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养老金待遇确定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养老金待遇确定如下:
一、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
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只要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按规定缴费,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对于已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时年满60周岁的居民,若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无需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对于45周岁以上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实际年龄至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居民,也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需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待遇结构: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则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同时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如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死亡且在30天内办理了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将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500元,其中市、县区(包括胜利油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财政各承担50%。
三、待遇调整机制:
根据国家、省及市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变动等,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这旨在确保养老金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保持同步,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② 山东东营农村养老金标准
按档次发放。
1、按月发放养老金:每月发放养老金总额为当月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80%,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2、按档次发放养老金:有就业工作经历的农民可按30年以上、20年-29年、10年-19年、5年-9年的累计就业年限及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档次分别发放养老金,每月发放养老金总额为当月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80%,最高不超过3000元。
3、按档发放养老金:无就业工作经历的农民可按档次发放养老金,每月正凳发放养老金总额为当月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80%,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东营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举团旅,是一座充满活力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或烂有悠久的历史及繁荣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