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开除公职后还有退休金吗
一、开除公职后还有退休金吗
1、开除公职后是没有退休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除公职后,其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自动被冻结作废,恢复公职后才可继续以前的养老金账户。如果是到其他类型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则要自行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退休金办理流程如下:
1、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前的三个月,应递交退休材料;同时,用人单位将对员工档案进行装订,用于退休报送工作,请客户及时递交材料,以免因时间紧张影响退休手续的办理;
2、请客户联系所属客服代表签署代理合同,根据社保所属区县情况,用人单位将提供材料清单,客户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提供;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于员工到达退休月的当月月初,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打印《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填报说明》;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填报说明》测算员工养老金,填写《退休审批表》之后,于员工到达退休月的当月5号至20号之间持《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填报说明》《退休申请表》、员工人事档案等材料前往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持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的《退休审批表》至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月报支付手续和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5、员工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于批准退休月的下一月10日后,通知退休员工到用人单位领取退休审批结果或由中智客户服务代表转交本人;养老金约在每月15日前后到达退休员工养老金帐户内。
B. 被开除还有退休金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并不直接影响退休金的领取。劳动者可以在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或以灵活就业等其他身份自行缴纳社保,在达到法律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后,就可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到退休金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C. 职工开除后养老金咋办
法律分析:被开除后,养老金是由该员工下一个单位来进行缴纳,这个时候就需要该员工将养老金转移到现在的单位。单位开除员工后 之前交的社会养老保险还会保留,交足15年退休后领取即可。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D. 被单位开除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吗
可以领取养老保险。 尽管公司将员工开除之后就没有代替交纳保险的义务,但是在员工离职前单位的交纳行为仍然有效, 所以如果达到领取条件的员工可以直接领取养老保险, 而没有满足条件的员工可以通过继续缴纳保险而获得领取的权利,之后没有缴费的没有退休金可拿。E. 单位开除员工养老保险怎么算
法律分析:开除之前交的社会养老保险还会保留,交足15年退休后领取即可。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