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4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表
江苏省2024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设定为4494元,上限设定为24042元。以下是江苏省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2.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大病保险为10元。
3.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4.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
5.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
若需补缴社会保险,以下是江苏省社保补缴所需资料:
1. 个人:需提交《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补缴通知书》。
2. 企业单位:需提交《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表、《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
3. 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工资明细表、《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
综上,江苏省2024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明确的缴费指导。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并关注官方信息以确保合规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贰』 江苏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新规定
法律分析: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待遇领取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曾在企业工作后又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如50周岁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年龄也为55周岁。
法律依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第36号令)和《江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施意见的通知》
1、缴费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每年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2、实施时间:上述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自行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已出台的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一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