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教师病故后养老保险金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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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为事业编制。
其抚回恤金根据《关答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贰』 教师退休后病亡,个人帐户养老金给继承吗
退休职工死亡,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在回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答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本人的待遇,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但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退休职工死亡后,具有继承权的近亲属,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委托其中一人前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需要提交退休职工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近亲属委托书等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叁』 退休教师生前每月领5000多元养老金,死后抚恤金才50000多元,正常吗
正常。事业编制退休人员死亡者,大多地区给予20个月个人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并非每月5000多元实际发放的数,减一半差不多,按这种算法丧亡补助50000元就差不多。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教师死后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从区社会保险办公室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改过去只有退休、退职人员及缴费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向区社险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规定。
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肆』 养老保险改革后教师没退休就死亡的如何领取养老金
教师还差一年退休死亡没有养老金可以领取。
教师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死亡后没有养老金可以领取。
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教师死亡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另按各省市规定发给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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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在职教师死亡后养老保险怎么退的
丧葬费补助等在原单位领取,社保只凭公安户籍死亡销户证明,办理在职死亡退保,可以退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本息(只退个人部分,单位缴费划入统筹基金不退),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具体金额需要看社保打印的单子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