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学生对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大学生对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对农村养老问题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年人口问题在我国早已存在,既表现为老年人的生存与发展,如物质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等问题;还表现为因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社会生活的变化等等。这其中,仅仅满足老年人在年老时的供养问题就已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面对中国老年人70%以上居住在农村的现实国情,显然,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是我国养老问题中的重中之重。为了更深入具体地了解当前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现状,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城关镇保障村的xxx位老人进行调查。结合调查所得的及自己的肤浅认识,当前中国农村养老仍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一、家庭养老还存在强劲的生命力
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支持能力。然而,家庭养老告别是子女养老对中国农村老人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并起着社会养老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城乡,家庭仍然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是老年人最后的大本营。而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家庭养老的作用也就越大。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条件下。家庭养老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养老的基础遭到破坏,几千万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将失去保障。
(一)家庭养老方式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国情。当前我国人口众多,人口老龄化趋势快、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地区差异较大。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民支付能力相当有限,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尚处于温饱阶段,只有小部分达到小康水平,少数农村仍处于贫困状态。不仅地区间存在差异,而且在同一地区中的不同乡镇、同一乡镇中的不同村庄、甚至在同一村庄中的不同家庭之间,农民的经济收入也有较大悬殊。在这种情况,若完全依靠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来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显然是不合实际的,因为一定的保障制度必须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因而当前我们仍有必要依赖家庭养老方式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我国老年人养主要领先依靠家庭,从而使家庭养老模式法律化,增强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养老方式的文化根基深夺厚悠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养老向来是中华民族恪守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作为一种文化在我国经历史岁月,从农业经济开始至今,大约有三四千年之久,支撑家庭养老功能是传统伦理“孝”的价值取向,孝是“天经地义”的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也是家庭成员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传统的中国家庭作为一个福利单位,表现在养老机制作用上是天然的养老组织,并成为中华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但基本生活有保障,而且日常还能得到应有的照料,并享有子女满堂的天伦之乐,精神上得到寄托。所以家庭养老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就算将来我国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极大丰富,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完善,家庭养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三)家庭养老的实际保障效果不会有很大的削弱。首先,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养老不会有很大影响。一些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子女减少而可能影响老年人的养老质量。但根据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林戈等人对中国老年人养老总体的研究,认为中国老年夫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同时需要子女日常生活护理的,因而所谓的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并不一定对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构成重大威胁。而且,通过调查发现,单子女的老人生活还要好于多子妇女的老人,因为这时了女无法推卸自己的养老责。其次,农村外流人口增多也不会对家庭养老产生较大影响。一些研究认为农村中大量壮年外出打工,使老年人无法得到日常照料。而据调查看来,家庭养老主要由女性承担,且多国40至59岁以下的中年女性才会碰到老人生活无法自理需要经常性照料的情况。而在农村流动人口中,外出打工的女性中xx年龄段最为活跃。40至59这一年龄段的妇女多在家中照料甥孙和老人。确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对中青年夫妇且双双外出打工的,他们也会将年迈体弱的老人托付给亲友或请人上门照顾。最后,就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而言,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虽只能起到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作用,但这与我国大多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且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养老的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二、对当前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基本设想
鉴于以上种种分析,考虑到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及人口状况的差异性,认为应建立一种有分别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过渡方案。具体来说,针对现阶段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口以及将来仍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未来老年人口”,仍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在此过程中辅以一些行政性的倾斜激励措施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继续巩固和落实家庭养老的整体功能;与此同时,要不断促进传统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变革与发展,在较富裕的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当家庭养老功能出现弱化时,社会养老应及时补充,尤其是针对农村“未来老人”——农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的力度,全面加以推广,以切实解决他们的未来养老问题。
三、具体措施
应该说,这一基本设想是与我国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同时也符合了当前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通过思想工作与法律手段并重的社会干预,使家庭养老得到落实。一是持之以恒地搞好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的宣传。重点是做好中、青年人的思想教育,并坚持“从娃娃抓起”,把尊老、爱老、养老教育渗透到中小学生思想中去,消除少数家庭出现的严重“宠幼弃老”现象,构筑起家庭养老的优良社会环境和正确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法制建设,走依法保障的路子。切实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此法教育老年人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约束家庭和社会成员自觉维护老年人权益,保持家庭内的代际和谐,建立有利于家庭养老的社会环境,同时大力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活动,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方法。三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进行改革。就调查的xxx位有子女的老年人中,其中xxx位老年人都是由儿子赡养的,只有3位没有儿子仅有女儿的老年人,是通过招上门女婿的方式来养老。很显然,在农村家庭养老机制中是以儿子为主体的。这种机制是由历史传统自然形成的,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后代中无男孩的家庭比例占四分之一左右,这种机制就必须得以改革。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家庭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国家也应在此问题上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的主体地位出发,积极研究制定可行的扶持家庭村合作医疗事业中存在的经费、人员、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养老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大对农村资金、技术方面的扶持力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以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中最大的问题——经济供养问题。二是对照料老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经济援助。要尽量减轻困难家庭的养老负担。使这些家庭的老年人也能安享晚年,同时向照料和护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解决当前农,解决农村老年人“病有所医”的问题。
(三)强调社会的作用,扩大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一是要发挥乡村老龄组织的作用,增强老龄组织的功能。强化和规范老年供养体系建设,就是要规范家庭和社会中非老人成员的行为,从而确保老年人幸福地安度晚年。因此,建立健全老龄组织机构,强化老龄机构的组织领导功能,是老年供养体系建设中起关键作用的环节。目前,农村的老龄机构从表面看,乡、村级机构健全。然而实质上则处于一种“人员无编制,活动无经费,开展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中,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老年活动方面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因此,必须重视乡级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和其支柱作用的发挥。二是要加强老年人群体的力量,发扬自助、互动的精神,提倡低龄、健康的老人帮助年迈、体弱的老人;增强老年人在经济上的自立和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以减少对社会和家庭的养老需求。三是发展老年公益设施。充分发挥各村老年协会、老年活动场所的作用,解决老年人“老有所乐”的问题,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四)加强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宣传,逐步扩大社会化供养比例。从长远看,在经济方面,随着国家、特别是农村经济实力的提高,养老的责任逐渐从家庭向社会转移,家庭养老终将让位于社会养老,这是谁都无法逆转的趋势。因而,在过渡时期我们不仅要提倡家庭养老,还要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使社会养老保险在“未来老人”群体中发挥主要作用。在的调查中,许多中青年人未投保除了经济条件不允许、害怕政策有变或没有听说过有社会养老保险这回事外,更集中的是表现为投保意识淡薄,出现年轻时无所谓,中年后又因一次性投保数额大而不得不放弃的现象。所以,在农村要大力加强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思想教育,把年轻一代的供养方式逐步引导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轨道上来,立足“早”字,积少成多,筑起庞大坚固的社会保障“大坝”。
(五)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干,逐步构筑起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具备五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二是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当前比较现实可行的是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可参照大连市的做法,创办“居家养老院”,组织一些闲暇在家的中青年妇女,为村中无子女、子女不在家、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养老福利服务,实行低收费政策,集体或国家应予以适当的补贴。三是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xxxx年xx月,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到xxxx年,各级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衽医疗救助,中央财政也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此给予适当支持,此项规定说明,国家对农民社保问题已日益重视起来。据调查,仙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于xxxx年xx月全面铺开,共有xx个乡镇(街道)的xx万人参保,参保率xx%。四是老年社会救助体系。对农村孤寡老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但调查中发现2位孤寡老人均没被纳入“五保”供养体系,甚至全乡都没有一位老人被纳入该体系,他们的生活状况相当令人担忧。此外,还应对卧病下起或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特困家庭中的老人、子女间有严重养老纠纷的老人,他们都是老年人口中的脆弱群体,必须由国家或集体,必须由国家或集体予以特别关照,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安度晚年。五是老年精神生活体系。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活动场所。由于我国农村老年人数从多,地域颁布广,收入差别大,建立上述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也应体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点。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报道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有一定的写作技巧。我敢肯定大多数人写报告都头疼。以下是边肖编制的农村大学生养老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
我国老年人口问题由来已久,表现在老年人的生存和发展,如物质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等问题;也展现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生活方式、价值观、社会心理等社会生活的变化。其中,满足老年人养老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面对中国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的现实,很明显,农村养老问题是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为了更深入具体地了解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现状,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城关镇宝安村的xxx名老年人进行了调查。结合调查和我的粗浅认识,我国目前的农村养老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第一,家庭养老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支持的能力。然而,家庭养老对中国农村老年人来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在社会养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城乡,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单位和最后的大本营。经济越落后的地区,家庭养老的作用越大。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养老的基础被摧毁,几千万农村老人将在晚年失去保障。
(一)家庭养老符合当前中国国情的现实。目前,中国人口众多,人口老龄化迅速,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但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支付能力相当有限。我国大部分农村还处于温饱阶段,只有少部分达到小康水平,少数农村还处于贫困状态。同一地区不同乡镇、同一镇不同村甚至同一村不同家庭的农民经济收入不仅存在地区差异,而且差距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建立统一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来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一定的保障体系必须适应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我们仍然有必要依靠家庭养老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指出,我国老年人的赡养主要依靠家庭,从而使家庭养老模式合法化,增强了家庭养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养老的文化基础深厚。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作为一种文化,从农业经济开始,在中国已经持续了三四千年。赡养家庭养老功能是传统伦理中孝道的价值取向。孝顺是“自然”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也是家庭成员的重要行为准则。中国传统家庭作为一个福利单位,在养老机制功能上是一个天然的养老组织,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仅有安全的基本生活,而且每天都得到应有的照顾,享受孩子的家庭幸福,获得精神寄托。所以家庭养老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即使未来中国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极其丰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家庭养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3)家庭养老的实际保障效果不会被大大削弱。首先,独生子女政策不会对家庭养老产生很大影响。有学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子女减少,可能影响养老质量。但美国密歇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的Ringo等人的研究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老年夫妇并不同时需要孩子的日常生活护理,所以所谓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并不一定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构成重大威胁。而且通过调查发现,独生子女老人的生活比多子女老人的生活要好,因为这个时候,女性是无法推卸养老责任的。其次,农村流出人口的增加不会对家庭养老产生很大影响。有研究认为,农村大量年轻人外出打工,使老年人无法得到日常照顾。调查显示,家庭养老主要由女性承担,许多国家40岁至59岁以下的中年女性会遇到老年人无法自理,需要定期护理的情况。在农村流动人口中,xx年龄组是外出打工妇女中最活跃的。40-59岁年龄段的女性更倾向于在家照顾侄子和老人。的确,如果有的家庭只有一对中青年夫妇都外出打工,他们也会把体弱多病的老人托付给亲戚朋友或者请人照顾。最后,就家庭养老保障水平而言,虽然只能满足普通家庭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养老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
二、当前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基本思路
鉴于上述分析,考虑到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和人口状况的差异,认为应建立不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过渡性方案。具体来说,针对目前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口和未来仍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未来老年人口”,家庭养老模式仍然是解决其养老问题的主要途径,在增加农民收入的过程中补充一些行政激励措施,努力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继续巩固和落实家庭养老的整体功能;同时,要不断推进传统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和发展。在较富裕的农村地区和家庭,当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时,应及时补充社会养老,尤其是针对农村“未来老人”——农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的力度,全面推进,有效解决他们未来的养老问题。
第三,具体措施
应该说,这一基本假设与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也符合农村老年人的意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a)通过思想工作和法律手段并重的社会干预,落实家庭养老金。首先,要坚持不懈地宣传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重点是做好中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坚持“从娃娃抓起”,把尊老爱幼教育渗透到中小学生头脑中,消除少数家庭严重的“养幼弃老”现象,为家庭养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确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律保护之路。认真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育老年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和约束家庭和社会成员自觉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家庭内部代际和谐,营造有利于家庭赡养的社会环境,大力推动签署《家庭赡养协议》。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有效方法。三是改革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在被调查的有子女的xxx老人中,xxx老人由儿子赡养,只有3个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的老人通过招募女婿来养老。显然,在农村家庭养老机制中,儿子是主体。这种机制是历史传统自然形成的。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后代中没有男孩的家庭比例约占四分之一,这一机制必须改革。
(二)进一步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家庭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国家也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农村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出发,积极研究制定资金、人员、设施等方面可行的养老政策措施。家庭-乡村合作医疗。首先,要加大对农村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力度,确保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将继续稳步发展,从而解决农村养老的最大问题——经济支持。第二是为照顾老人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我们应该尽力减轻贫困家庭的养老负担。让这些家庭的老人安享晚年,并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各种优惠政策。第三,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
(三)强调社会的作用,扩大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首先,要充分发挥农村养老组织的作用,增强其功能。加强和规范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就是要规范非老年成员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行为,保证老年人幸福地度过晚年。因此,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机构的组织领导职能,是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目前,从表面上看,农村养老机构在乡镇一级是健全的。但本质上是处于“没有人员配备,没有活动经费,开展工作力度不够”的困境,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老年人活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因此,必须重视乡镇老年组织的制度建设和支柱作用的发挥。二是增强老年人的力量,弘扬自助和互动精神,倡导年轻健康的老年人帮助年老体弱者;增强老年人的经济自立和自理能力,以减少社会和家庭的养老金需求。第三,发展老年人公益设施。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的作用,解决“给老年人找乐子”的问题,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四)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参与宣传,逐步扩大社会支持比例。长期来看,在经济方面,随着国家特别是农村经济实力的提高,养老责任逐渐从家庭转移到社会,家庭养老最终会让位于社会养老,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在转型时期,不仅要倡导家庭养老,还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使社会养老保险在“未来老人”群体中发挥主要作用。调查中,很多中青年人没有参保,除了经济条件不允许,怕政策变动或者没听说过社会养老保险。更集中的是他们的保险意识比较弱,年轻的时候不在乎,到中年以后因为一次性保险金额大,不得不放弃。因此,在农村,要大力加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思想教育,逐步把扶持年轻一代的方式引导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轨道上来,立足“早”字,积少成多,筑起巨大而坚实的社会保障“坝”。
(五)以社会养老保险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个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该有五个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二,老年人生活护理体系。目前,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更加现实可行。参照大连的做法,可以成立“居家养老之家”,组织一部分有闲暇在家的中青年女性,为没有孩子、不在家、生活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养老福利服务,实行低收费政策,由集体或国家给予适当补贴。第三,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xx年xxxx月,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发布《关于农村卫生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到xxxx年,各级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将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发展。县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安排资金,为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提供医疗救助。中央政府也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支持。这一规定表明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据调查,仙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在xxxx全面铺开。共有xx个乡镇(街道)有xx万人参保,参保率为xx%。第四,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对农村老年人实行“五保”供养制度,保障温饱、医疗和丧葬,提高供养水平。但调查发现,两个孤寡老人没有纳入“五保”供养体系,甚至全乡没有老人纳入该体系。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当令人担忧。此外,还要处理生病或不能自理的老人、家庭贫困的老人以及子女之间发生严重养老纠纷的老人。他们都是老年人口中的弱势群体,必须得到国家或集体的特殊照顾,必须得到国家或集体的给予,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安度晚年。第五,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体系。主要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以农村为单位,设立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老年人活动场所。由于农村老年人数量多、地区分布广、收入差距大,上述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也应体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模式、多渠道的特点。
;Ⅱ 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调研
关于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政协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来,在市政协副主席赵南军的带领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以市区为重点,就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组听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情况通报;赴各区和江都市召开部门以及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我市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听取意见,并赴外地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基本现状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民生为本,初步建立起以养老和医疗为核心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1、党委政府重视,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进展较好。自200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以一号文件形式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养老、保障、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民生问题出台有关政策意见,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区率先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确目标。同年,维扬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意见》,初步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接轨、可转换的社会保障局面。市和各县(市、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从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缴费补贴,如新农合的各级财政补助从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从无到有,逐步增长;据统计,市、区两级财政2009年用于城乡居民参保补贴的开支为8659万元。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强化服务,积极推动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通过稽查和服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卫生部门不断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全面部署推进新农合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努力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统筹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提供,以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民政部门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乡五保、特困医疗、临时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城乡“三无”老人养老补贴工程,标准逐步提高、范围不断扩大。
2、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且对接通道开始打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构成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行多年,制度较为完善,目前覆盖了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32.14万人,9.25万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连续9年递增,目前市区人均1395元/月。2005年开始建立包括养老在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达100%,覆盖了市区7.3万名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7年在我市启动,市区参保农民8.9万人。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扬、江都积极探索,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农保转城保的接续办法,打开了农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换通道。
3、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构成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质态良好,报销待遇稳步提升,2009年底,市区参保职工46.23万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医保目录范围内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0%与90%。2007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职工医保范围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过不同缴费、补贴标准的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2009年底,市区25.9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包括7.7万名在校大学生,筹资水平400元/年,目录范围内报销达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2009年为人均120元,其中个人交纳30元,由于个人缴费标准低、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平均报销补偿率为45%,大病报销支付上限一般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达10万,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参合积极性提高,2009年底,参合率达99.8%,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二、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畅通城乡社保通道,推进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发展,扩大统筹范围,实行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迫在眉睫。当前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推进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础,但由于我市老龄化程度高,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57%,财政补贴压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使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推进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1、覆盖不全面,养老和医疗保障尚未完全实现应保尽保。养老保险方面:一是新农保实施后,城乡居民中还有两类对象未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一种是男60岁、女55岁以上不到70岁的城市无业居民,一种是2005年前被征地农民中的非就业人员,养老制度上还有空白点。二是仍有少数开发区(园区)企业、流动性强的餐饮娱乐服务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尚未为所有应参保职工缴纳保险;原已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改制企业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部分失业人员因续保的缴费标准偏高而断保。三是城镇无业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虽可选择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没有经济能力而游离于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刚刚进入准备阶段,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医疗保险方面:一是由于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参加缴费水平较低的居民医保,导致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续保难的同时,失去医疗保障;二是部分困难企业职工退休时没有能力一次性补交最低参保缴费年限差额和“余命年”费用,面临断保的可能。
2、发展不平衡,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差距较大。一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扩大趋势。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连续9年以10%的速度递增,目前市本级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1395元/月。而农村的养老保障待遇较低,参加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农民的养老补助平均也仅140元/月,尚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来,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绝大多数农民每年自缴30元就能享有医疗保障,但由于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而新农合报销比例则随医院级别的提高而递减,农民进城看病的大部分费用仍由自己负担,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即看即报,因而农村居民享有的医疗保障实际待遇低于城市居民。三是城乡信息化建设差距大。城镇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投入相对较高,基础较好,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较高;而农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还较为滞后,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还不能适应现实需求。
3、政策不衔接,社会保险难以有效接续转换。一是目前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维扬、广陵、开发区已与市社保中心联网申报,有关制度和政策相对统一。但邗江区政策规定与市不统一、征缴基数、征缴比例、享受待遇与市不一致,信息数据系统与市社保中心不衔接,市级统筹没有实质性形成;区域内在农保转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续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农民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置,而2005年后设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一次性划转金额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补偿标准,由于划转的土地补偿金额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后,将难以为继。三是社会保险制度自成体系,缺乏有效衔接机制。我市扬府发[2008]140号文《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意见》中对被征地农民、户籍农民及参加农保者参加或转入城保,以及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进入、有效衔接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存在诸多资金和技术上的问题,如被征地农民个人帐户如何折算城保缴费年限,折算缴费年限后的城保费用如何缴纳,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缴费年限也不能相互确认等,因此无法实现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续。四是管理资源分散,政策机制“碎片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主管,而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社会救助则由民政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机制不尽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连的独立数据库管理系统,出台政策时缺乏沟通协调,存在管理成本浪费和政策之间的冲突。如新农合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导致外出务工就学的家庭成员重复参加医保,而政策又明确规定不能重复报销,又如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合,但却不能转入城市居民医保。
4、宣传不到位,相关政策普及不够。一是对公共财政普惠城乡居民,加速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紧迫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政策,如劳动合同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全国范围内转移、流动人员医疗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办法等培训宣传还不到位,调研中,社区干部普遍反映对具体政策缺乏了解,面对群众咨询难以解答。
三、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让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市委“坚持以民为本,建设幸福扬州”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养老和医疗保障由制度的广覆盖到对象的全覆盖。一是持续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根据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条件出发,全面贯彻实施市政府2008年140号文件精神,细化政策措施,制订配套规定,消除保障盲点,继续扩大养老和医疗保障范围。一方面,针对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服务行业参保率低的现实状况,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过分期缓缴等方式,鼓励参保,将更多的就业人员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另一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强化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等途径,督促所有用人单位及时参保和足额缴费。二是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市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要积极筹措新型农保基金,保证资金到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参加更高水平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稳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三是区别对象,将助保制度落实到位。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城镇困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使中断社保关系的特殊群体,社会保险关系能够接续。如对于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就业能力偏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出台优惠政策,通过认真落实我市相关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参保;对因其他历史原因未能参保的边缘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政策,对城镇无业居民,按照有关条件,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保证其老有所养。四是切实解决居民医保问题。破除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壁垒,通过加强审核等方式允许困难职工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城镇居民医保,解决其医疗保障从无到有的问题;调研中了解到,为解决部分以灵活就业身份退休的职工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医保缺失问题,2005年广陵区通过“三三制”筹资模式,即财政、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区内所有退休职工病有所医的难题,这一做法可以推广。
2、加大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财政投入及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二是加大农村资金投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的机制,逐步加大新增财政用于养老和医疗等民生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根据扬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城乡养老水平,在承认城乡待遇合理差别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比例,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待遇适当均衡。三是研究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这是当前市区需要解决的突出个性化问题,调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三五年后将会给当地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成为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影响稳定。建议政府加强对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实施前人员情况的深入调研,采集信息,摸清底数,针对实情,通过增加筹资途径,逐步建立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就业培训等一体的保障制度,创造条件,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后顾之忧。四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资源。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机制,将优质卫生资源从城市引向农村,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人才支持农村,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增添必要的医疗设施,加强基层合管办力量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市级以上大医院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评机制,江都市通过签订新农合协议的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鉴推广;畅通简化登记、缴费、申报、结算、核报等程序,让农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医疗资源,得到更多实惠。五是实施城乡70岁以上居民老年补贴以后,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逐步实行60---70岁城乡居民老年补贴制度。
3、加大创新力度,切实实现不同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转换。一是建议政府对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进行研究归类,梳理各地遗留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在市域内逐步制订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原则统一,灵活多样的政策措施。根据社会保险省市统筹的相关实施意见,围绕“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管理规程”的目标,尽快做到市区范围社保政策“同城、同标准、同待遇”,首先要解决好邗江区进入市级统筹问题,为过渡为省统筹创造条件。二是“立足于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解决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方式方法,对已有的相关原则性规定,配套有关操作细则,畅通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的渠道。建议借鉴已在外地实行的相关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统一制度体系下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充分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的现实差距,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摸索创立多形式的社会保障“套餐制”,设置多层次的缴费标准和多档次待遇的选择,由城乡居民依据自己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最终在待遇上体现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差别。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围绕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对养老、医疗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保障政策出台前,通过“公示制”、“听证制”等多种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真正使城乡居民知情受惠、好事办好、好事办实。明确牵头部门,强化工作权威,保证出台的政策之间连续,部门与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做到决策科学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从我市实际出发,寓监督管理于一体,理顺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之间的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加强包括新农保、新农合在内的养老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议利用“金保工程”系统,建立市区信息数据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医保实现“一卡通”,业务流程和经办服务规范化,逐步实现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相互转换和衔接。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认知程度和有关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城乡社保工作,健全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对于促进城乡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建议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既要考虑GDP,更要关注民生,考核杠杆逐步向民生方向倾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创办社保专栏、专版、专题等节目,利用社区橱窗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各类养老医疗保障政策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规定以及有关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企业职工等各类就业人群及全体城乡居民了解支持相关政策并积极参保。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机构人员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对国家、省及我市出台的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保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的深入学习,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使他们深刻理解掌握各类社保政策,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促进我市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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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养老保险的家庭调查
该项在计算时是计入“农民人均纯收入”里(养老金收入包含在居民家庭总收入里):
1、“农民纯收入”指的是农村居民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2、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公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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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关于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作业)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共同面临的大难题,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老龄人口已近2亿。农村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更值得我们关注。近期,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对全县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
98%的农村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
据调查,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6.8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0.7%的速度不断递增,其中农村老年人口4.33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3%。
农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农民职业病,如风湿、肌肉关节劳损、胃肠炎、营养不良等,98%处于亚健康状态,小病能及时就医的占48%,承担不起门诊药费和住院费(合作医疗)自费部分的占67%。
70岁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况,都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岁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从事体力劳动,80至90岁的老人有10%处于自给状态,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48.8%的农村老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
据调查,农村有48.8%的老年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80岁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劳动的达16.3%。
事实上,农村老年人必须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经济收入。这是因为:老人无其它生活来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们的负担重,尤其是独生子女,无力全面照顾双方的老人。
据对43300多位农村老人的调查统计,发现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们一方面要照顾孙儿包揽家务,一方面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活、维持农业生产,人越来越老,精力越来越差,负担却越来越重。
72%的农村老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
养儿防老曾经是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不断受到冲击,依赖传统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难以解决好农村的养老问题。
由于农业科学的推广和家庭生活中科技与文化的应用,农村老年人的经验已无多少用武之地,其长者、智者的权威地位已经发生动摇,在政治、文化、技术上都处于劣势地位,加之没有大笔遗产,农村老年人社会地位逐渐下降。
现代青年人对中国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孝道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一部分人把老人当做包袱,弟兄之间为养老人相互推诿扯皮,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更是无从谈起。
除了少数五保、特困户由有关部门给予扶养和适当的生活补助,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有几百元的计划生育政策补助,通过合作医疗能够报销部分医药费外,农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也没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须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依据“木桶理论”,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农村地区民生问题的“短板”,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资料表明,丹麦、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腊等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时,便已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经具备了发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农村老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要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地区实施,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解决。还要认真研究和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让农民同企业职工一样,从成年开始就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其次,要逐步实行农村老年人集中供养。可由民政部门统一规划,在农村分区域建设供养所或老人院,对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实行集中供养,由子女缴纳一定的费用,民政部门将相关资金和社会救助的物资钱财捆绑使用,让农村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各种救助体系。一是要建立对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认真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现象。三是将农村低保向老年人倾斜。四是将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医疗政策进行有机的整合与捆绑,提高报销比例或者免除自费部分,使农村的贫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后能够得到及时的住院治疗。
最后,要紧扣新农村建设的展开,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赡养老人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老年协会、妇联、残联等组织要树立典型,倡导“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民族文化。
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研
改革肯定对老人好,因为中年人交的保险还享受不上,都给上一辈提前享受了。
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且统筹层次仍偏低,社会保障互济功能发挥不够,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设采取先城镇后农村、分人群渐次推进的方式,再加上农村社保制度实施时间不长,而且实行自愿参保政策,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3]
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无需自己支付,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而社会企业单位则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做了调研,根据调研报告提供的数据,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今年5月开始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调研组,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几个方面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亟待解决。这一结论是依据调研组在中国人大网一份问卷调查得出,据悉,根据这份调查问卷,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加,虽然后来一些地方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多数仅是在形式上缴纳社保费,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在调研中,各地也反映双轨制是当前社保制度不公平方面的突出问题。
调研报告还指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甘肃省有关部门向调研组反映,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为月人均2065元。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当时接受国家分配到企业工作,退休后养老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自己条件相当的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对双轨制很有意见,企业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职工意见更大。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丧葬补助等福利标准不同,进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
调研报告还指出,双轨制也影响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企业职工要缴费,有个人账户。人员流动时存在缴费记录的差别,影响到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从完善制度体系的角度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是养老保险制度最后未覆盖的领域,应该将各类人群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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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3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为此对于养老作一个 调研 报告 。本文是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一: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老龄人口的过快增长已经给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大陆总人口数已达13.39亿,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为了解决各种复杂的老年问题,国家颁布了许多社会福利政策,目的是不断地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体系,使老年人群体老有所依、老有所靠。根据这一问题,本公司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抽样调查,以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为例,共有706份问卷,其中北京市有403份,上海市有303份。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整理和分析,我们了解到了一些有关养老问题的真实状况:
1、是否担心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
担心和不太担心可以说是各占一半,有将近43%的人对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有所担心,57%的人不太担心或尚未考虑养老问题。从所获得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大城市,人们对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并不是很担忧。一是北京上海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更发达;二是北京上海的养老机构非常多,并且有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做后盾;三是在北京和上海工作生活的人要面对的其他方面的问题(譬如说房价问题)比较多,因而养老问题属于次要;四是北京上海适合年轻人打拼,许多年轻人选择年老后退居二线城市。
2、选择的养老方式
在这一问题上,选择有子女抚养的居家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公立养老机构占多数,也有少部分人选择其他的养老方式。总体而言,养老方式的选择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各种各样的养老方式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可见,人们对未来的养老有了更新的认识,不再死守着家庭养老和养老院等单一的养老概念了。同时,随着北京上海等地社区服务中心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使得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丰富精彩。
3、赡养老人的意识
当今的社会,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不但要考虑自身职业的发展,还要顾及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时,生养小孩赡养老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根据数据显示,将近一半的人不愿意把老人送进条件较好的养老院,尊重父母意愿的接近30%。被问及自己未来赡养老人的压力时,有36%的人认为压力大,25%的人认为压力较小,37%的人选择没什么压力或没考虑过。可见人们赡养老人的意识日渐淡薄,许多人不愿意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认为赡养老人会加重经济等各方面的负担。由于计划生育导致独生子女的增多,“4+2+1”模式的家庭越来越多,所以人们将面临经济上、时间上等诸多的养老问题。同时,人们对赡养老人的概念也比较模糊,赡养老人不是只把老人养活,二是要悉心照顾老人,周到的考虑老人物质精神上的各种需求和需要。近年来,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他们在精神上的孤独寂寞是不可想象的。许多空巢老人并不缺少物质上的东西,而需要在精神上给与帮助和照顾。而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不但没有赡养老人的意识,甚至还出现了啃老的行为。
养老问题是每个人都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民生问题,而养老问题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日趋严重。虽然国家一直在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针对以上调查结果,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适当延长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年限,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使老年人的身心更加健康,鼓励老年人继续为社会服务。(如:国外的空姐都是年龄大的人,香港的出租车司机老年人居多。)
3、不断地开拓更多的养老方式,根据不同的家庭环境和经济条件,提供不同种类的与之适合的养老方式,有效地节约社会资源,做到因地制宜。(如:日本号召老年人发挥“余热”,美国提出“家园共享”结伴养老,英国采用异地养老,德国实行养老 保险 “转摊法”等。)
4、不断地完善社区服务中心,扩大社会工作者队伍,支持民间NGO组织的发展壮大,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精神娱乐方式。
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二: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85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6.2%,预计到2010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2006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3.72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 协议书 ,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3.坚持因地制宜与自愿的原则,避免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刀切”。我区地区差异大,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农牧民普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不成熟。要避免强迫农牧民参加的做法,杜绝“好心办坏事”。因为这不仅增加了农牧民的负担,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坚持自愿原则,并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与政策引导,才能使这项工作健康持续地运行。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搞,以点带面,在 总结 成功 经验 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
4.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制度。从目前的农村牧区情况看,单凭任何一种保障都不能承担如此重任,必须多种保障手段综合运用,这才是解决农村牧区社会养老的有效途径。应当允许各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2008年我区将全面启动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为收入难以维持农村牧区最基本生活标准的人群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克服了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救济范围窄、标准低、随意性大的弱点,使社会救济有了普遍的适应性。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无疑是对农村牧区养老的有力补充,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资金,尽快把农村牧区低保工作全面推进。2005年国家将我区列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试点省区,参加试点的11个盟市、98个旗县,共有9342人领取了奖励扶助资金。对此各地区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来提高农村牧区养老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区各地区财政收支状况各不相同,对此各地要认真落实资金,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负担的原则,划分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建立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确保资金到户到人。
5.切实做好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障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确保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没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区,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养老,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当地的社会救助范围。
关于养老的调研报告三:
住得最差的是老人,穿得最破的是老人,吃得最不好的还是老人……。我村总人口1070人,其中60岁到70岁的老人有73人,70岁到90岁以上的老人有33人,其中孤寡老人16人。从小到大令我耳濡目染的是老人遭受儿媳唾骂,无人养老的事件屡见不鲜,让人心痛。老人为子女忙碌一生,到头来却落得无人养老,遭人嫌弃……于是,我针对坝上老农的养老问题作了调查,调查报告如下:
一、农村养老问题现状
无儿无女的老人怎样养老?针对这个问题,我对本村孤寡老人周占富进行了采访。周占富,男,64岁,无儿无女、双目失明,不从事任何劳动,生活完全靠别人给养。从谈话中得知他的8亩口粮田已被弟弟耕种,每年弟弟给他两袋麦粒儿,最多300斤。除了大队每年给的4袋面粉,再无其他收入。当问及这些东西是否够吃时,周老汉哽噎了,“饿不死就可以了!”这就是他随后的回答。而她的医疗保障也只不过是捡破烂换来10块钱的止痛片。我为这样的回答而心痛,但伤心存疑惑:县里有养老院,村支部为什么不将他送到那里呢?
带着这样的问题,我又采访了村支书张守玉。他说,我们县是贫困县,我们村是贫困村。村里的收入甚微,全村的孤寡老人的面粉目前就将村支部的收入花去一大半,那么多人的养老费哪里掏得出呀,国家颁布了减负政策,也不敢往人头上均摊啊,再说村民们也不同意嘛,村里管的也只能这么多了。
有儿有女的老人怎样养老?针对这个问题,我又走访了村里的冯瑞莲老人。冯瑞莲,女,80岁。在农村80岁已是高龄,而她的养老问题却成了全村人的话柄。她有5个儿子1个女儿,当她被问及关于养老问题时,老人就一个劲儿的哭,不作任何回答;当再问及关于儿女的赡养问题时,老人就开始装聋了,回答了一些不相干的话。我想老人的儿女很是不孝顺,老人受了很大的委屈,但又顾及面子或是怕子女们知道自己说他们的坏话便难以启齿。对她的了解却是从旁人口中得知的。老人的口粮地让给二儿子种了,当她拿着口袋向二儿子要粮食的时候,遭来的总是二儿媳的一顿臭骂;再去其他的几个儿子那里,得到的却是同样的结果,还怪她把地给别人种了。老人有两个儿子住在城里却很少回来看望她,没办法只好去了总给自己脸色看的女婿家。吃的问题是解决了,可是老人每天还得干繁重的 家务活 ,打扫家,喂鸡、猪,做饭……样样离不开她啊。温饱问题好不容易才解决,更不用提医疗费了。当然有的老人儿女好些,可是老人的医疗问题却得不到保障,往往是病了无人管。父母为子女操劳一辈子,到头来无人养老,或是看脸色活着,为什么呢?
二、农村养老难的原因分析
首先,其实无论老人有无儿女,养老难的原因是一样的——农村人口素质低。没 文化 使得媳妇女婿们不懂得爱屋及乌,没有爱心,也使得村民们毫无同情心,我们的礼仪之邦礼仪何在?没有文化使得人们不知亲情的可贵,不知友情、乡情的重要,使得人们不知什么是同情。人需要的不仅是物资的供应,还需要儿女的理解、关爱,以及心与心的交流。无知让老人们的这点需要成为奢求,不可得;无知也让乡亲们变成了吝啬鬼,舍不得掏出均摊在自己头上的几十块钱……硬是变成了鲁迅笔下麻木不仁的人了。人口素质低下已是农民养老难的根本原因。
其次,农村经济落后,这是直接原因。我村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土地贫瘠,又没有草坡,农业收入微乎其微,全村几乎家家入不敷出。如果家里再供个高中以上的学生,就得靠借贷度日了。用一位农民的话来说就是“我连自己都顾不过来,哪里顾得上我老妈呀!”
是啊!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即使是有孝心可也无能为力啊。难怪媳妇见了婆婆就像见了仇家似的, 是贫穷让人变成了吝啬鬼。
第三,国家的分配制度不公平。建国初期,为了推进工业的发展,国家颁布了好多有利于工人的政策,其中一条就是工人退休之后可以向国家领取退休金。我们不得不承认:最受苦、受累的是农民;经济收入低,地位最低还是农民。农民同样会退休,但不会领取退休金,所以靠的依旧是田地、儿子啊!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民以食为天,农民做着最平凡但又最根本的贡献,农民老了之后却得不到最起码的生活保障,这就是不公平。如果农民也可以领取退休金,那些老人就不必为衣食而担忧了,更不会挤在儿女屋檐下忍气吞声了。
三、如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 措施 。我们都知道 教育 与经济一环紧扣一环,一环影响一环。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所以我们要实实在在落实物资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践“三个代表”创建和谐农村氛围。我国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民已经先富起来了。现在先富的人和地区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各乡政府的基层干部、党员更应该发挥领导作用,积极地为农民拓出一条致富路。
在分配制度上,国家应尽快地做出调整。现在国家虽然也颁布了一些有利于农民的政策,收效却甚微。国家干预经济,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而工业产品的价格也相应得提高了,所以,农产品的价格相对没有改变多少。国家连续降低了3个百分点的农业税,农民的农业负担减轻了,可这点负担分摊到每个人的身上也没几个钱,效果也不明显。希望国家的经济专家们同时考虑到宏观调查市场的经济作用,探索出一条直接有效且明显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通道。
今年农村已在统计年过六旬的老人,据估计要给予这一部分人最低生活保障金。虽然,这制度尚未落实,但人心已是一片沸腾。希望国家尽快实施并将此制度改为农民退休金制度,相信这一制度的落实会成为农民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我地区现行的养老方式仍然是家庭养老,既由子女向自己年老的父母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照顾及精神上的慰藉,其存在可以从经济和社会两个层面上认识。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还不高,也不平衡,尤其是在我村,经济水平极低。农村老人的经济来源都靠中青年的儿女,在中青年的儿女中,“重小轻老”的现象还是很严重的,小的还没钱照顾呢,何况老的?有些老人的儿女因生活琐事,不履行赡养义务;有些老人的儿女恶性攀比,“你不管,我也不管!”结果谁也不管这些老人。这样不仅老人经济困难,同时也给老人带来了精神方面的痛苦。
社会养老虽然初见端倪,但不是主流。社会福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还没有搭建起来,加之尊老敬老、孝敬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也在日趋丧失,老农的养老问题不容忽视。
综观这两个层面,还是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所以我们得继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于此次调查,虽然调查范围有局限性,但是对我自己而言是感受颇深。首先,我初步了解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群众思想,自己在社会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进程中都在无形的用运马克思主义原理,从而加深了我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其次,我认识到中国的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如果任由农村的老人像现在这样生活下去,不仅是中国人性的退化,也是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大因素。最后,我觉得自己是真正以主人翁的地位来发现问题,并绞尽脑汁的思考解决问题的措施。虽然现在我还是一名学生,但是我将在以后的学习中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培养道德品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奉献自己微薄之力。
Ⅶ 关于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作业
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山东省新泰市西洛村调查
刘洋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近1.3亿,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群体是我国最大的人口群体,所以农村老年人口也是我国最大的老年人群体。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逐步加快。因此,关注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了解他们的现状,积极解决他们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我们大学生关注社会、参与社会所应该做的。
一、现状描述
山东省是我国的第二大劳务输出省,所以当年轻人外出打工时,留下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就更是我们所应该关注的,也是值得调查的。西洛村位于山东中部、泰沂腹地,北依五岳独尊的泰山,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东接山东半岛沿海城市。它所在的新泰市是山东省的30强县市之一。西洛村总人口288人,60岁以上老人有36人,占到总人口的8%。为了能够准确地了解该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我利用寒假时间进行了调查。调查以访谈形式为主,辅之以问卷。
(一)该村老年人的健康及医疗状况
调查发现,该村36位老人中,有21位老人身体健康,基本上不怎么生病,占到了老人总数的58.3%,有9位老人身体比较差,时有小病发生,占到25%,而余下的6位老人有病在身,久治不愈.而这些老人的病主要集中在关节炎,风湿病,高血压,等。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有近78%的老年人在感到身体不舒服时,会立即找医生。这说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健康意识较强,但也有两成多的老年人在感到身体不舒服时,选择扛不过去时再找医生。他们中除一部分是自信自己身体很好,头痛感冒扛一下就过去了,不用找医生外,也有部分人是因为家里经济拮据,现在医药费用高,看不起病。有近80%的老年人平时是找村里的医生看病,有15.8%的老年人平时在乡卫生院看病。可见,村里的医生和乡卫生院担负着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平时看病就医的重任。但有近30%的老年人认为他们村的医疗条件比较差或很差,村里医生少,好医生更少。大量无学历甚至未经过培训的人员充斥着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农村老年人所接受的医疗服务质量不容乐观。村里老年人得了病所花的钱,有80%以上的老年人是自己出一小部分,儿女们出大部分或完全由儿女们出。可见该村老年人在医疗上能够花多少钱,主要取决于儿女们的经济状况。他们自己没有积蓄或积蓄很少。但是在访谈中我们也了解到,近几年,该村好多人都买了医疗保险,平时看病所花的钱可以报销近50%,这一举措对他们好多人是受益非浅的。调查发现,该村老年人买医疗保险的有31人,占到了老人总数的86.11%,大大提高了该村老人有病及时就医的比率。
(二)该村老年人住房及经济状况
在对36位老年人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其中有30位老人有自己的住房,占到了70%,他们中大多数人对自己目前的住房状况感到很满意或满意。他们的房子大多是改革开放后由自己或自己跟儿女们一起修的。有近三成的老年人没有自己的房子,跟儿女或其他亲戚住在一起,主要是跟儿子住在一起。当有不止一个儿子时就在几个儿子家轮流住。他们多则在一个儿子家住一年、半年,少则三个月、一个月。住多长时间由家庭会议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决定。他们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有过因住房问题而挨媳妇骂或看媳妇脸色的经历。他们中大多数人很想或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对自己目前的住房状况感到不很满意或不满意。调查还发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基本没有或有很少的经济来源.他们生活消费所需的费用,一小部分是自身劳动所得,大部分是子女的资助。
(三)该村老年人养老状况
根据我们的调查与访谈,我们了解到,在该村所有被调查的老人中,有97.3%的老人依靠家庭养老,也就是说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由子女提供生活费用,或者依靠自己微薄的储蓄与继续劳作维持生计,而只有2.7%的老人是靠退休金养老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位老人不是依靠家庭养老的。由于农村中分家情况比较普遍,子女成立新的家庭后与父母家庭之间在经济上相互独立。即使在一些家庭,相当数量的老人与成年子女虽然名义上没有分家并住在同一所房子里面,但他们仍然是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存。实际情况也表明,,除因身体原因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外,大多数农村老人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以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对老人的经济上的“反哺”往往只体现在老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病需子女照顾等情况中。前面提到该村有比较高的医疗保险投保率,令我们感到欣慰。但是当对该村老人养老保险进行调查时我们发现,该村投了养老保险的老人只有2.7%,也就是那位以退休金养老的老人,他是西洛村所在乡镇矿工厂的退休老干部,退休前单位里统一买的养老保险。除此之外没有一位老人投了该保险。这一结果另我们吃惊不已。我们了解到,曾有人上门推销过养老保险,但是对于该保险,老人们参保投保意识淡薄,在投保问题上思想顾虑重重,怕政策不稳,怕加重他们的负担。可见,农村养老保险在西洛村还是一片空白。
(四)该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状况
调查发现,在36位老人中,几乎没有一位老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他们的健身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并不强。只有不到10%的该村老年人经常读书看报,这主要:经济原因。很少有农村老年人订报刊杂志,而村里订的报刊杂志主要是给干部们看的;在目前的农村老年人群体中识字的并不多;有部分老年人是因为年纪大了,眼睛老化,看不清楚书上的字。但是他们中看电视、听收音机的比例达到了91%,这是他们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经常打牌下棋的该村老年人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而他们打牌下棋的场所主要是附近某户人家的大门底下。同时我们了解到,几乎没有老年人参加过村里组织的老年活动。村里也几乎没有组织过老年人的文化活动。该村也没有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设施。我们可以看出:有将近一半的农村老年人经常感到孤独、寂寞。可见,该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很薄弱,村委会在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还有许多事要做。
二、启示与建议
通过上述对西洛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描述和分析,我认为,要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就必须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从上述的描述与分析中,我们能看得出,不管是老年人的医疗问题还是养老问题,还是精神生活问题,都需要良好的经济作为支撑、作为前提。经济搞上去了,农民的生活富裕了,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自然也就提高了,许多问题也随之解决了。其次要进一步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多关注村里老人们的生活情况,不忽略精神生活情况。多举办老人们的活动,积极鼓励老人的参与。而且要有必要的老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同时多对村里中年及少年进行关于孝敬老人的宣传和教育。让老人的老年生活真正的幸福起来。最后,要积极地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率,同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村的医疗服务。以次减轻子女赡养负担,同时让老人在养老问题上由被动变为主动,也让老人有病及时就医,提高生活质量;当然,说了这么多,还是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扶持的,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可以说一切都是白话,所以我认为,国家的政策应该是最为重要的。
二十几天的调查终于结束了,虽然调查的是我的乡里乡亲,但平日里却没有很多的了解,更谈不上关心,即使见面了,也只是点头微笑。然而,随着调查的逐步进行,给我心里的震撼也越来越大。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每位老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和不同待遇,但他们绝大部分生活地不好,这一点却是相同的,了解了他们的生活让我觉得难受和心痛。
调查中曾遇到一位阿姨,当和她谈到对公婆的养老问题时,她问我:“当一块石头从上面掉下来砸到脚时,你的眼睛是先看下面还是先看上面?”我没有多想就脱口而出“当然是下面”,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很简单,而且大多数人都会这么回答。这时阿姨说:“对啊,人人都会这样,总是先看下后看上,对孩子,对老人就是这样,总是往下疼,后往上疼。”我无语。
从调查的第一天直到最后一天,我的心都在起伏不平,但是有一点让我更加地坚定,那就是,我一定会好好地孝敬我的父母。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绝对不会只疼下而不疼上,绝对不会让辛辛苦苦养育自己的父母在老年吃任何一点点苦,受任何一点点罪。同时我也非常地希望我村的爷爷奶奶们能尽快过上幸福的生活,有一个美好的晚年。虽然多了点,但你可以自己删,给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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