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养老保险哪一年开始的
1.农村养老保险哪一年开始的,2009年有少部分地区开始,2009年国家试点,大多数是2010年开始的。直到七八年后吧,全国都实行了。
2.从2009年起。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另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规定从哪一年开始交,只要在退休前缴满15年即可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自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起,农村购买养老保险的人只要缴费累积满15年,就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的保障,参保人可以一次性缴完15年的费用、可以分期缴费,也可以选择在有钱的时候交,没钱的时候不交。
拓展资料:
一、怎么交农村养老保险比较划算?
一般来说,如果参保的时候较为年轻,就可以选择最低档次进行缴费,这样不仅投入低而且回本快,但如果参保的时候年龄较大,需要选择档次最高的标准进行缴费,这样在60岁之后才能领到最多的钱。而如果缴费的时候年龄不大不小,就可以选择政府补贴比例最高的档次进行缴费,这样在60岁之后领到的养老金不多也不少。所以在确定缴费档次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年龄情况进行选择。
二、农村养老金每月多少钱?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
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㈡ 国家对八十岁以上农村老人有无优惠政策
有,我国对八十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有生活补助和优惠政策,部分地区还有医疗补贴和生活补贴。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同时根据老人的医疗需求,国家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医疗保障制度,为看病的老人发放医疗保险,报销老人看病所需的医药费和部分个人所需的费用,这些费用都由政府承包。各地在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政策时,应对老年人予以适度倾斜。
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
(2)旧的农村养老政策扩展阅读:
农村养老优待
(一)建立养老水平同步增长机制。老年人所享受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水平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实行高龄津贴。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三)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高龄老年人,当地政府应根据本人申请,经认定后,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照顾,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呼叫机构,对贫困老年人免收服务费。
(四)实行住房优先保障。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的纯老年人家庭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对农村贫困老年人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五)实行社会力量助老。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资源为老年人生活、医疗、康复、健身、娱乐等提供捐助、资助和优待。
(六)免除农村老年人的“一事一议”等各类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