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怎样做到收缴全覆盖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和实现全覆盖的意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也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党和政府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农政策;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二、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一)2009年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得以启动发展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新农保试点,当年覆盖面要达到10%的县,在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据人社部统计数据,2009年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8691万人,而农村中有农民工2647万人参加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得到批准试点的范围可达23%的县.
2. 我国哪一年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
2012年。
2012年底,我国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专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属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即可按月领取55元的养老金,实现了老有所养。
55元的基础养老金是2009年制定的标准,这一标准高于当时全国农村每月49元的低保金。农村老人基础养老金水平普遍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2年,全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人均支付水平达到106元。
(2)养老保险全覆盖扩展阅读
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为例,201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平均每月142元,2012年提高到每月164元。2013年,晋城市将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80元,但与低保金相比也少了一半。
农村老人反映,如今不足百元的养老金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基本需求。特别是75岁以上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患病率越来越高,是最需要社会和政府关爱的弱势群体。
3. 中国的农村养老保险是否已经实施
现在全国已经实行养老保险全覆盖,但城乡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缴费和待遇的领取。
国务院发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怎样做到收缴全覆盖
社会保障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是我国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性安排,社会保障全覆盖工作意义重大。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做为一名社会保障工作者,现就如何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全覆盖首先要做到制度全覆盖,让每个人都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机会。
制度全覆盖,意味着全体国民都拥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性别、不分工作与否、不分从事何种工作,所有居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各种“制度组合”中对号入座,参加社会保险,获得基本保障,避免百姓想参保却找不到适合其情况的保障制度。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居民低保是最主要的三项。目前,基本医疗,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已全面建立并覆盖13亿人;城乡居民低保覆盖了所有省区市,实现了应保尽保。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全面推开、不断完善。2009年,新农保试点启动,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开始享受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险。2011年,城居保试点启动,试点地区的非就业居民开始享有养老保障。目前,新农保、城居保已经扩展至全国,这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建立起来,养老保障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
全覆盖更重要的是实现全民群体的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
制度全覆盖初步实现。而老百姓理解的“全覆盖”,则是该参保的都参保,人人拥有社会保障。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健全的社会保障,但仍有相当比例的人游离在制度之外。例如:灵活就业人员、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缴费困难群体等。如何实现社会群体参保全覆盖,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是全覆盖的基础
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建立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逐步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示,是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过度的重要基础。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逐级抓落实,通过对公安、社保、民政数据库的比对,筛除已参保、死亡、转出人员后,按区市、街道、社区进行分解,确定入户调查登记对象逐一入户进行参保登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参保登记工作意义、范围、方法步骤等的宣传,通过发布工作信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深入基层宣讲等措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民众对参保登记的认识。基层社区社保经办人员在入户调查登记时,要积极宣传社保政策,鼓励被调查登记人积极参保缴费。要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并将收集到的信息核实后录入信息数据库。经办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参保登记工作稳步推进。各级人社部门要搞好分工,统筹协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全民参保登记,全员共同参与”的要求,充分调动人社系统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抓好落实。要对基层登记参保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此项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按规定时限完成。
二、降低社会保险的门槛是全覆盖的前提
当前,存在着社会保险覆盖率过低的问题。缴费制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显著特点,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只有尽到了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才能享受收入补偿的权利。但是,在我国由于保险费征缴额度相对较高,许多劳动力在职时,由于害怕失去工作或担心现金收入减少,没有及时缴纳保险费,导致失业或年老后失去生活保障,这种现象在私有小企业、流动农民工甚至低收入的自由业者中较为常见。因此,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额度,让尽可能多的人缴得起费,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本前提。今年4月13日的国务院会议上,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经拉开了地方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序幕。中央的这一举措既是为企业“降成本”采取的实质性举措,也是降低参保人员缴费负担,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的重要措施。
三、切实解决缴费困难弱势群体参保问题是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一是通过转移支付,直接增加财政投入或社保支出,给予适当补助。有些地区居民养老保险对重度残疾人由当地政府每年代缴15年,每年500元标准的保险费;利用国家扶贫政策,对确实无力缴纳养老保险的贫困人群,由当地政府动用扶贫专项资金,解决最低档次的投保金都是较好的措施。
二是在制度设立上予以倾斜。例如,对重度残疾人、低保人群在居民养老保险中设定最低投保100元的缴费档次;对重度残疾人可提前办理退休;降低贫困人群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提高贫困人群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和报销比例等政策。
三是加大执法维权力度,给予法制的保障。采取措施解决外地农民工的参保问题,通过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打击违法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参保自觉性;通过与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等部门的联合办公,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等措施,促使建筑用工单位及时对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另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加快统筹城乡的步伐,完善各种不同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转移办法,妥善解决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现在,随着多种所有制格局和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形成,灵活就业群体的数量和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劳动关系、就业岗位、工作时间、工资收入都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社会保险全覆盖,也意味着要保证参保人终生准确记录其权益和相关待遇的结算、支付。这就要加快改进社会保障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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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养老保险政策全覆盖
养老保险全覆盖是指: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有单位的职工参加企业或事业养老保险,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比照企业养老保险选档),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从2011年7月1日起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即: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农民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居民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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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以互联网+ 促养老保险全覆盖
一、深化认识,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到突出位置来抓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实践活动,要形成和保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就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社会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逐步显现,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大力推进,经济快速增长,但发展中的问题依然突出,集中表现在:一是发展的不平衡。近些年,城镇化的热潮带来了农村的“空心化”,迫切需要统筹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发展的不协调。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把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割裂开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需求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诸如行车难、入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等。三是发展的不和谐。长期存在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生态破坏,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而当时这些被掩盖的社会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导致的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日益增多,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这些问题,一方面,我们既要看到是难以避免的,其形成和持续具有必然性,可以说是“成长的烦恼”;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是必须面对的,任其积累蔓延必将引发更大的矛盾,势必成为“发展的陷阱”。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估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应对和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
2、随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价值认同的社会差异非常明显,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些年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对一些社会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由此给社会管理提出新要求。一是要增强社会价值认同。这些年,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但在重要价值的认识上,不同地域的人群、不同利益的群体、不同年龄的人口存在明显差异。有的甚至公然说:“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理想理想,有利就想”。二是要防止社会价值扭曲。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沉渣泛起,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同时,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虚拟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如何对虚拟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三是要加强社会价值引导。由于对群众的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跟不上,一些人心理失衡、道德失范、情绪失常,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比如急功近利、轻浮急躁,荣辱不辨、是非不分,大有蔓延扩散之势。面对激烈的竞争、生活的压力和一些困难挫折,有的人不堪重负甚至以极端手段报复社会,给社会管理带来许多难题。
3、随着利益格局调整重塑,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多,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当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后,新的多元利益格局已形成,这一格局对社会管理带来了挑战。一是利益的多元主体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利益主体的多元发展,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利益分歧、利益磨擦和利益冲突。如何在多元利益主体中和谐利益关系,把共同利益、特殊利益、根本利益整合起来,这是社会管理的新课题。二是利益的变化曲线深刻影响社会心态。现在的社会利益格局调整更多的是结构性调整,既有你多我少的问题,还有你增我减的问题。过去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现在是“既患寡,又患不均”。现在有的人“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其心理预期和利益曲线发生了变化。三是利益的差距拉开蕴藏社会风险。在利益格局重塑的过程中,“铁饭碗”破了,社会失落感增强,而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健全;“泥饭碗”多了,社会平衡感打破,而社会分配机制并不完善;“大锅饭”少了,社会归属感减弱,而社会建设体制尚不顺畅。这些矛盾不仅拉开了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差距,而且容易转变为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4、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社会管理的方法手段不相适应,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而政府在社会管理的一些领域,存在越位、错位、缺位问题,亟待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来解决。一是社会管理网络不适应。过去很多政府直接干预的领域已经交给了市场和社会,政府的主要精力是解决好市场不能解决、社会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保障、服务和管理,“小政府、大社会”将是以后基本的社会管理目标和社会组织框架。但现在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责任不清,社会诉求表达机制不顺畅,社会矛盾调处机制不健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渠道不宽。这样的局面如果不改变,就会出现政府管理失效。二是社会管理手段不适应。突出表现在管理手段单一,重视行政性、强制性的管理手段,轻视法制规范和道德管理;重政府的作用,轻社会的作用;重事后处置,轻源头预防。社会管理职能部门没有形成运转协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合力,一些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部门利益严重、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社会管理能力不适应。一些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不适应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满足于“抓生产”、“引项目”、“争投资”,做经济工作得心应手,抓社会管理无从下手。有的不愿做、不会做、不善做群众工作,与群众说话说不上,与群众谈心谈不拢,与群众议事议不成,与群众讲理讲不透。而我们的社会管理能力,只有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得以提高。
二、统筹推进,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发展全局来抓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七届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从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的要求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推进社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着力,探索出具有时代特征和兴国特色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与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要强化社会管理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解决好思维方法、思路办法问题,这是前提和基础。一是要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要搞好,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手段与目的的有机统一。只有服务好,才能管理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既是一个着眼点,也是一个突破口,还是一个方法论。最好的管理方式就是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靠服务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二是要强化社会协同、广泛参与的理念。社会管理不等于政府管理、不同于经济管理。我们必须在发挥好党委核心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基础上,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好社会组织、基层群众的协同参与作用和自治互律作用,做到在更大范围配置社会管理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管理力量、更高水平提升社会管理效率。三是要强化统筹兼顾、依法管理的理念。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老矛盾与新矛盾互相交织,老组织与新组织互动共生,老体制与新体制互为支撑。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既要统筹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又要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来回应社会诉求、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权益。四是要强化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理念。要更多地运用民主管理的方式、群众路线的方式、说服教育的方式来进行社会管理。特别是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及我县苏区模范精神,我们要很好地传承,使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继承发扬我们党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同时要顺应社会信息化的新形势,把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2、要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其作用是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关键。一是要健全诉求表达机制。要进一步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要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下访接待制度、联点指导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及时解决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三送”活动,让广大党员更好地为群众代言、为群众排忧、为群众服务。要坚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始终与群众定期联系沟通。要创新社情民意表达方式,采取媒体对话、网民交流、设立信箱、公开电话、组织听证等多种形式,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努力使社会各个群体反映有渠道、倾诉有人听、困难有人帮。二是要健全情绪疏导机制。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社会心态,既要及时回应人们的关切,又不要片面地迎合。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我们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始终给大家以信心、力量和希望。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宣传舆论工作,把情绪疏导与群众诉求表达、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吸纳民意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经常性的交流沟通,更加注重平等性的对话协商,更加注重个体差异、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让群众感到被重视、被尊重、被理解。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及时疏导网络民意,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积极作用、遏制网络消极影响。三是要健全矛盾化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要构建司法诉求机制,健全法律援助体系,确保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四是要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尽快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做到各乡镇区、各领域、各行业、各部位全覆盖。要从源头控制、情报信息、处置预案、舆情导控、保障建设和联动协作等方面入手,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要抓紧建立综合性的应急指挥平台,加快构建实战化的应急指挥体系。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既要看该不该干,还要看能不能干,有效防止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
3、要夯实社会管理基础。既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又要立足基层、依靠群众,夯实基层基础,优化管理服务。一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政权组织建设,以阵地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街区资源配置,强化政权组织权责,提高其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切实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二是要强化服务功能。要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契机,积极推动农村“一组两会三站”治理体系建设。要把城乡居民自我服务、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区工作社会化进程,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构建新型社区服务体系。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帮扶志愿服务、邻里互助服务和家庭自助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元化的社区服务,不断满足多样化的居民需求。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齐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努力将其打造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三是要提高管理水平。要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思路,改革完善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要明确基层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以事务管理、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社区管理为重点,有效整合各类社会管理资源,切实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效率。四是要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和主动开展群众工作,支持各界人士、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持续性。要始终坚持加强基层的用人导向,切实做到干部培养在基层、锻炼在基层、提拔在基层,着力建设一支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干部队伍。
三、立足当前,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紧迫任务来抓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要紧密结合兴国实际,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围绕公共安全、市容市貌、民生权益和干部作风四个方面,着力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1、要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是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涉及领域越来越广,影响因素越来越多,事故危害越来越大,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安全”:一是要抓好治安安全。要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加强综治网络,创新群防群治工作形式,壮大群防群治工作力量,提高群防群治工作成效。要坚持以打促整、以整促治、以治维稳,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突出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二是要抓好生产安全。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保障体系,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要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着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三是要抓好食品安全。紧紧抓住源头治理、行业自律、执法监管环节,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四是要抓好消防安全。要加强源头普查,最大限度地排除消防隐患;完善设施装备,有效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严格日常监管,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注重灭火救援,健全完善消防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四是要抓好环境安全。要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要更加注重环境系统的完整性和环境要素的关联性,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总之,很多工作是“细节决定成败”,安全工作是“细节决定生死”。我们一定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严管严治严防,让兴国更安全,让群众更安心。
2、加强城区市容市貌整治。社会管理的重点是城市,城市管理的重点就是“治脏、治乱、治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要回应群众期盼,满足社会要求,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加大“治脏、治乱、治堵”力度。一是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卫生。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全民环境卫生整治运动。环境卫生整治范围既包括中心城区,又包括城区结合部;既包括院外、室外,又包括街道、路面。市区所有主干道、次干道、大街小巷路面要干净,不能有垃圾、污水。墙上不准乱贴、乱写、乱画,不准留下随意张贴的标语、海报和广告。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特别是主次干道、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清扫干净,保洁及时,所有积存垃圾要全部清运出去。下狠心取消城区内的露天垃圾箱,彻底解决乱倒垃圾问题,展示兴国文明卫生的城市形象。治理餐馆“白色污染”。加强对餐饮业尤其是临街餐馆的卫生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不符合卫生条件、达不到排污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消除卫生死角。针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等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建立制度,加强管理,不留卫生死角。二是坚决取缔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城区范围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的路边店、临街店必须逐步改造,今后城市道路两侧一律不得再批建路边店。违章占道经营也是一大“顽症”,需要采取“综合疗法”才能彻底根治。要坚决取缔出店经营、游散摊点、夜市“红棚子”等占压城市道路的经营摊点,坚决取缔违规从事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的马路市场、马路洗车场、马路车间,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等饮食摊点,确保市区主次干道无任何形式的占道和出店经营,真正还路于民。工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城区所有临街经营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继续越权审批占道经营和审批不当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实行堵疏结合,在取缔违章经营摊点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摊入室,引摊入“市”。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在一些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背街小巷实行有选择地规划放开,如夜市摊点,可规划几个地方集中经营,但必须加强管理,不能放而不管。具体规划的地点和管理办法,由各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经批准后实施。三是全力整顿市区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要在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的同时,严格整顿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杜绝乱停乱放。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交通行为的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做到“按灯停走、按线行驶、按位停放、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要大力整顿客运市场,全面规范客运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严格实行人力货运三轮车和板车的总量控制,实行定点停靠、定线路、定时段行驶。四是美化城市形象。规范户外广告及店堂牌匾。广告宣传牌和门面招牌,既反映一个城市的经济特色,也体现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必须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种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进行整顿和规范。坚决拆除未经审批或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统一设计制作规范精美的门面招牌,使之成为美化市容、繁荣经济的一道靓丽风景。全面装饰、美化、亮化主次干道临街建(构)筑物,使城市容貌的整体景观有明显改变,做到整洁、靓美、有序。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对城市道路、供排水设施的保养维护,保持主次干道绿化带清洁,提高路灯亮灯率。全面启动“光亮工程”。城市夜景体现一个城市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光亮工程,不仅可以妆扮城市夜景,而且可以繁荣城市经济。要提倡珍爱环境、优化环境的社会新风。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真正树立“兴国是我家,整治靠大家”的观念,并体现在人人讲文明、爱卫生、守秩序的实际行动上。
3、加强民生权益保障管理。社会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就是民生和权益的保障问题。社会管理加强了,民生工作就会事半功倍;民生权益保障了,社会管理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一是要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廉租房”、“保障住房”建设,在规划布局上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资金投入上实行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租赁补贴上实行财政与企业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要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价。要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医院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定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健全传染病疫情系统和工作网络,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机制。三是要扩大养老保障范围。要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解决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与衔接问题。要积极培育面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医疗、文化娱乐等消费市场。四是要提高生活保障水平。要切实增强社会救助能力,重点解决好五保户、特困户、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困难,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全覆盖。要着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改善福利院、敬老院、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要完善补贴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障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五是要加大权益保障力度。要坚持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普遍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要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问题。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都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
4、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针对我县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执行力、完善问责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一是要加强效能监察,确保在岗就要尽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社会评议制,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二是要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县纪委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障执行的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考评奖惩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克服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克服“两好”现象(好人主义、贪玩好耍)和“三不”作风(责任心不强、执行不力、作风不实)。三是要严格问责,确保敢抓敢管。要结合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肃查处落实不力、工作不扎实、不作为以及乱作为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快查严处的问责机制,对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姑息。对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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