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 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5%左右 确定。
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 与 适当倾斜 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提前退休行为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贰』 2019年城乡基本养老金是多少
2019年城乡基本养老金是多少?
农村老人养老一直是 社会 关注的一个焦点。从2005年到2018年,我国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巳经实现了14连涨,而且2019年势必还会有所上调。那么,2019年城乡基本养老金又会达到多少呢?
由于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发放每个地方不尽相同,目前养老金发放最多的是上海,达到了930元,都快接近1000元了。另外湖北是150元、湖南是100元、内蒙古是130元、江西是105元,还有河南是98元。
可能很多人会问,养老金凭什么差距这么大?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它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的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给老人,大家要看清楚是由政府财政补贴给老人,所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也直接决定了当地基础养老金的多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之前由本人购买养老保险所产生的养老金。
据了解,2017年我们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基础养老金是70元,那么通过2018年的上调,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88元,实际是增长了18元。但这个数字只是国家规定的一个最低的基础养老金的数据。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可以高于这个数字来发放养老金,但绝对不能低于这个数字。于是便有了上面介绍的很多省份实际上都大大高于了这个数字。所以题主问2019年城乡基本养老金是多少,这个问题真的很难有个准确的答案。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根据官方的说法,2019年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应该还会上涨。至于能涨多少得由国家说了说,现在还没有到公布相关政策的时候,具体的涨幅国家需要参照经济发展增速、通货膨胀、工资及收入增长、财政增长等各种情况来决定。我们只需要静静的等待时间的到来,然后享受这个养老金上调的待遇就可以了。
城乡基本养老金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保障, 社会 保障是民生最主要的事件,而养老是最大的 社会 保障。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制度全覆盖”,作为14亿人口的国家,这个养老保险可以说是世界上的一项壮举。
最近几年的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变化,2012年我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同时实现“制度全覆盖”,而到了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决定把这两个制度合二为一,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现在合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养老金来说,每个人都不同,这是由于每个人缴费的金额还有年限等条件的不同,导致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都会有所不同,毕竟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遵从“低缴费、低给付”的原则,因此,国内地区发展差距大,经济发达程度和财政实力不同的省份之间,缴费水平和给付水平都会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给予标准上,全国统一设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月标准:2009年到2014年设为55元,2014年7月1日首次提高至70元,各省可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不低于全国标准的本省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补贴
基础养老金=上一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累积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存款÷退休年龄对应计发月数
当前基础养老金补贴,国家补贴88元,省补贴12元,市补贴5元,合计补贴105元。
来到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是连续15年上涨,而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也有上涨,不过只有11个省市上调,最低标准依然是88元,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会有有所出入,对于现在还在职工作的人来说,多交养老保险,退休时候的养老金就会多一点。
我们国家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它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1)基础养老金 ,是国家对达到符合条件的人发放的一种待遇,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政府预算的补贴。目前全国设有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是88元每月,各地方政府可以在国家基础上进行额外提升,比如河南、云南、湖南等一些省市是103元每月,辽宁省是108元,重庆市是115元,山东省福建省是118元,江苏省148元,浙江省115元,广东省170元。
另外,国家也明确规定对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人群进行额外照顾,一般是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会额外增加基础养老金1~10元,有的地区是增加基础养老金1%~2%。
对于65岁以上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也是有额外的照顾,全国多数地区是普遍增加基础养老金2~1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来自于个人缴费、国家补贴和集体补助。个人缴费部分,是自由选择缴费档次的,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 社会 发展情况自行确定缴费档次,比如青岛市是100元到12,000元,河南省是200元的5000元,宁夏自治区只有100元到3000元。
为了鼓励和引导大家缴费,国家设立了国家补贴机制。缴费档次越高,国家补贴越多。比如宁夏按照1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0元,按照30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20元。上海市按5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200元,按53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675元。
集体补助是一些有条件的村集体对于参保缴费居民的一种补助,多数地方是针对失地农民留存的一部分资金。
个人缴费、国家补贴、集体补助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会按照当地公布的计息利率计发利息,等到退休时计算余额,然后计算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是60岁,因此计发月数都是139个月,计算方法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完全一样的。
如果我们参加了一段时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然后转为职工养老保险的话也可以。退休时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一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不会白交的。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划入钱数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划入的。由于划入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比例不同,计算方式的不同,实际上按照每年8000元档次缴费15年,和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次缴纳社保15年,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产生的养老金待遇是差不多的,都是每年1000元左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既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思维,又体现了国家对于全体居民的 社会 福利,另外还能体现出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相互衔接的灵活性。
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参保的种类。
楼主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他的这个养老金实际上也不是统一的,因为是根据你养老保险交费的多少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你的养老保险交费越高,那么也就意味着你的这个养老金拿到的也就越多。
如果你只按着每年100元来交费的话。交费15年,实际上你最终也仅仅只能获得每个月不到100元的养老金待遇,当然我们国家的基础养老金基本上都是在八九十块钱,所以说加上基础养老金可能拿到的钱仅仅每个月只有100块钱左右,因为本身你交的是比较少的。
但是,如果你按照每年2000元来缴费的话。这种情况累计交费15年以后,基本上退休可以拿到350多元的退休金待遇。所以说根据不同的缴费标准来确定不同的退休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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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老人今年七十一岁2019年养老金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发多少我们管不了,我们只希望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500元就行了。
农民过去交公粮,人老了,国家应该帮助他们。现在每月几十块钱是太少了,吃粮吃菜可以不考虑,但是买点油,盐,小药等这点钱肯定是不够的,起码300元以上。
其养老金是按当地该种人上年平圴收入计算得出的,不同地,不同年,不同工种不一样,且买保险时间长短有关系,要当地有关部门才知道。毎年根据经济发展都会有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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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海南退休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海南退休工资标准2020:(一)定额调整: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3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退职生活费。(二)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1.7%的比例,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此外,退休(职)人员再按照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增加1.5元的标准,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三)倾斜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肆』 2019年海南海口社保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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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历年来缴费金额的高低、个迅碰亮人账户金额及利息的多少、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水平等许多因素。因此没法预计你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多少养亩宽老金。
『伍』 2019年退休基本养老金补发办法和发放标准解读
,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怎么发?计发的办法是什么?下面大学高考为大家带来相关解读,欢迎查看!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苏政发[2006]40号和省政府36号令的文件精神,我市对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了改革,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特别是近几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的关注。为了使新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家喻户晓,市社保经办机构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新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是国家、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其政策依据是《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新办法的实施,旨在将缴费时间长短和缴费水平高低与养老待遇水平挂钩,建立“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
参保人员的最低缴费系数为参保人员从参加工作(或参保)至退休时各年的缴费系数的平均值,各年的缴费系数为当年缴费工资与同期省公布的缴费基数60%的比值,各年缴费系数大于1的,按1取值。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某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例如:50、55、60、70岁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95、170、139、56个月)。
3、参保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
三、新办法还有哪些规定?
1、老人老办法,标准不变。2006年6月30日前已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金额标准不变。
2、设置五年过渡期,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为实现新老办法的平稳过渡,省政府36号令设立了新老计发办法的五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在过渡期内,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老办法计发的,仍按老办法计发的标准,确保养老金水平不下降。
在过渡期内,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高于老办法计发数额的,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退休、退职的,养老金高出不足80元、生活费高出不足55元的,按实发给,超出此限额的部分发给10%;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退休、退职的,养老金高出不足150元、生活费高出不足110元的,按实发给,超出此限额的部分发给30%;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退休、退职的,养老金高出不足260元、生活费高出不足200元的,按实发给,超出此限额的部分发给50%;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退休的,新办法高出一定限额的,超出限额的部分发给70%;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退休的,新办法高出一定限额的,超出限额的部分发给90%。
3、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规定,我省退休人员新老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期于2011年6月30日结束。由于部分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较短、缴费工资偏低等原因,过渡期结束后按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确定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老办法计发数额。为确保新老办法的平稳过渡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1]205号通知精神,对2011年7月1日后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作如下如下调整:2011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省政府令第36号规定的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数额的,其差额部分按下列标准计发补差: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办理退休的,为差额的90%;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办理退休的,为差额的70%;2013年7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退休的,为差额的50%;7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退休的,为差额的30%;7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退休的,为差额的10%。7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不再计发补差。
四、新办法从什么时候执行?
省政府第36号令于2007年9月1起施行,规定我省企业职工养老金新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由于新办法实施前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比如开发计算机操作程序等,我市正式实施时间是在2008年9月,但新办法的执行时间仍为2006年7月1日。
2008年11月,市社保处对全市2006年7月至2008年8月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4754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新老办法对比演算。其中,有2310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额高于按老办法计算额,市社保处对这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高出的数额预支进行了补发。12月份将按核定的标准发放,预支部分从2008年2月份起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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