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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退休养老金去世

发布时间:2024-10-19 09:01:42

『壹』 退休职工死亡后的养老工资怎么办

退休人员养老金是退休人员生活来源的基本保障,发放期限从办理完退休后的次月一直发放到离世后的第二个月,离世后则终止养老金的发放。虽然养老金在离世后终止发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完全脱离了社保关系,离世人员的继承人依然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款等。

(山东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结语由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退休人员离世后的第二个月就会被取消养老金的发放,但是遗属依然可以继承个人养老账户中的余额,领取当地实际执行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山东和陕西还可以领取数额不等的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款。

但是另一方面,各省市执行丧葬费、抚恤金的标准和计发方式不一样,所以具体能发放多少还要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为准,另外在领取丧葬费和怃恤金的时候一般需要以下资料: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火化证、火化收据、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死者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贰』 退休老人去世还能那几个月I工资

您好!人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因其生前编制不同而不同。凡是从企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去世后,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的标准是每例5000元至6000元;抚恤金的标准是每例15000元至16000元。部分城市对选择绿色殡葬(海葬或者树葬)的,政府另外补贴2000元。凡是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去世后,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的标准是每例6000元;抚恤金的标准分两种情况:因公死亡的,抚恤金金额相当于其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抚恤金金额相当于其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谢谢阅读!

『叁』 养老金交够15年,领了2个月去世,剩下养老金怎么办

今天就来讲一下,对于去世以后,剩下养老金怎么办?能不能领取?



虽然很希望可以一直领取养老金,但是人生总是有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如果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家属一定要了解自己可以领取的权益,这样也可以减轻很多生活的压力。不过还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健健康康的,一直领取养老金下去。

『肆』 如果正式退休后的第一天就死亡了,退休工资该怎么发

如果正式退休后的第一天就死亡了,继承人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退休第一个月的养老金
退休后第一天死亡的,退休后第一个月的养老金都会正常发放;
就算是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或是退休手续还没有办完的,第一个月的养老金都会正常计发;
二、个人账户资金金额,包含本金和利息
虽说养老金会随着退休人员的死亡而停止发放,但是在退休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也就是说,在未退休之前,个人缴纳的8%的养老保险金全部归于继承人。而单位所缴纳的养老保险是缴纳到统筹账户里的,这部分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三、丧葬补助费
关于丧葬补助费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由各个省级政府制定的标准。
绝大多数地区都采取的是定额补助,如山东省是1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
也有一些地区采取的是挂钩定额,一般是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如上海、天津是两个月的本人或者社会平均工资,宁夏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四、抚恤金
主要是针对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没有收入来源,生前需要死亡职工供养的人员领取。
这笔钱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不超过本人十五个月的养老金水平,各地的规定也是不统一的,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综上所述,如果正式退休后的第一天就不幸去世的,家属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伍』 退休后只领到1个月的养老金就去世了,怎么办

在你的养老金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不含企业缴纳部分),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剩余部分可作为遗产领取,即个人账户部分全部可继承。另外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指为了保证由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因供养人死亡而断绝生活来源,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

(5)2018退休养老金去世扩展阅读: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2005年开始至2018年,国家连续第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陆』 人死了退休金可以家属继续领取吗

农村老人去世后,假如没有上报信息,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吗?
每一个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基本都是在59周岁前(含59周岁)连续缴费15年,然后到年满六十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领取养老金时间是直至死亡时止。因此,一个人假如在80岁时死亡,那么这个人的养老金只能领到80周岁止,严格上讲既然人死亡了,领取养老金就自然终止,不可多领一个月。
一个村民的出生和生育,以及死亡的信息,可以说每一个村民委员会都有专门的统计人员管理一个村内全员的生死薄,百分之百能准确掌握每一个人的动态信息,只要有一个村民死亡,统计人员就马上进行登记,并且要负责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和派出所报告,不可能存在未报的真空状态。假如某一专职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采取卖人情瞒报死亡信息,导致某一死亡村民的家属还在冒领养老金,一经查处,公安机关会同纪检部门,不仅要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而且要追究违纪违规违法的相关责任。
人死亡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继续领取养老金,别偷鸡不成,蚀把米,做任何事依法依规才是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的硬道理。
说实话,从我国建立退休制度开始,养老待遇的发放已经持续几十年了,早已经形成了一套固有的监督机制,不会因为个人没有上报信息,就能够持续不断的领取养老金。
不仅仅是养老金,像是其他社会保险的待遇,比如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等,参保人去世以后都不能够继续领取相应的待遇了。比如说生育津贴和失业金待遇,不是说人去世以后就可以把剩余的待遇一次性领完,而是要从次月孙雀起停发有关待遇。
为了保障和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我们国家建立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体系。过去的时候,采取的是每年一次的集中认证方式。由于领取人员越来越多,像有的人甚至出现了跨省流动,这样每年一次的认证工作,社会成本消耗太大。从2018年开始,国家取消领取养老金资格集中认证,开始将认证工作推动经常化。
各地方首先推出了领取养老金认证的刷脸小程序,人们就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操作刷脸认证了。
后来,人社部门打通了医脊碰保、民政、交通、户籍、公共安全服务等多个平台的信息,开启了大数据比对,又称“静默认证”。一般来说,只要参保领取人能够在社会上进行活动,总会留下活动的痕迹,作为自己还生存的证明。特别是民政部门的殡葬信息和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人们在销户的时候就可以掌握了。没有通过养老金认证,那么相应的养老金待遇则野早就会停止发放了。
另外,各个社区或者村居工作人员也可以为去世家属提供相应的社保服务,当然也会尽到相应的监督和督促义务。
其实参保人去世以后,家属虽然会失去领取养老基金的机会,但是社会保险部门还会发放一定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给予家庭一定的缓冲。比如说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费是1000元,但2020年抚恤金(救济费)却高达6.787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各地也建立了相应的抚恤金制度,一般是3~6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以上。
如果参保人去世以后,家属没有及时办理去世认证手续,养老金多发了几个月。会在办理去世手续时,从应该享有的待遇中,扣除相应的多领的待遇。如果说多领的待遇超过社保部门应该发放的待遇,社保部门会责令相关人员退回的。因为这是属于违反《社会保险法》中欺诈,骗取社保待遇,属于违法行为。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遗属待遇,国家明确将在十四五期间进行落实。说不定能够给家属发放长期稳定的遗属待遇,就像工伤保险的遗属待遇一样。
绝对可以先领用,但是你领完后;是否考虑怎么花?三个月之内也许没有什么大事,但是时间一长,这领到手的“非法所得”有点烫手;被所在地养老金发放机构发现后,将面临民事法律责任;最终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得不偿失。
非法侵占冒领他人“养老金”的,根据数额大小,情节严重的,数额大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性为非法侵占、贪污惩罚。将面临(养老金机构起诉)公检法立案起诉追求法律责任。
现在是法制社会,不管你在农村、城市,人员流动管理都是信息网络(格)化管理,不管你住在哪里;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都有信息人员走访登记信息上报;假如说你人在异乡,而发生意外死亡事故,首先要向所在地报案,有公安机关确定事故原因,出具死亡证明,凭此证明前往火葬场火化。
绝对不可能,人死亡后不上报;隐瞒死亡原因,私自拉到荒郊野外掩埋了事,如果是这样,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其实农村绝大多数老人,一辈子也没有缴什么社保;只不过2009年以后,国家才给予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国家基础养老金;31省市基本上每月也就一百几十到三四百元左右,当然了,上海市、北京市达到一千多元每月。
就是农村有些老人是公职人员退下来的,他的养老金比较高;但是他们每年都要通过“网上”或住地社区(村委会),身份认证年审,方可正常发放退休金。
假如说他们因病正常死亡的,孬子都知道先上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报告,并_具死亡证明,然后安排丧事火化;凭火化后的证明,再去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再准备好有关死亡材料、证明去人社局申报“安葬费、抚恤抚慰金”等事项,这也是一笔合法收入,应该按程序申报领取。
目前有关人员正常死亡的,安葬费,及抚恤金发放情况如下:
①:城市、农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凭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开具的死亡证明,(包含医院死亡证明、公安机关_具的死亡证明),去火葬场火化;根据民政局有关政策,可以减免火化费(正常火化,不包括丧葬仪式费用),可以领取骨灰盒一个(普通的)。
如果死亡后,其“个人保险账户”未领完的余额,可以有继承人申请退还。
“抚慰金”根据所在地政策执行,几乎没有。
②:参加社保缴费退休的人员死亡的
仍然是先火化,后向养老金发放地人社局,申报材料,领取“安葬费”和“抚慰金”
社保退休的安葬费,有些省市增发2个月养老金,有些省市定额2000元/人。
“抚慰金”,增发8个月的养老金。
③:事业单位编制退休死亡的,根据各省市丧葬抚恤政策,有增发20至4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补助。另加“安葬费”增发2个月基本养老金额度。
不要自欺欺人,干些糊涂蛋的事了,还是老老实实上报,让死者安息,生者自强不息奋斗去吧!
不义之财不可取!那是违法的,数额大的要面临法律责任的。
农村老人现在基本上都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是刚开始实行新农保时已满60周岁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也能每月领取养老金。现在农村老人的养老金每月至少都有100多元的养老金可领。如果有些农村老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的话,能领到的养老金会多一些。
对于农村老人去世后,没有上报信息,是否可以继续领养老金的问题,应当是这样的:
一、如果确实没有上报信息,社保部门肯定是不知道这位农村老人已死去世了的,这位老人的养老金还是会继续发放的。
二、这种继续发放,从理论上来说,是不会延续很久的。一是在村委会有社保经办人员,他们会及时将信息上报给社保部门,及时停发已经去世人员的养老金。二是每年都要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这位去世的老人,在去世之后是没办法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从理论上来说,继续发放养老金最多只能是一年的时间。
三、事实上,由于以前养老金的管理工作还不太规范,有的对资格认证不是认真办理,一些去世了很久的人还在领养老金的情况还有发生。现在进行严格管理后,那些多领的养老金也被追回来了,一些工作人员还为此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四、如果农村老人去世后,因各种原因社保部门还在发养老金的话,其家属对仍在发放的养老金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退回社保部门,二是领出来用掉。第一种方法是比较可取的,是依法办事的表现。将继续发放的养老金退回社保部门,上报老人去世的消息,社保部门还会发给一定的丧葬补助费。第二种方法是不可取的,多发的养老金本来不是你的,你取出来用了,是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社保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是要追回去的。到时不仅自己要退回钱,而且还会造成自己的名誉受损。严重的话可能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如果农村老人去世后,其家属与相关的社保经办人员采取瞒报的办法,继续领取养老金的话,那是属于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不仅要追回多领的养老金,而且还会受到严厉处罚,弄得不好,可能还会触犯法律,会受到刑事处罚。
因此,农村老人去世后,即使还没来得及上报信息,继续发放的养老金也不要去领出来用。而是要及时上报信息,到社保部门领取丧葬补助,将多发的养老金退回去。这才是依法办事的正常行为。否则,多领的养老金不但要退回,而且还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柒』 人死后还有养老金吗

按照社保法的有关规定,领取养老金的人死亡之后,从次月开始将停止发放养老金。
也就是说在退休老人死亡当月养老金还是正常发放的,哪怕老人是在每个月的1号死亡的,当月养老金仍然可以正常发放。
但不管在当月哪个时段死亡,哪怕在每月最后一天死亡,从次月开始,养老金都必须停止发放。
现实当中很多人在死亡之后,第2个月都能够及时停止发放养老金,这里面主要有两点原因。
第一、需要办理死亡证明才能领取抚恤金和丧葬金,所以很多人在老人死亡之后都会及时将死亡信息上报给社保部门。
第二、很多地方殡仪馆与社保部门已经实现联网。
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打通殡仪馆以及社保部门的信息通道,退休老人死亡去火葬场火葬之后,信息就会同步传递到社保部门,社保部门在收到信息之后就会停止发放养老金。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很多地方退休老人退休之后社保部门都能够及时掌握死亡信息,然后从次月开始停止发放养老金。
但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导致社保部门没法及时掌握退休老人死亡信息的。
一种是当地社保部门跟火葬场没有联网,另一种是有些地方实行土葬,有些人根本没有去火葬场火化,所以相关部门没法及时掌握死亡信息。
对于这两种特殊情况,有些人就心存侥幸心理,在退休老人死亡之后,他们没有及时去办理死亡证明,试图通过隐瞒信息来多领几个月的养老金,直到生存认证环节没法通过了,才及时去办理死亡证明。
这种做法其实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了,这么做虽然可以多领几个月的养老金,但最后大家被罚的有可能比领到的还要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是利用其他方法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假如一个退休老人去世之后,家属没有及时办理死亡证明停止领取养老金,而是领取了5个月的养老金,假如每个月养老金是4000块钱,累计领取养老金达到2万块钱,那最终有可能被处罚4万块钱到10万块钱之间,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另外冒领养老金还有可能影响抚恤金和丧葬金的领取。
大家都知道,对于正常死亡的退休老人,去世之后会有两笔钱可以拿,一笔是抚恤金和一笔丧葬金。
目前大多数省份的丧葬金都是几千块钱,多的可以拿到1万多块钱。
相比于丧葬金而言,抚恤金就比较多,目前很多省份的抚恤金已经调整,根据最新的抚恤金发放标准,退休人员的缴费在10年到15年之间就发放9个月的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另外,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每多出一年,就增加发放一个月的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为24个月。
我们以江苏为例,2020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102,假如一位江苏退休老人缴费年限达到30年以上,那么在死亡的时候,最高可以获得53102÷12×24=106204元的抚恤金。
而想要领取丧葬金和抚恤金,大家必须提供有效的死亡证明,然后到社保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
假如在退休老人死亡之后,家属没有及时办理死亡证明,结果导致养老金没有及时停止发放,那么社保部门就有可能要求家属将多领的养老金返还之后才发放抚恤金和丧葬金。
如果大家不同意返还多领的养老金,社保部门甚至会将大家起诉到法院,这样的案例在现实当中并不少。
我们来给大家举一个真实的例子。
吉林延边有一位退休老人朱先生在2016年去世,但在朱某去世后,其家属并没有向社保局申报死亡,结果社保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向朱某养老金账户发放养老金,其间多发放养老金累计3万余元。
到了2017年7月,由于朱某一直未作生存认证,社保系统暂停发放他的养老金。
2018年初该局通过殡葬服务中心调取到朱某的火化台账,得知朱某已于2016年去世,随后当地社保局要求文某返还多领的养老金并将其诉至法院。
延吉法院受理后,根据社保局所提供的文某住址及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他,遂通过公告送达,缺席审理该案。
最后经过法院调查,发现文某曾于2017年6月在朱某养老金账户中一次性支取了3万元。
法院认为,朱某去世后文某作为朱某继承人应当对朱某养老金账户进行清理,并及时与社保局进行结算,不应在既不告知社保局、也不进行清理结算的情况下支取养老金。
而社保局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去世后的信息采集程序也存在漏洞,没有及时掌握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去世情况,最后判决文某扣除抚恤金及丧葬补助后,将剩余多支取的养老金返还社保局。
由此可见,在退休老人去世之后,想要通过隐瞒死亡信息达到多领养老金的目的,其实是不太现实,小心最后被罚得更多。
可能有些朋友会认为,有些地方火葬场跟社保部门没有联网,而且有些地方土葬,相关部门根本就不知道老人的死亡信息,这样可以瞒天过海。
这在大家想多了,因为现在你要去办理死亡证明,如果不是在火葬场开出的证明,就需要社区或者村委开出相应的证明才可以,而社区对于退休老人的死亡信息应该是充分掌握的,想瞒根本瞒不了,而且他们也不敢隐瞒。
所以建议大家在退休老人死亡之后,最好是及时办理死亡证明并及时停止养老金领取,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捌』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怎么计算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丧葬费3个月工资,抚恤金不超过10个月工资。丧葬费申领相关手续由所在社区办理,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到中心养老保险服务科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1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2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2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逢节假日顺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一、国家退休公职人员的丧葬费计算标准

一、国家退休公职人员的丧葬费计算标准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丧葬费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企业单位为员工下发的丧葬费包括: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如果国家公职人员,还包对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对于丧葬费还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是死后活化,可补偿骨灰盒的费用,如果是土藏的话,则补偿一定安葬费。

三、丧葬费的领取流程

人在去世后,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带齐这些证明,交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四、丧葬费的领取流程

人在去世后,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带齐这些证明,交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一、企业单位退休职工

企业退休职工的抚恤费与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有关,也与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有关,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按照规定发放给家属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按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丧葬费则按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个月发放。2017年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270元,这个标准就是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安葬费的计算依据。

例如,湖南某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28年(含视同缴费年限),2018年3月死亡,社保站发给该死亡职工家属的一次性抚恤费为45400(20*2270)元,安葬费9080(4*2270)元,两项合计54480元。

二、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在计算上与企业不同,计发基数是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一次性抚恤费按照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计发,安葬费统一为7000元。

举例说明:一位退休教师死亡,假设他每月的基本离退休费为2980元(不含各种津贴),一次性抚恤费为59600(20*2980)元,丧葬费7000元,两项合计66600元

三、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费分两个部分组成,即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安葬费的标准是7000元。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在网上查到,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

举例说明:一位行政机关退休干部死亡,假设他每月的基本离退休费为2850元,死亡一次性抚恤费为108984元(25974*2+2850*20),丧葬费7000元,两项合计115984元。

一次性抚恤费是给死者直系亲属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般情况是均等分配,也可以适当照顾老人和孩子,因为涉及到继承权问题,如果有人放弃还得写声明并公证。

丧葬费如何计算?它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三、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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