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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现养老金并轨

发布时间:2024-11-13 14:03:06

『壹』 养老金并轨后公务员退休金一样吗

养老金并轨后公务员退休金是不一样的。养老金并轨之后,参保前的审核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原人事办法和社保办法进行比对,就高不就低,确保不降低待遇,平稳过渡。实行养老保险并轨之后,公务员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其缴纳工资的20%。不一样。根据安排,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此外,各地实施意见对于改革范围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之后退休公务员养老金从大的层次上分为两块: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上述决定只规定了基本养老金的细节,基本养老金跟企业职工一样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又叫做基础养老金,是由单位从工资总额中缴20%,这是个大的“资金池子”,个人账户是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职业年金作为一种全新的制度安排,还要等待人社部、财政部再出管理办法,决定只是原则性规定,单位按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当然,已经退休的人员按这个办法没法算退休费了,所以老人还是按“老办法”财政全包;还没退休而且工作累计没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视同缴纳年限),全按照决定里的新办法来算养老金;还没退休但已经工作满年限的,按新办法显然就“亏”了,所以在基本养老金基础上会发给他们“过渡性养老金”,怎么发、谁来出钱,也要等人社部出规定,至于“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有没有关系,应该可以从人社部未来的规定里找到说明。
养老金“并轨”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相对于“新人”(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和“老人”(本办法实施前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已经退休的),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过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专家表示,“中人”退休后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并轨时职工的年龄越大,在其实际领到的退休金中,基本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小,过渡性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大。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
对于过渡期的时间究竟有多长的问题,多地在实施办发中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北京市提出,过渡期内,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养老金对于公务员是有一定好处的,涨工资,交社保,总的来说其实收入还是涨了,而且有了社保公务员终于有辞职的底气,以前公务员辞职是一分社保都没有的。对于社会,公务员工资本来就来自政府财政收入,交社保就是内部再流通一次而已,公务员交的社保成本和涨工资成本最终还是落在社会头上。

『贰』 2022年北京养老金计发基数

据北京市人社局网站消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日前发布通告,确定2022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以11082元/月作为计算基数。其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为保证本市2022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1082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由于我国2014年10月份开始,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并轨制,因此,计算公式也是统一的,计发基数公布后,今年退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都将迎来重新核算补发。所以,北京的计发基数在9月份公布后,北京今年1-9月份退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将迎来重新核算补发。

『叁』 此次养老金并轨北京市机关退休正处增资多少元

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核实为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一)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161.com/)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经费来源

这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上调http://www.161.com

三、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为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肆』 退休新方案是如何规定退休年龄和养老金领取的

2015年12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发布《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报告提出了先养老并轨、后延迟退休的改革路径。
方案指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最终完成。

『伍』 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民网北京大妈有话说并轨了吗

国家从2014年10月开始就已经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并轨实行养老保险,但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时间较短,暂时实行过渡期办法,过渡期之后,完全和企业一致,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实行死亡待遇并轨,医疗待遇并轨,仍然需要改革。

『陆』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退休金的发放会有什么变化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养老金的发放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就目前情况看,2020年实现省级统筹困难较大,实现全国统筹还需要时间。

一、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基于两个原则,一是公平性,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之间的均衡。二是互助共济性,主要体现在参保者基于制度性的强制性的互助共济。

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统一规则缴费,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通常情况下,高收入者承担较多的缴费责任,低收入者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贡献相对较少,从而体现高收入者对低收入者帮助的基本养老制度。

养老保险的形式,往往是在一个较大的地域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并统一基金收支管理,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某个特定的行政区域,当然这个范围越大越好,地区之间的互助共济就显的越明显。

二、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征收办法是保障待遇与筹集总量,在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上实行的是”以付定收“,略有结余,留有一部分积累的原则,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筹集资金,成为一个很大的需要。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发放有三个来源,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参保人和用人单位缴纳,二是财政补助。包括正常的保险费补助,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亏损时,财政兜底。三是基金投资收益及其他资金。如果基金增收多,财政补贴就相应减少,如果基金少,就增加补贴,已保障支付的总量平衡和可持续性。

三、养老保险现状,根据人社部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是”两个盘子”,两本账,不能互用。

企业养老金是省级基金调动调剂机制,县级具体管理并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起步较晚,市、省级基金调动调剂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按照上级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收入缺口“部分,应由县级财政兜底儿,如果县级财政有困难,就很难兜底。

要实现省级统筹乃至全国统筹,就必须增加保险征收费用或者增加财政补助,就目前我国的收入状态看,增加个人缴费或增加财政补助,来扩大统筹范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居士解答,谢谢阅读!

楼主你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后退休金的发放会有什么变化呢?目前来看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解决,不是说马上就可以解决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很多地区很多省份连省级统筹都还没有完善,所以说怎么能够做到全国统筹呢,实际上这是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才可以最终达到一个全国统筹的状态,我们并不是说它永远达不到全国统筹,只是相对而言,它的时间和过程会比较漫长而已。

那么有的人就响了全国社保统筹以后退休金的发放有什么变化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对于你退休金的待遇是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退休金的发放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我们国家目前是完全有能力来保障退休人员退休金按时足额的发放,并且几乎每一年养老金都是正常增长的,而且我们的养老金待遇对于任何一个退休老人来说都是可以领取终身的,所以说这一点完全是不需要有任何的担心。

其实即便出现全国社保统筹以后,那么我们已经办理退休的这部分退休老人几乎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因为你已经领取退休金了,所以说是不存在社保缴费的这一块社保统筹主要是针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这个改变,那么对于我们养老金的发放不会有任何的影响,你依然是会正常的按月领取到养老金的待遇,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每一年正常完成一次,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就可以了,那么就可以正常领取到养老金的,待遇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楼主你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后退休金的发放会有什么变化?养老保险目前来看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当然全国统筹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可能在未来的几年内,应该就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社保统筹了。全国社保统筹对于退休金的发放,会不会有什么变化或者影响呢?我认为这个应该是不存在的,全国统筹实际上对于已经办理完成,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不会造成丝毫的影响。

那么你该拿多少钱的养老金,依然可以领取多少钱的养老金自己领取退休金的地点,领取退休金的方式和领取退休金的金额,都不会发生任何的变化。作为退休人员来说,实际上全国统筹,对于他们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那么一旦实行全国统筹以后,实际上对于正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会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和影响,主要的影响群体实际上是属于在职员工,而不是属于退休人员。

你比如说现在我们如果说要更换工作单位,那么就要进行正常的社保转移,虽然说很多地区都已经开展了电子化的社保转移,但对于我们来说实际上还是比较麻烦的,尤其是这种跨地区的社保转移,那么很多地区由于这个社保基数不能够实时出来,那么会导致在转移的过程中造成滞后的问题,那么医疗保险也是相同的一个问题。因为毕竟每个地区的社保待遇包括社保基数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说实现全国统筹以后会便利化这些方面的问题,对于我们在职员工尤其是更换工作单位,会奠定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退休金的发放会有什么变化?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这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今后我们凭着一张社保卡走遍全国的愿望基本就可以实现。由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政策目标,所以也只能是一个讨论的题目,和大家分享我个人的观点。

第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真正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1997年,即国发(1997)26号文件,也就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下发以后。虽然在这之前,开展了很多试点,但是缴费的比例、个人账户的建立都还处于 探索 阶段,虽然大部分地方从1996年基本上完全在企业职工中实行了缴纳养老保险的制度,但全国统一的制度建立还是在26号文件下达以后。26号文件规范了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即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规范了缴费的比例,即企业的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20%,职工个人不超过8%;规范了参保对象,除了国有企业以外,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工体工商户,以其他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都可以参保;规范了个人账户的管理,明确了个人账户永远属于个人,而且从过去虚账管理过渡到实账管理,真正做实了个人账户。

第二,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自国发(1997)26号文件下达以后,虽然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但是由于统筹层次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地方的统筹层次都还是处于县级统筹,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基金管理运行不规范,在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了国发(2005)38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该决定精神,对养老金的计算进行了规范,养老金的计算基本上都是按照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来统一计算,规范了计算方式。在体制上作出了重大调整,即在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经过10多年的发展和培育,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条件逐步成熟。所谓省级统筹,主要是实行全省统一的社保缴费政策,统一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统一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基金实行全省统一调剂和运行,养老保险关系在统筹区内转移更加便捷等。

第三,实现全国统筹以后,养老金发放会有什么变化?

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以后,主要的优点主要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政策和退休政策更加统一;二是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在全国保留,方便和促进人才的全国流动,但还需要办理转移,转移手续更加简化和方便;三是养老金基金实现全国统筹,可以以丰补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更加有保障;四是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实现全国统一,养老金差异可能会减小。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东西南北差异比较大,即使是实现全国统筹,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在缴费基数,养老金计算的具体指标等方面的差异始终还是会存在的。比如养老金的计算,现在基本上都是按照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作为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实现省级统筹以后,很多地方是按照全省统一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作为计发基数,实现全国统筹以后,养老金的计算是以全国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以省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作为计发基数,这还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我想保持一定的地区差异还是会存在的。对于养老金的发放是没有任何变化的,还是以县级社保局为单位进行发放,这是不会变的。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以后,养老保险的政策更加统一,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更加方便和简单,养老金的计算更加规范。但对于养老金的发放还是以县级社保局统一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不会有什么变化。

我认为,本题目涉及两大政策性问题需要明晰,而且,还是有密切关联的两个实际的政策性问题。一是为什么要搞养老保险费用的全国统筹;一是实施全国统筹后的养老金发放问题。

一.先说为什么要搞养老保险费用的全国统筹?

所谓养老保险费用的全国统筹,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费用征缴比例达到完全一致,而不象现在碎片化的,仅仅部分省份所实现的,征缴方式上的大体统一。应该说,按规划在2020年度实现全国养老保险费用的省级统筹,已是一个不小的进展,这在个别省份是把过往的地市级统筹,必须加速推进并过渡到全省统筹,这已经是很大的跨越与不易。

养老保险费用实施全国统筹,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它们相辅相成,势在必行,这个终极目标任务的完成政策作用非凡,意义重大。这样,养老保险费用可在全国范畴内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筹集、运作、投资与管理,以及支撑能为、抗风险能力,社保制度的可持续能力,都将会上一个大的台阶,这也是个别省份养老保险基金告罄收不抵支,所助推的重大必然成果。

二.实现养老保险费用全国统筹后的养老金发放问题。

必须承认,随着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全国范围内的养老保险费用收支态势更加稳健与有序,已连续多年实现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了“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目标任务,这是难能可贵的。而且,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还有5万亿元的在帐结余。

实现全国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后,养老金的发放会有什么变化?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短期内,维持各自相对独立的,主要体现在计发办法上的某些差异,即保持现行的待遇计发办法继续不变,不仅是必须的,也是自然而然的。这与我国幅源辽阔,差异明显的基本国情是分不开的。

养老金全国统筹后,退休金的发放会有什么变化吗?

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和全省统筹,这是国家对养老金收入不平均,有些地方出现缺口有些地方出现剩余的一种调济方法,从宏观上平衡养老保险资金,便于使用资金避免有些北方内地出现养老保险资金储备不足发不出养老金来。现养老金的具体发放办法仍然是国家掌握大的方针政策,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是各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制定,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比如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计算方法和规定的不同造成养老金的差距和悬殊问题这仍然不会得到解决,比如说各地对“中人”视同指数规定各有不同,仍然得不到统一,这些问题不是养老金全国统筹所能解决了的。统筹问题只能解决各地资金使用不均恒间题,只能起局部之间调整养老金发放办法是另一码事。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工作,全国统筹一盘棋主要是党和政府照顾到全国各地区退休人员,都能及时领到养老金,打破过去有些地区发不出养老金,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全国统筹后每年加退休养老金工资做到人人平等,不会出现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广大退休人员十分感谢党和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心爱护,生活的美满幸福,广大退休人员享受小康 社会 生活。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就能保证各省区市退休金都能按时发放。因为有些省份养老金已经收不抵支,如果没有发达省份支持,没有中央政府转移支付,有的省份退休人员就不能按时拿到养老金了。

2020年6月财政部公布了2020年中央调剂基金年度预算,养老金实行中央调剂。全国只有七个省份是净贡献,22个省份(含兵团)净受益,3个省份上缴划拨持平。广东、北京、浙江、江苏、上海、福建、山东是净贡献省份,广东一地就贡献了1/3,广东、北京合计贡献超6成。

在净受益省份中,东北和湖北是最大受益者,辽宁净受益555.58亿元,黑龙江485.56亿元,湖北186.87亿元,吉林145.19亿元,这四省占总受益的3/4以上,辽宁、黑龙江两省占比就近6成。

湖北今年净受益相比去年增长55%,主要是爆发的新冠疫情影响,东北三省主要是老龄化率过高,部分省份养老金早已收不抵支。早在2016年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青海这七个省份就已经出现当期(年)养基金收不抵支,据测算到2022年半数省份养老基金将出现收不抵支。

这些收不抵支的省份,将主要分布于东北和中西部地区,其中东北三省全部在列。为什么又是东北三省,看一下2019年各大省份人口增量排行就清楚了,广东、浙江遥遥领先,而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则面临持续流出。

一边是自然增长人口和外来增长人口源源不断流入,另一边是年轻人口持续流出,由此导致养老金形势分化越来越严重。

显然,曾经的共和国长子,如今的东北三省已经成了全国的包袱,辽宁、吉林、黑龙江何时能结束依靠其他省份救济的日子,东北何时能真正振兴?

养老金国家想来统筹发放,你先摸摸你的头是否发烧了?哈哈,春梦未醒吧……

远的不说,众所周知的事业与企业双轨制差距,年年叫来喊去,满满这杯苦酒就够你天天喝的!

党和政府对自己的子民确实想一碗水端平!可一旦设计到个人利益,事业退休人有谁能心里平衡而风平浪静呢?!过惯“富”曰子的人谁又再想去过“苦”曰子?那不等于“割肉袌汤”世界同此凉热吗?!

大话不说了,还是人所知用事实来对比吧!

有目共睹的电力,银行,税务,工商,烟草……多少“靓”单位走出来的退休人员多么“精神焕发”!“出手大方” 旅游 全国乃全世界……

社会 犹如金字塔;最大群体的底层人就是企业垫底人!退休后总是搬指精打细算,本着节约勤检,防范未来那老,病之灾!而退休金却只有事业人退休的二分之或三分之一的养命钱谁敢去“潇洒潇洒走一回”?

哎!知青招工犹如“叶落”分命运!还是如我早说过;叶落纷飞时入“厕所与地毯”早定性天然有别!不是吗?

别说了,越写越悲观!一生白活了!“投错了胎,走错了路,站错了队”皆为命!

三十年来纺织企业工人,风里来雨里去每天工作八小时(还没算荆州与沙市往返路距几十里时间呀)。

三班倒的苦日子带走了我的青春,增加了额头的皱纹!

三十年来朝出晩归,更不识星辰日月寒暑之人,且不如背靠大树(事业单位)“专职”家属的退休金!她们居家养老金都发放有近四仟而且还有更多呀!

这,道理在哪儿?公平又何在?这难道不正是没有幸福感,而只有忧愤之欲火吗?

试问;

统筹,怎么个“统”法(发)?试目以待!

想动那些人的“奶酪”,冰冻三尺,非一曰之寒!

现在还有退休金一说吗?刻舟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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