以上的农民工约占总数的35%,他们因年老逐渐返回农村,人数上百万,如果现在不解决养老问题,到那时采用发放农村低保形式,将成为未来财政不能承受之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记者建议,我省应尽快建立农民工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制定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充分考虑广大农民工的特点和利益,积极探索,制定灵活政策。让农民工在一个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能顺利方便地把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使养老保险得以延续。并适当降低参与养老保险的门槛,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应遵循城市居民与农民工政策统一,强制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等原则,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市县转移机制,如实行全省电脑联网,像银行卡一样,发放全省流通的养老保险卡,农民工不论转移到啥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保险费,凭卡领取养老金,让农民工真正老有所养。
谁来关心农民的养老问题?
“终于进了看守所:我在这儿挺好的,已经胖了10斤。”
法制晚报12月22日报道的一篇题为<69岁老人为进监狱养老抢劫>的文章广为流传,同时也颇引起社会不得不思考这一问题。
69岁的付达信在北京站广场持刀连抢两名旅客。
与其他抢劫犯不同的是,他抢劫完了不逃跑,反而在等待被抢者喊叫,以便引警察来抓。接受审讯时,付达信要求办案民警把罪行写重些;当法官宣布因犯抢劫罪付达信被判决2年有期徒刑时,他竟认为判得太轻了,要求法官再好好审审。
之所以想让法官多判几年竟然就是为了在监狱养老!
近期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城镇养老保险的新政策,使得城镇居民的在养老保险问题上有减轻了负担,养老保险随人异地使用更增加了灵活性,方便了城镇居民。但是我们在千方百计通过政策解决城镇居民的同时,谁来关心农民的养老问题呢?
农民仍然占我国人口的多数比例。农民问题仍然是基础性的问题。近几年尤其是本届政府每年都会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但是在农村保障性社会体系上的突入还是远远不高。就拿现如今的政策来讲,农民和城镇居民所享受的待遇是不平等的。
一、城镇居民在养老问题上可以退休,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退休金,但是作为农民就没有社会保障。他们只能靠儿女和自己的积蓄来度过晚年。有人说农民不是有地吗,可是当农民面临养老问题是有几个人还有能力种地呢,再说城里人在60以后就可以退休了,而农民呢,在60岁之后还要靠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这也是不公平的?这也不难理解农民在传宗接代非要男孩这个思想难以转变的原因了。
二、政府对城镇低保居民有低保救助,按现在的标准每月最低也在500元左右,一年也有几千元的生活保障。但是农民确基本是属于空白的,就是有极个别的有低保的,也是受益于政府做做样子的偶然行为。就像此事件中的当事人一样,申请了救助但是一年才600元钱,一年哪,一天平均下来还不到1.6元,怎么能够生活下去呢
三、之所以有此事件的发生,再次说明政府的信访机制存在很大的问题,目前有数据显示基本90%以上的民生问题无法通过信访反馈,就是反馈了也因为政府的不作为或作为不及时也最终导致这类问题的激化。长期以来使得人们知道不通过一种过激的方式不会引起政府高层的重视,就像现在我们经常在各类媒体上看到的农民工只要一跳楼才能要回工钱一样,这也是导致目前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也会导致出现这样那样极端的社会问题。此事件当事人在会打击这是就明确想通过此事让政府知道向他这类目前农民的处境并得到重视。
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过着很容易满足的生活,就是丰衣足食。生存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解决农民的问题是一个体系的问题,单纯的提高农民的收益或解决某一个方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不能只画饼给农民兄弟,更要把这些惠农措施落到实处,确实让农民受益。
要彻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才是根本的之路。
『伍』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论文该朝哪个方面下手研究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
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农村展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
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
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
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针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
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
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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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老年人社会工作论文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但是我国现阶段针对老年人的社会工作方面的服务还远远不足。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老年人社会工作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目的探讨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居家养老中的应用现状。方法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结果我国和吉林省老龄化严重,许多乡村已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农民收入和居住现状良好为居家养老创造了条件。农村养老需求多样,无子女老人倾向居家养老。但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低,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尚处于初始阶段。结论引入老年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是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进程、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效性、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的有效途径,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居家养老的应用有待推进。
【关键词】 老年社会工作;农村居家养老
近年来,学者进行了老年社会工作在养老机构中的应用,分析了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趋势,并提出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关注并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居家养老的问题;指出农村居家养老需要强有力的道德支持〔1〕,要加强农村的老年社会工作,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2〕。本文基于对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状况的调查,提出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居家养老中应用的路径。
1资料与方法
通过文献法收集我国和吉林省老年人口信息,了解吉林省养老服务的经验和不足,以及开展老年社会工作的客观条件。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010年1月,课题组在吉林省农村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需求情况”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围绕对居家养老的选择意愿、养老中的需求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没有接受过老年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服务为核心问题展开。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式确定吉林省不同地区农村村屯为调查范围,如农安县三岗乡、辉南县抚民镇七社、兴隆山镇杏花村、三岔河市西三家子村、榆树县陈家村、高家村、龙井镇村、珲春市马川子乡等共计20个村。调查对象限定在60岁及以上的农村村民,以偶遇抽样结合判断抽样的方式确定调查对象。调查员由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组成。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357份,问卷回收率为89.25%。由于有无子女照顾对于养老的选择差别很大,所以,将调查对象分为两类:有子女照顾老人为子女与其同住一院之内或者在同一村里;无子女照顾老人为子女在城里安家的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的留守老人或没有子女的老人;分别对有子女照顾老人和无子女照顾老人调查200人。其中前者收回有效问卷160份,后者收回有效问卷164份,共计有效问卷324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81%。在发放和回收问卷的同时,通过访谈法,了解农村老人对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情况。
2结果
2.1我国和吉林省老龄化严重,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具备客观条件通过文献查询,截止2006年6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4657亿人,其中城市老年人3 856万,农村老年人1.080 1亿;2006年末,吉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321万,占总人口近 12%,其中农村老年人口144万〔3〕。截止2005年末,吉林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307.7万,老年人中生活在农村的为134.6万,占全省老年人口的43.73%;在有老人的家庭户中,有一个老年人的占57.30%,有两个老年人的占42.18%。 在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老年人口与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的家庭占70.10%,他们的日常生活可以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照顾。无人照顾老人户占29.90%,其中:单身老人户占8.37%,一对老年夫妇户占19.51%,老年人口与未成年的亲属共同生活的家庭占1.50%〔4〕。截止2009年末,吉林省兴办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福利院657所,床位数4.37万张,入住老年人2.72万人,服务人员3 748人;全省建有农村老年活动室5 936个,总面积28.55万平方米,平均每个活动室面积48.1平方米;吉林省老龄办在延边州和白城市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试点工作,以村屯养老服务大院为载体,依托老年人协会为村屯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卫生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在村老年协会中,建立3 065个老年文艺活动组织,3 150个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组织〔5〕。珲春市马川子乡是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的试点乡,目前,全乡9个村分别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以各种方式开展起为老服务工作并取得了实效。吉林省将在2010年底有3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2011年底有6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2012年底全省所有的村都将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大院〔6〕。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 266元,比上年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02.90元,增长13.4%;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2.79平方米,增加0.86平方米;农村低保标准和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1 200元和760元,同比增长41.0%和40.7%,有效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48.37%的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7〕。由于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扶持的福利性服务,许多乡村已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即便有收费项目,费用很低。农民收入和居住状况良好为农村居家养老创造了条件。
2.2农村养老需求多样,无子女老人倾向居家养老问卷调查表明农村老人喜欢住在自己家里养老,包括传统家庭养老(这里指仅依靠子女提供帮助的养老方式)和居家养老的占多数;选择机构养老的很少;大多数人希望来自子女或社会的帮助(愿意接受帮助指遇到困难时是否会期望得到帮助的情况),有9%左右的老人有“遇事宁愿靠着不求人”的心理;无子女照顾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迫切。见表1。表1农村老人主要需求和养老意愿
2.3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低、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尚处于初始阶段通过入户访谈,除有子女在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的大学生家长的老人和少数文化程度稍高的老人知道社会工作这个新兴职业外,90%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不知道社会工作和老年社会工作是怎么回事;老年社会工作的实践体现在村委会为老人问寒问暖、提供各种帮助中,但是缺乏专业的理念和方法;目前调查所在的农村还没有专业的老年社会工作者在农村从事精神慰藉,维权等养老服务;在介绍了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作用和具体做法后,90%以上的老人愿意接受老年社会工作者提供的服务,但是他们担心服务费用的支出。
3讨论
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对于有子女照顾老人,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仍在延续,愿意到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去主要是参与娱乐活动、满足人际沟通、消磨时间的需要;无子女照顾老人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更为迫切,其中子女在城里安家的老人认为农村的住房相对于城市来说比较宽敞、空气清新,老年人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空间,比起住进城里儿女家里那较小如“鸽笼”的房子里,他们感到憋屈、不舒服;即便老年人子女住房宽敞,他们常觉得生活习惯不同、长期住不方便;对于进养老院养老,只有经济条件好的、老人和儿女双方均有现代意识的,觉得去养老院是不给子女添麻烦的好的选择,但是,又担忧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这种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黑养老院”事件的曝光,反映了“黑”养老院不善待老人,侵害老人权益的恶劣行为。这种严重不道德行为虽然不能代表全部,但是反映出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8〕;多数老人认为去养老机构养老会丢子女的面子让人笑话或者令儿女不高兴,因为在他们眼里养老机构都是无儿无女老人的归宿或是那些有残疾没有自理能力的、儿女没有时间照顾的老人的选择;老人对权益保护咨询的关注主要涉及农村医疗保险、低保政策等;无子女照顾老人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排解孤独;文化娱乐;解决留守老人代际隔阂、赡养等纠纷;权益保护咨询;排除年老恐惧等方面的需求明显多于有子女照顾老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适合吉林省农村社会状况、适应中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个人自决原则、赋权和发展的原则、维护人权和社会公正原则,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助人自助,能够被老年人接受,在解决养老中出现的问题上具有优势和可行性;农村老人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并具备居家养老的居住条件,具备大力开展居家养老的客观基础。由于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还不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对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低和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程度相对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的原因,专业的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尚处于起步阶段也是正常的,这同时也为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吉林等省已有很多为老服务实践经验和政府规划,这为老年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居家养老奠定了基础;可见,老年社会工作理念的引入和方法的应用对于满足农村养老需求,改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提高养老服务实效性,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是必要和可行的。
3.1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个案工作老年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者在专业的价值观指导下,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巧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物质或情感方面帮助和支持,以使当事人减轻压力、解决问题和达到良好的福利状态的服务活动;针对农村“农村留守老人”,因子女成年累月在外打工,很长时间才能回家看望老人一次,老年人会出现孤独寂寞、对年老恐惧,渴望与人沟通的现象,老年个案工作者深刻理解老人的需求,运用会谈的技巧,专注、主动倾听老年人的心声,使老年人心理上得到支持,并对老年人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澄清,给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鼓励老年人勇敢面对老年的身心变化,引导他们进入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氛围,协助老年案主认识及接受老年,帮助老年人建立科学、健康的晚年生活方式和心理准备,积极地应对人生晚年期各种生活事件,如有的子女干涉丧偶独居老年人再婚、家庭经济赡养中出现纠纷等问题,工作者针对不同的个案进行区别性的工作,站在老人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帮助老人解决矛盾。
3.2开展主题突出的老年小组工作
老年小组工作是指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与指导下,利用老年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小组凝聚力,帮助老年组员学习他人的经验,改变自己的行为,正确面对困难,恢复自己
论文关键词:城市化家庭养老社区服务社会工作者
论文摘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是解决中国老龄问题的基拙和核心问题二家庭养老仍然是主要的养老形式,但在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减弱的情况下,急需发挥社会养老的功能,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是社会养老的新载体几本文提出社区要在政府的支持之下,拓展社区服务项目,引进社会工作者专业人员,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建立社区服务发展指标体系,从而加强社区养老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2000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7%,标志着我国已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据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2亿以卜,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5,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 / 4。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老年人的养老已经成了一个普遍关注的社会间题,在养老的方式上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争议:
一、家庭养老的功能弱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作为传统农业文明产物的当代城市家庭养老方式正面临着来自人口条件、家庭结构、居住方式和文化观念等方面的挑战,其脆弱性已开始显现,非家庭养老方式正越来越受到关注;
(一)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老年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尤其是城市的出生率降低,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核心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
社会发展推动住宅购买人群的变化,家庭两代分居现象逐渐增多。按照人口学家最近做出的家庭人口预测,我国老年人和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比例将逐渐降低,独居或只与配偶居住的65岁以上老人占老人总数比例将由1990年10%迅速上升到2050年的27 %,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明显
(二)现代社会人口流动速度如快,竞争日益激烈
科技时代的发展和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农村的人
口越来越多地涌向城市,城市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不少年轻人陷人了角色困境,他们要同时扮演好成功人士的角色、合格父母的角色和孝顺子女的角色是勉为其难的。例如,工作的压力日益沉重,还要教育儿女,使一些子女没有精力照顾父母又如目前社会对文化知识的要求增高,青年人需要再学习来适应日益发展的社会,或者去寻找更多发展的机遇,远离年迈的父母,使得家庭人口外流。这些都使得现有的家庭的模式受到强烈冲击
(三)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了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像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新的变革:
由此可见,养老间题在家庭养老所不及之下,就需要社会的力量来解决了
二、社区养老顺应时代潮流,必须加强社区服务的质量
(一)社区服务的概念
社区服务是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为满足社区成员的各种需求,依托街道和委员会,为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可以在社区发展这种大趋势之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和改善老年人的处境:
(二)建构社区服务养老体系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使社区养老服务成为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的重要保证,社区成为城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最佳载体。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是解决我国城市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性选择。社区对于老年人来说又是最重要的聚居地,所以老年人对社区的依赖性会越来越强。这种以社区为依托的服务,可以及时地给老年人以认同感和归属感,使他们在精神上得到慰藉,身体上得到锻炼,在互相交流中情感得到倾诉,这也就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不足。所以发展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是改善养老条件的有效途径。
1.发挥社区功能,扩展养老服务的项目
由于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社区老年人在生活方面和精神方面都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有的老人即使和子女住在一起,子女也没有很充足的精力来照顾老人,相对来说老人就会倾向于对社区的依赖。 在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可分为居家服务和家外服务。居家服务是对居住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服务。家外服务包括托老所和敬老院。托老所这种模式既减轻了子女照顾的负担,又没有将老人完全隔离于“家”之外,对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是十分有意义的;敬老院,被大众接受为直接的养老设施,应提高其分布密度,分散在社区内.这样老年人可以不必离开所熟悉的生活环境,也便于子女、亲戚探视,加强亲情的交流。
在改善老年人精神状况方面,可以采取直接和间接两者结合的方式。
直接方式可以通过建立“聊天站”“畅谈角”,让老年人聚集在一起互相交流;间接方式可以加大娱乐设施的建设,开设“老年之家”“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还可以开展文体活动,举办春游和夏令营活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使老年人在社区内得到满足感和成就感,转移心中的不快。
2.在政府宏观管理下提高社区的自身经济能力
政府宏观管理,就是政府通过制定有关社会福利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并且总结、加大推广先进经验的宣传,做好服务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营造引导社区服务福利机构发展的大环境。
养老金社会化的发放使得老年人可以就近领取,形成了社区服务网络。但是政府的功能毕竟是有限的,在政府和企业不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保障的时候,社区可以发挥其有效的功能,充分利用其社会资源,通过发展社区经济,大量吸收和安置退休人员,使退休人员在为社区创效益的同时,自己也获得必要的劳动补偿,实现双赢。老年人工作退休之后,产生心理落差,感到自我价值丧失,会产生消极的生活态度以至不利于老年生活。而这些老年人中很多人依然有工作能力,有的文化水平很高,由此可以利用社区资源实现他们的“再就业”,这种“再就业”可以“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式,使大家产生互动,从中找到生活的乐趣。这既是对他们自身的补贴,又能实现社会价值
3.提升社区服务人员素质,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提高服务质量
社区老人的服务人员不仅仅要掌握照料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常识,还要了解不同年龄阶段老年人的心理状况,为此要抓好在职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的工作,加强专业教育和技能的培养,灌输专业的理念,用专业社工的标准来衡量。
社区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标志之一,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兴起也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社会工作者不仅仅需要基本的照料技能,更多的是要有心理咨询的技能,并受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持有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资格证。社会工作专业的学习(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社区工作)除了理论知识之外,更多的是实践的积累,结合理论与实践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道路之上,社会工作者有了一片土壤来发挥其专业的特长,实现其专业的价值,也有利于实现社区的稳定。当然,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也需要社区合适的机制和模式来启动,只有在相关政策支持之下,社会工作的有效性才可以发挥出来,因此,专业社会工作者是社区服务的执行者,社区和社会工作者是紧密相连的,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是完善社区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
4.发挥社会集体意识,争取广泛的支持
社区服务质量的优劣在一定的意义上取决于社区的力量,社区的发展是顺应市场经济的结果,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只有发挥集体的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携手共进,才能走上良性化的发展道路二从政府方面来说,民政部门要发挥规划、检查、监督的作用,社会保险局也应该参与规划、检查、监督和酌情划拨养老保险基金,以及关注养老保险受保人。从社区协调委员会方面来说,要发挥所在社区的企业、有关单位的作用,加强对社区成员的关心和支持。
『柒』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6000字论文一篇
论文摘要: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文章就广西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若干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立足我国农村发展实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国家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 2010年元月,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的全覆盖,逐步为广西农村老人系上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带”,从而实现“老有所养”。文章拟围绕广西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重点问题作粗浅探讨。
一、广西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新”,主要体现在变“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它要求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这是一种新的资金分担机制,突破了我国长期以来因财政力量不足而不直接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资金支持的传统。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于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1.老龄化时代正向我们迈来。世界老龄化趋势正在加快脚步,联合国近期公布的一份报告指出,目前全球平均每9个人当中就有1个人的年龄超过60岁。预计至2045年,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首次超过14岁以下青少年人数,到2050年,老年人口比例将升至2200。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我国于1999年进人老龄化,到2008年底,老年人口达1. 6亿,占人口总数的12%。根据预测,2014年达2亿,2026年达3亿,2037年达4亿,2051年达到峰值4. 37亿,占31%,届时将近3个人中就有1个是老年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更高,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2.我国整体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已具备进行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能力和手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民收人再分配,国家财政给达到年龄的农村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将直接增加农民收人,让农村人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效地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3.农村经济日益发展,农民收人快速增长,城乡差别正在缩小,农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发达地区农村、城镇近郊农村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部分乡村,经济实力逐步强大,基本具备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二)广西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养老问题凸显
广西是一个经济后发达地区,又是典型的农业大省区、人口大省区,截至2008年底,全区有农业人口县(区)112个,农业人口4176万人,全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2.7%。《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近年来,广西老年人口总量逐渐增长,老龄化趋势正在加快。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633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13.59%。比全国高出1. 6个百分点,且以每年3. 5%的速度递增。其中全区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617. 58万人,约占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的97.56%。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显然占我区老年人口的主体,如果解决不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会制约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迁移,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为突出,农村养老形势十分严峻。农村地区的“空壳村”和农村家庭的“空巢家庭”逐步增多,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会更加严峻,而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和功能逐步淡化,靠传统的道德、亲情维系的家庭式养老受到了冲击,因此,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三)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逐步改变、养老功能逐步弱化
据调查,当前我国有超过一亿的农村老人依然靠农耕社会的“养儿防老”模式度过晚年。但现代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文化观念已转型,土地和儿孙不再是唯一的、完全的生活保障;而这些身负生活重担的子孙后辈,也无法完全可以承受这部分即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所带来的养老负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发展,特别是农村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在当代农村地区,农村家庭的小型化、空巢化、代际化普遍存在,农村养老风险在不断加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和养老功能已逐步弱化,面临着严重挑战:一是农民劳务收益困难,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二是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增大和流动人口的异地频繁迁移,给农村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三是农村地区普遍相对贫困,给家庭养老保障能力带来困难,这些问题都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以解决。同时,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城镇化、工业化的加快发展,传统的养老(个人养老、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土地养老保障等)等功能正在弱化。在当前传统养老功能逐步弱化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经济后发达地区的广西来说,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捌』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摘要: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问题是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把“空巢老人”问题作为党的工作重心。农村养老服务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对现阶段农村养老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现有农村养老的模式中出现的基本问题、同时提出适当的建议和意见,探寻出一条适合现阶段农村养老发展的新路径。
关键词: 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乡村振兴农村养老措施及建议
一、调查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数字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在我国已呈现出上升趋势,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已成为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急速发展、城乡社会结构也取得了巨大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农村青壮年进城,剩下大批“空巢老人”留守农村。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的养老压力不断提升,农村养老问题也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个主要短板。因此,构建一个老有所养的养老体系,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尤为重要。
农村新型养老体系的建设, 要切实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老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方面资源,打造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公共服务为依托、以子女养老为主体、以互助式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努力让农村老年人在身心满足的情况下下安享晚年。
二、当前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概览
(一)日常生活照料情况
调查发现,多数老年人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调查中,32%的老人表示自己单独居住或和配偶住、48%的老人和子女住、15%在养老院居住、3.2%跟孙子或孙女住、有1.8 %的老人和亲戚/朋友居住。
(二)经济来源
他们表示健在的子女中儿子有2-3个,不同住的子女中很少有同村居住的,多部分是在同一个县里,平均1个月见一次,也有小部分子女在外地工作并定居,很少见面,基本半年或一年才能见一次。而经常来往的亲戚或朋友只有2-3位。对于和子女或孙子、孙女一同居住的老年人,他们表示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时间较长,基本每天都在照顾。
调查结果显示,56%的农村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为社会养老金,20%表示主要由子女供养,10%有自己的退休金或自己通过劳动获得报酬,5.8%依靠年轻时的存的积蓄,2.3%凭借政府救助。
他们中的大多数在60岁之前,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作, 主要在家务农或外出务工,也有部分从事个体或私营经济活动,如开小商店、到附近集市上摆摊等。
受访中的所有老年人表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但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原因主要是太贵了,没有经济基础。除和自己居住的子女去世的老人有社保等从政府获得的补贴外,其他老人表示没有任何补贴。
(三)日常生活主要内容
在问及父母日常生活主要内容时,多数老人选择操持家务和干农务,占比为71.3%。此外,选择锻炼身体和照顾家人的老人也比较多,分别为36.8%和36.6%。可见,操持家务及农务、锻炼身体和照顾家人是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当问及他们参加过什么活动时,他们表示没有参加过多少活动,只有维护村卫生情况、帮助邻里、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比较单一的活动。他们希望村里组织一些娱乐活动、健康讲座、老少共融亲情等类似的类似的活动,以此让自己单调的生活增添一丝光彩。
(四)智能手机及智能服务使用情况
在互联网的普及下,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越来越多的被老年人使用。调查数据显示,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占52.0%, 不过, 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表示,他们主要还是以比较简单的打电话、视频聊天和看快手等为主,占比分别达到84.7%、80.5%和71.3%;网上购物的老年人占到五分之一;而对于操作比较复杂的网上购物、网上看病、网上学习、网上订餐、网上打车及买票等智能服务功能,老年人 几乎不会使用。有80%的老人表示需要智能手机培训。
(五)精神状态
因为缺少陪伴、感到孤独等原因,大部分老人表示会因一些小事而烦恼,他们经常感到情绪低落,做起事来比较费劲,对未来希望度不高,只希望自己跟老伴能健康度过晚年生活。有一部分老人表示他们对以后感到害怕,害怕自己的身体出现毛病、害怕意外发生等。几乎所有老人都表示自己睡眠不好,经常到半夜睡不着觉。有极少数老人表示他们现在过得很愉快,基本都比较孤独。
(六)满意度
虽然时长感到孤独,但他们也能理解自己的儿女工作忙,因此他们表示总体来看对自己现在的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对自己的健康也较为满意,能积极锻炼身体,维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对自己和子女的关系也表示较为满意,他们表示能融洽相处,子女也比较孝顺。
(七)健康状况与功能
认为自己健康状况不太良好,视力比较薄弱,看东西模糊、看不清书本、手机等一些设备上的字,甚至有部分老人患有白内障、黄斑裂变等眼部疾病。大部分老人听力较弱,受访中发现正常音量大小他们听不太清楚,需要用更大音量、更慢的语速和他们进行交谈。大部分老人走路基本没困难,但也有一少部分老人因为患有风湿、关节炎等疾病,走路有点困难。
三、老年人面临的养老问题
(一)四大困难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难题 。
一是养老金少,经济负担重。调查中,有48.4%的老人表示目前面临的最大生活困难是养老金少,经济负担重,一个月的养老金根本满足不了日常消费。
二是无人陪伴,日常照料难。由于工作繁忙、生活节奏快,子女一方面没有更多闲暇时间照顾老人,另一方面又常常忽视老人的心理慰藉,26.4%的老人表示父母感到孤独,无人陪伴,23.2%表示自己目前无人照料。
三是身体不好,活动不便。调查中,有24.0%的老年人表示目前生活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身体不好、活动不便。可见,加快社区及家庭适老化改造,增强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很有必要。
四是智能服务功能使用有困难。调查中,有23.9%的受访市民表示父母不会独立使用智能手机的智能服务功能。随着智慧养老的发展和越来越多生活服务由“线下”转为“线上”,不会使用智能化服务,或者仅会使用简单的操作,已经成为老年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
(二)社区周边养老服务功能有待完善
近年来,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但和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多短板。调查中,51.7%的老人认为村子里养老存在“服务项目少”的问题,46.3%认为存在“场地小、设施少、环境差”的问题。
四、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一)对养老设施的需求
调查中,当向老人问及居住地周边希望增加哪些养老设施时,卫生室、医疗康复室、健身活动场所和公共老年食堂几类设施提及率最多。其中卫生室和康复室两类设施需求最高,为65.1%,第二是健身活动场所和老年食堂,分别为63.5%和54.8%。除此之外,理发店等需求也比较高,在两成以上。
(二)对服务项目的需求
调查中,当问到最希望村子周边提供哪些养老服务项目时,48.1%的老人表示需要医疗康复护理类的服务,45.6%表示需要老年餐饮服务,对文体活动、精神关爱的需求占比分别为41.3%和37.2%。同时,对家政服务等有需求的人群也占到30%以上。
五、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着力点
( 一)着力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在于提高其收入水平。从调查数据来看,农村老年人的总体经济状况较差,其中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家庭供养获取仅有的收入,社会保障性收入和补贴性收入较少。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首先必须提高其经济收入水平。
1. 增加老年人自己的经济收入
第一,鼓励农村老年人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坚持雇佣或非雇佣式农业劳动,获取相应的收入。让老年人从事有收入的劳动,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同时还能丰富老年人日常生活,并且让身体得到一定的锻炼。第二,提高土地收益。可以通过耕种土地获得经济收入;也可向他人转让土地,收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多角度提高经济收入水平。
2. 增强家庭赡养能力
不难发现,家庭养老是最优化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资源是最根本的、不可或缺的养老资源。因此,政府首先应该促进农村家庭整体发展,提高家庭养老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家庭养老。支持鼓励父母和子女同住或就近同村居住;以家庭为单位给与更多的经济补贴;提供住房建造改造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性培训等。
3. 增强政府和社会的养老支持力度
第一,适当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充分发挥养老保险有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投入对贫困和失能农村老年人的救助。增加对困难家庭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的补贴经费,同时将其全都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获得更多公益性补贴资助,进一步保障困难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整体经济。扩大农村老年人就业机会,切实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劳动收入。
( 二)着力健全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
从前文数据分析不难发现,大多数老年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身体健康问题,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其健康状况越不容乐观,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较多,有关医疗健康的服务是农村老年人最迫切需要的。因此,需要努力使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将常见的疾病纳入医疗报销范围,降低老年人的看病成本。第二,增强就医方便性。形成“上门医疗”服务,把农村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本次调查中受访市民最为关注的政策及措施,占比高达60.8%,这反映了市民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着较大的需求和较高的期盼。
一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及设施。完善社区老年人信息库,根据社区老年人需求,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和服务项目。当前,最主要的是要增加和完善医疗护理、老年助餐、文体活动、精神关爱等需求较高的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护理站、老年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
二是加快社区适老化改造。加快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增设适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增强老人生活便利性,例如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针对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人安装居室通道扶手等。
(四)加强养老专业人才培养
养老人才队伍素质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调查中,有接近三成受老年人及村干部认为本地社区养老存在服务不专业的问题。
一是充实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岗位,力求建立专业的、稳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
二是强化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定期举办老龄政策和养老护理知识培训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
三是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待遇,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人才队伍稳定。
(五)帮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
帮助老年人尽快融入智能化时代,既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一要建立老年人智能设备使用培训机制。除家庭成员承担相应的义务外,老年大学要增设智能应用培训课程,社区要定期开设智能设备使用培训班,采取一对一答疑方式,消除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障碍。
二是改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结合老年群体特点,设计出操作更加简便的智慧养老平台,让老年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智慧养老带来的便利。
六、结论
调查结果显示:操持家务、锻炼身体等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主要内容;经济压力大、无人陪伴等是老年人生活中面临主要难题,老年人对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等有较大需求。要尽可能满足老人年各方面需求、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老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方面资源,打造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子女养老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在身体与精神双方面得到满足,使农村养老问题进一步改善,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网页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2]——网页 -《推动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评论员观察)-中工评论-中工网》-
[3]——老龄科学研究 李芳-《谋求新时代美好生活: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与对策——基于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
[4]——网页 -《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 道客巴巴》-
[5]——网页 -《养老护理员职业生涯规划》-
[6]——网页 -《民政局对养老院政策论文范文 天津市民政局养老院论文有关参考资料-毕业论文网》-
[7]——网页 -《坚持尊老优良传统 认真对待老年人权益_公益新闻_公益频道》-
[8]——网页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