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
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意义如下:
第一、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对亿万农民发出国家将为他们建立由财政全额支付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这一信号,使他们老有所养。农民无后顾之忧,就会敢于消费,这对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无疑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第二、从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建立新农保制度,就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随着经济发展、国力增强,就可以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居民在这方面的差距,这对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统筹;
第三、从农村当前的新情况来看,建立新农保制度,有利于化解农村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首先,它将极大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对生活的自信心;
第四、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从而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与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
第五、将有效化解一些农村集体组织无钱办事的困境,使它们能够集中有限财力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形成文明的乡村风气与和睦的邻里、干群关系,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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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整个人口的60%以上,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存在许多问题,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探索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开始,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发展目标,开始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第二阶段是1991年国务院决定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负责。并于1992年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了“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相关工作。第三阶段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相继颁发了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将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逐步从民政部门并入劳动保障部门。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少法律保障
从整体发展过程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缺乏法律性规定,大多是以政策、通知、会议决定等形式进行制度落实,缺乏稳定性和持续发展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出台的地方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专项制度,标志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向专项化方向发展。如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轮换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还专门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二)管理体制存在漏洞
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因而对管理水平的要求很高,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之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出现了很多漏洞,如由于财务统计制度的滞后性和专业金融财务人员的匮乏,无法通过财务信息了解农保基金运营的真实状况,无法对基金运营进行有效监控。此外,不少地区的农保统计工作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固定的组织人员、工作流程,从来就没有月、季、年的报表,导致相当一部分基础数据严重失真,无法通过统计数字制定准确的年度工作计划,也无法对以往的基金运营成果进行有效总结、考核。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
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75%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四)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9%。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而且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对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
(五)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农保资金现有的保值增值渠道亟待拓宽
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而少数村、乡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公款为自己投保,养老保险成了这些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影响了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强制保险。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必将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农保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保险基金增值范围太小。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是导致养老保险现状的根本原因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提出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战略思想,在工业化的驱动下,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政府通过户口迁移,粮油供应,劳动和社会福利、教育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逐步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1)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始于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它是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得以形成和强化的制度保证,也成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这种以农村和城市身份为标志的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使农村人口不能自由地向城市迁移,它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与市场经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原则相背,二元户籍制度直接造成并维持了城乡居民之间过大的收入和消费差距;(2)政策主导的城市部门过度吸取农村剩余: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部门为工业部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建国后照搬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优先发展,实行“挖工补农”的战略。1953年开始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人为实行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以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村吸收资金支持工业和城市发展,造成农村的贫困和城乡经济的进一步拉大。
(二)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农村养老保险现状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所以国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国家的管理可能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管理的失灵。所以,由于农业产业的弱势,在刚刚实行市场经济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国家就制定了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政策。国家有关研究表明,从1952年到1990年,中国农业通过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储蓄方式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总量达11.594亿元。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建设用地,而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即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太多,地区发展的速度快慢不一,所以,国家进行干预,规定政策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较为贫困的地区,政策的倾向对于农村的发展极为不利。
(三)立法的滞后,直接导致无法可依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农村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一,没有法律约束力,基层无法操作,农民无法可依,参保积极性也就大打折扣。
(四)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有的仍然留在民政部门,有的已经划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造成工作脱节,管理混乱。手续繁琐,领取不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断断续续的,缴费不定时也不定额,每到符合退休条件需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要进城确认身份、年龄、缴费、时间等,农民费时费力费钱;而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还得进城领取养老金。这些,参保人员意见很大,从而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
(一)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即使在城镇化发达地区,二元结构依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痼疾,城乡分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之一。50年来,城乡居民之间的种种不公平福利政策和障碍待遇,使注重人本社会的中国已处于尴尬境地。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扭转中国失衡的城乡居民福利制度的机会。
2因地制宜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即应该立足于我国国情,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当地区经济的总体实力能够提供剩余积累,而且从积累中提取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当前的生活消费没有影响时,建立社会保险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时就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其他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原则。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自我保障层次:家庭保障,体现为成年子女对老年人“反哺”;个人储蓄,以青壮年时的个人储蓄养老;土地保障还可以发挥其有益补充作用。政府负责层次:财政与政策支持;集体保障层次,传统的或新型的经济组织给予补助。逐渐从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保障模式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保障模式。
4循序渐进原则。第一,逐渐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第二,资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今后,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集体和国家支持的份额逐渐减少。第三,逐渐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衔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第四,现阶段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等保障制度相结合,今后慢慢过渡到完全的以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
(二)具体制度建议
1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
(1)法律地位亟待确立。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一种政府行为,应当有其相应的法律依据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经过1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已经建立起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基本形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目前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将离开土地,需要进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应当从法律上明确,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有条件而又自愿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
(2)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目前学术界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模式的选择有两种模式设计:其一是在《社会养老保险法》中单列一章;其二是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应当结合国家目前正在制定的《社会保险法》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第一,总则部分。对立法的依据和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进行详细的规定,立法的目的要着重把农村社会养老上升到“保障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权”的高度。第二,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应该包括非城镇户口的农村人口,坚持农村社会人员的养老保障的一体化,投保年龄按取得劳动收入的时间起算,一般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但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纳入其中。第三,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中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养老金的确定、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的继承,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第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的管理、基金的解散,周转资金的计息,基金的运营原则、增值收益:监督管理、管理费用,税收优惠;第五,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责任中应当包括争议裁决机构,对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缴、漏缴、少缴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使其上法律体系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出全国通行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社会保障法》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税收减免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彩票管理办法》等
2合理规划养老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1)资金的筹集以及各主体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应负的责任。基金的筹集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个人从自己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积累个人账户,以备养老。集体补助中所指的集体主要是传统地域性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组织和乡镇集体企业,但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集体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农民自愿联合创建的合作经济组织已基本萌芽并呈良好发展态势,所以集体补助部分的作用在逐步改革的过程中将逐步淡化。乡镇企业向股份合作制的转轨已大面积展开,对原来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一定的改善,为乡镇企业的创收提供了更好的条件,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险也应该负责。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主要针对乡镇企业,集体提供的补助部分可以税前列支,其次国家可以从财政中拨款,给予农村一定的补偿;对于农业各税应该予以减免,减轻农民的负担与从土地上获得收益的难度,另外,还可以发行农村养老保险特种国债。但是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隐性债务”问题也需要解决,因此要与此协调。
国家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建构中必须担负的责任有三:一是政策责任。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建立该项制度的根本前提。二是财政责任。该项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保证每一个农民基本生存的必然举措,政府有义务根据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推动其实行。三是法律责任。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立法,就是要通过法律规范和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加强这项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对农村以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促进作用。
(2)健全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保障基金的运行与保值增值的渠道。现在农民的投保积极性不是很高,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可以说是吸引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现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和运营的现实,不仅形成了过度分散管理带来的不合理管理费用和基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而且投资形式单一,只是储蓄的形式或购买国家债券,增值的效果很差。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养老金可以用于投资股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见,把农村养老资金投入证券市场是一条不可忽视的保值增值途径,因此,必须修改《证券法》,为农村养老资金的人市营造规范,安全的投资氛围。
(3)加强农村养老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的法律责任制度。我国《刑法》第273规定“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并没有把农村养老资金列在其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必须修改该条款,使得农村养老资金能在《刑法》刑法的保护下得到最优化的使用。
3在管理体制方面
(1)基本政策要稳定。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坚持低标准起步,坚持个人交纳资金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储备积累的保险方法,坚持自愿参加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的制度。这些政策总体上看是合乎实际情况的,应当继续坚持,并逐渐完善。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早提出按商业保险运行,但商业保险公司因成本高、保费难征集而失去积极性。
(2)改变观念,理顺管理制度,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政策,而不是经济政策,是社会保险而不是商业保险,因此不应该走纯粹的商业化路子。在观念层面,国家应确立以社会性和公平性为原则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在行动层面,在该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应真正承担起国家保障的社会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应通过制度的完善明确规定集体和国家对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最低限额,并落到实处,从而确立以国家、集体为主,个人为辅的养老基金筹集模式,这是制度建立的关键所在。
(3)加强土地保障。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也是目前农民所拥有的最可靠的保障资源,因此,在我国的一些保障项目在农村不能充分的实施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加强土地的保障作用。首先,提高农用征地的补偿水平。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基准是“按原来用途的收益”进行补偿。也就是以原耕地上的农作物的收益为标准。以现在的农产品价值计算,这种补偿是很少的。要提高农地征用补偿水平,必须切实从农民自身利益出发,采用按市价补偿的新原则,并改革转让机制。使农民参与到转让土地的价格谈判,充分行使自身权利,发挥自主性。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特殊社保。被征地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照顾,将他们纳入保障范围,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农民建立社会保险,政府给与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国家信用确保失地农民享有养老保障。这种思路是目前较具操作性的农村社会养老的过渡办法,符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4)继续发挥家庭在养老问题上的重要作用。赡养和孝敬父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我国《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赡养老人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虽然,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有所削弱,但是赡养老人仍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同时,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上的提高也为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基础。此外,家庭养老还可以避免西方国家那种由于过度推进社会保障而带来的家庭危机,从而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促进农村社会进步。
4制度改革的目标
现阶段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以是否有城镇户口为划分依据,如此对待农村社会问题,显然违背一个基本常识,因为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消除城乡差别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待遇是发展趋势,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
总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工程,需要政府的大力的扶持,也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我国在几十年的探索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也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相关政策,这些制度中有很多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基于有限的经济发展条件,还不能在农村顺利地实施。但是我们应该在了解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加强立法和制度准备,使这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学习和借鉴各地区的成功经验,做好准备工作,一切从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深入基层切实做好信息的调研,进行可行性分析,着眼于现实,本着为农民作实事的精神,避免人力和资源的浪费。同时,我们也要帮助农民转变思想,努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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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析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供给
摘 要: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序加速以及农村人口老龄化逐渐加剧的背景下,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研究物件,引入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的概念,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进行界定的条件下,试图利用分析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模型对各级 *** 制度供给进行分析,并确定各级 *** 对制度供给的最优规模。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公共产品;制度供给;交易费用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发达文明的重要标志。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和 *** 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农民是制度的需求者, *** 则是制度建立的主导者和制度的主要供给者。相比于农民的需求而言, *** 的意愿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轨迹起著更为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
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大部分群体自然也有权利享受社会的养老权利。据此,可以判定理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符合公共产品的第一个属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它作为 *** 理应向全体农村人口提供的一项制度,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再者,个体享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会影响其他个体同时享用,这显然符合公共产品的第二属性—蚂梁—非竞争性。最后,这种制度的实施和推行不存在“谁付费,谁享用”,而是为所有农村人口共享,受益范围覆盖了全体农村人口。综上所述,理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专案存在三种方式:1“个人统筹、集体补助、 *** 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由村、社群等集体组织筹集资金,运营基金、发放养老金的补充养老保险;3完全自愿参加、自己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的商业养老保险。就这三种方式而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根据其账户组成分别分析,社会统筹账户部分应该是纯公共品,这部分账户的筹资完全由 *** 补贴,因此,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而个人账户部分则是准公共品,这部分账户的资金是由 *** 和个人共同筹集,个人如不缴费则不能参与。集体社群补充性养老保险属于准公共品,它具有明显的俱乐部产品性质,属拿信于这个集体的成员可以享用,而这个集体之外的人则不能享用。商业养老保险属于私人产品,它由个人完全缴纳保费,个人完全享受养老金,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
就目前我国的实际国情来看,我国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上述三种养老保险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物质基础。我国 *** 现在要做的是依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供给。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供给的最优模型分析
一模型假设
1.所研究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理想的制度,是公共产品,其供给方是 *** ,不存在市场供给。
2.只有一个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且其效用函式已知。
3.已知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都为产量q的函式,即Pc=Pcq,Tc=Tcq,农民的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收益函式为Tr=Trq,所以,农民的利润函式为π=Trq-Pcq-Tcq。
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中央 *** 和地方 *** 共同供给,且价格相等。之所以作此假设,因为我国 *** 分为中央、省、市、县市、乡五级,而从财权划分,可粗略分为中央 *** 和地方 *** 两级,每级 *** 既然存在,并通过税收等渠道获得财政收入就必须为本地区提供公共产品。而在实践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行也特别强调了两级 *** 的概念,“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闷敏运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 *** 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 *** 确定。”基于以上理由,本文在探讨最优供给模型中也是以 *** 分级为前提。
二存在交易费用前提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供给模型
在考虑交易成本的条件下,制度供给者的成本便发生了变化,除了原有的生产成本外,还附加了交易成本。我们仍然假设生产成本是制度供给量的函式,且与供给量成正比。但是承前所述,交易费用的多少决定于组织或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市场不确定性、小数目谈判及资产专用性。交易费用是资产专用性的增强而呈现出类似于指数函式式的增长趋势,随着资产专用性的提高,组织偏离最佳供给规模的程度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组织单位交易费用递增,呈现出“先降后升”的“U”字形变化。因此,对于组织对制度供给的边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交易费用。
假设:1全社会只有一个消费者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制度的供给主体为两级 *** :中央 *** 与地方 *** ;3需求者对制度的需求为Q,且其所愿意付出的成本为T;4制度的需求者可以通过谈判来表达其实际需要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且交易谈判的顺序是先中央 *** 后地方 *** ;5制度需求者愿意承受的交易费用为Ta;6制度供给的总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生产成本PC是制度供给量的正比例函式;而交易费用先降低再上升。
如图1所示,座标横轴表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供给量Q,纵轴代表总成本。中央 *** 和地方 *** 的生产成本曲线分别为PC1,PC2,两级 *** 的交易费用曲线则分别由TC1,TC2表示;C1,C2表示中央 *** 和地方 *** 的总成本。即:
C1=PC1+TC1
C2=PC2+TC2
存在交易费用时:
1根据前面一系列的假设可得, *** 能够供给的制度规模为:
GC=α+βT-TC1-PC1
这显然小于交易费用为零时 *** 的供给量。此时,如果需求者为消费制度所愿意承受的最大交易费用Tα≥TC1,表明制度需求者可以接受这一交易费用,那么,中央 *** 提供全部的制度供给,且支配用于养老保险的全部资源,全社会养老保险供给量为G=GC=α+βT-TC1-PC1;如果Tα≥TC1,则制度需求者不愿接受这一交易费用,转而进入与地方 *** 的谈判。
2需求者为了节约交易费用,会与地方 *** 进行谈判,两者之间的交易费用为T2。同上面所讨论的一样,如果此时地方 *** 制度供给的边际交易费用MTC2≥MTC1,那么此时仍然由中央 *** 供给制度,供给量为G=GC=α+βT-TC1-PC1;如果地方 *** 的边际交易费用MTC2≤MTC1,那么可能存在两种情况,其一是中央 *** 不再承担制度的供给,而全部交由地方 *** 供给,供给总量为G=GL=θ+ρT-TC2-PC2;其二是中央 *** 与地方 *** 竞争,最后的结果是中央 *** 降 *** 度供给的交易费用,使得两级 *** 的边际交易费用相等,此时,整个社会的制度供给由中央 *** 和地方 *** 共同提供,中央 *** 的供给量为GC=α+βT-TC1-PC1,地方 *** 的供给量为GL=θ+ρT-TC2-PC2T1,T2分别为中央 *** 和地方 *** 为制度提供而拥有的资源。如果Tα≤TC2需求者愿意承担的交易费用,制度需求者不能接受这一交易费用,那么,如果社会中还存在下一级 *** ,那么将会由下一级 *** 供给制度,分析过程同上,如果社会在不存在其他制度供给者时,需求者不消费这样的制度为最优选择。
更进一步,如果各级 *** 供给制度的成本连续,则有无数条 *** 成本线,可以从中找出一条包络线。在包络线上的每一点都代表制度需求者能承受的交易费用一定的条件下,各级 *** 最优制度供给见图2。该图也表明了最优制度供给模式是由交易费用决定。
上述模型说明正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才有各级 *** 进行农村养老保险的供给。此外,在确定各级 *** 的供给边界中,起决定作用的是边际交易费用,也决定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供给模式。
三、结论
引入交易费用这个概念对中央、地方两级 *** 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供给边界进行了分析。从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入手,利用埃奇渥思盒装图进行理论分析,得出结论:在交易费用为零且不存在资源的政策配置的条件下,两级 *** 的供给规模由供给曲线的斜率决定。
接着,剔除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除了交易费用,制度需求者可以接受的交易费用Ta对制度供给也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制度需求者可以接受交易费用的条件下, *** 制度的制度供给边际交易费用是决定各级 *** 供给的因素。另外还需特别说明的是,这些分析都是假设 *** 之间会像企业那样存在制度供给的竞争,而排除了合谋或利益博弈的状况。
本文所讨论的内容,可能也可以解释现存于我国发达地区的较具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例如“苏南模式”。苏南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除了国家规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有较好的社群保障,即除了两级 *** 供给制度外,集体社群成为制度供给主体。我们不妨可以把集体社群看作第三级 *** ,那么,苏南模式之所以能得以开展,是因为制度需求者选择制度供给的主体时交易费用存在差异。苏南地区的县域经济极其发达,农村人口与中央甚至是省级 *** 进行制度交易的交易费用比较大,相反,由集体社群提供制度的交易费用较少,农民所得利益较大,所以,制度的主要供给者是集体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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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我国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的现实依据是什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文对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支持、筹资机制、覆盖范围、待遇水平等方面进行探究,指出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为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对其他地区农村养老保养制度的发展提供相关经验。
关键词: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试点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养老保障问题逐渐被大家所关注,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率为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2.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了1.91%。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不断完善,生育率一直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而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却在逐步加快。从总体来看,在2011年~2020年中会快速发展,2021年~2040年中会不断向上攀升,而在2040年到2060年中将会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因此,进一步加快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当务之急。
1安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当前研究背景
1.1安徽农村人口老龄化情况从数据可以看出,安徽省目前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十分严峻。首先,人口老龄增长速度迅猛,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当中,安徽省65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605.7万人,占全省人口数量的10.18%,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较,增长了2.73%。其次,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要远远高于城市的水平,在2005年,农村人口在全省人口中所占比例为66.5%,而农村老龄人口却占全省老龄人口的76.5%。最后,随着生活物质需求的增长,农村劳动力在不断转移,使得农村老龄人口的比例也在不断地上升。根据2006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安徽省跨乡镇超过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数量占户籍人口已经超过20.9%,绝对量达到1300多万人。因此,可以看出,安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十分严峻。
1.2近年来安徽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进进程安徽农村养老保险自2000年8月由民政部门划入为劳动保障部门以后,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主题下,稳扎稳打,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2005年,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且,要求全省在3年的时间内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制度实施的力度。目前,在全省内已经基本实际施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1.3试点工作的一系列成效(1)在粮食主产区上实行“粮食换保障”,以农民现金收入低下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对农民进行直接的补贴,采取“国家补一点,农民交一点”的办法来筹集养老保险资金,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辟了新的思路和方式。由于粮食购销按照市场化运作,农民更加自愿地采取“粮补资金换保障”的方式。以前卖粮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2)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养老保险普遍建立,凡是在试点地区,都出台了为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缴纳养老保险的规定,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起到了相互促进的作用。(3)外出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取得一定进展,首先在观念上树立了养老保险的意识。其次,还为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在经济上奠定了参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因此,不少人纷纷回原籍参加农保,积累养老资金,甚至部分农民工还将在外参保的保险费转移回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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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
1 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2 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探索
3 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4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比较研究
5 “城中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
6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问题研究
7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 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生存保障问题研究
9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10 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11 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12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3 关于构建我国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研究
14 农村土地产权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5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研究
16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7 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18 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19 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20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区域差异化研究
21 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
22 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风险及其控制
23 “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企业年金研究
24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25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影响与对策
36 论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
37 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38 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39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与防范机制研究
40 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的需求与供给研究
41 构建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研究
42 转型条件下中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研究
43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
44 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养老保障功能研究
45 应对老龄化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46 养老保障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47 东亚国家养老保障模式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48 新时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49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研究
50 中国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研究
51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模式研究
52 城镇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初探
53 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中的政府责任
54 农村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及其构建路径研究
55 制度边缘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56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
57 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
58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59 中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研究
60 我国医疗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及其控制
61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方道德风险问题研究
62 河南省医疗保险运行状况分析及对策研究
63 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研究
64 医疗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
65 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初探
66 我国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及控制对策研究 67 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研究
68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研究
69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探究
70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研究
71 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政府责任
72 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3 论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4 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缺失与对策研究
75 城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6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7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78 我国城市反贫困问题研究
79 我国城市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80 建构城市贫困大学生统一社会救助体系
81 构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
82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研究
83 中国农村社会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84 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85 城镇灵活就业问题研究
86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
87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88 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8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90 家庭功能变迁中养老模式的选择
91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
92 人口迁移中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93试析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问题
94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刍议
95论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96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机制
97论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险
98论我国工伤保险的预防职能
99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100论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
101论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
102医疗保障的政府责任研究
103医疗保障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
104养老保险的政府投入问题研究
105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106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保障
107论医疗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
108 我国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9 对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
110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
111 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思考
112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
113 社会保障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研究
114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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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摘要: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问题是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把“空巢老人”问题作为党的工作重心。农村养老服务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对现阶段农村养老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现有农村养老的模式中出现的基本问题、同时提出适当的建议和意见,探寻出一条适合现阶段农村养老发展的新路径。
关键词: 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乡村振兴农村养老措施及建议
一、调查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数字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在我国已呈现出上升趋势,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已成为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急速发展、城乡社会结构也取得了巨大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农村青壮年进城,剩下大批“空巢老人”留守农村。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的养老压力不断提升,农村养老问题也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个主要短板。因此,构建一个老有所养的养老体系,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尤为重要。
农村新型养老体系的建设, 要切实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老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方面资源,打造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公共服务为依托、以子女养老为主体、以互助式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努力让农村老年人在身心满足的情况下下安享晚年。
二、当前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概览
(一)日常生活照料情况
调查发现,多数老年人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调查中,32%的老人表示自己单独居住或和配偶住、48%的老人和子女住、15%在养老院居住、3.2%跟孙子或孙女住、有1.8 %的老人和亲戚/朋友居住。
(二)经济来源
他们表示健在的子女中儿子有2-3个,不同住的子女中很少有同村居住的,多部分是在同一个县里,平均1个月见一次,也有小部分子女在外地工作并定居,很少见面,基本半年或一年才能见一次。而经常来往的亲戚或朋友只有2-3位。对于和子女或孙子、孙女一同居住的老年人,他们表示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时间较长,基本每天都在照顾。
调查结果显示,56%的农村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为社会养老金,20%表示主要由子女供养,10%有自己的退休金或自己通过劳动获得报酬,5.8%依靠年轻时的存的积蓄,2.3%凭借政府救助。
他们中的大多数在60岁之前,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作, 主要在家务农或外出务工,也有部分从事个体或私营经济活动,如开小商店、到附近集市上摆摊等。
受访中的所有老年人表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但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原因主要是太贵了,没有经济基础。除和自己居住的子女去世的老人有社保等从政府获得的补贴外,其他老人表示没有任何补贴。
(三)日常生活主要内容
在问及父母日常生活主要内容时,多数老人选择操持家务和干农务,占比为71.3%。此外,选择锻炼身体和照顾家人的老人也比较多,分别为36.8%和36.6%。可见,操持家务及农务、锻炼身体和照顾家人是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当问及他们参加过什么活动时,他们表示没有参加过多少活动,只有维护村卫生情况、帮助邻里、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比较单一的活动。他们希望村里组织一些娱乐活动、健康讲座、老少共融亲情等类似的类似的活动,以此让自己单调的生活增添一丝光彩。
(四)智能手机及智能服务使用情况
在互联网的普及下,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越来越多的被老年人使用。调查数据显示,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占52.0%, 不过, 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表示,他们主要还是以比较简单的打电话、视频聊天和看快手等为主,占比分别达到84.7%、80.5%和71.3%;网上购物的老年人占到五分之一;而对于操作比较复杂的网上购物、网上看病、网上学习、网上订餐、网上打车及买票等智能服务功能,老年人 几乎不会使用。有80%的老人表示需要智能手机培训。
(五)精神状态
因为缺少陪伴、感到孤独等原因,大部分老人表示会因一些小事而烦恼,他们经常感到情绪低落,做起事来比较费劲,对未来希望度不高,只希望自己跟老伴能健康度过晚年生活。有一部分老人表示他们对以后感到害怕,害怕自己的身体出现毛病、害怕意外发生等。几乎所有老人都表示自己睡眠不好,经常到半夜睡不着觉。有极少数老人表示他们现在过得很愉快,基本都比较孤独。
(六)满意度
虽然时长感到孤独,但他们也能理解自己的儿女工作忙,因此他们表示总体来看对自己现在的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对自己的健康也较为满意,能积极锻炼身体,维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对自己和子女的关系也表示较为满意,他们表示能融洽相处,子女也比较孝顺。
(七)健康状况与功能
认为自己健康状况不太良好,视力比较薄弱,看东西模糊、看不清书本、手机等一些设备上的字,甚至有部分老人患有白内障、黄斑裂变等眼部疾病。大部分老人听力较弱,受访中发现正常音量大小他们听不太清楚,需要用更大音量、更慢的语速和他们进行交谈。大部分老人走路基本没困难,但也有一少部分老人因为患有风湿、关节炎等疾病,走路有点困难。
三、老年人面临的养老问题
(一)四大困难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难题 。
一是养老金少,经济负担重。调查中,有48.4%的老人表示目前面临的最大生活困难是养老金少,经济负担重,一个月的养老金根本满足不了日常消费。
二是无人陪伴,日常照料难。由于工作繁忙、生活节奏快,子女一方面没有更多闲暇时间照顾老人,另一方面又常常忽视老人的心理慰藉,26.4%的老人表示父母感到孤独,无人陪伴,23.2%表示自己目前无人照料。
三是身体不好,活动不便。调查中,有24.0%的老年人表示目前生活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身体不好、活动不便。可见,加快社区及家庭适老化改造,增强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很有必要。
四是智能服务功能使用有困难。调查中,有23.9%的受访市民表示父母不会独立使用智能手机的智能服务功能。随着智慧养老的发展和越来越多生活服务由“线下”转为“线上”,不会使用智能化服务,或者仅会使用简单的操作,已经成为老年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
(二)社区周边养老服务功能有待完善
近年来,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但和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多短板。调查中,51.7%的老人认为村子里养老存在“服务项目少”的问题,46.3%认为存在“场地小、设施少、环境差”的问题。
四、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一)对养老设施的需求
调查中,当向老人问及居住地周边希望增加哪些养老设施时,卫生室、医疗康复室、健身活动场所和公共老年食堂几类设施提及率最多。其中卫生室和康复室两类设施需求最高,为65.1%,第二是健身活动场所和老年食堂,分别为63.5%和54.8%。除此之外,理发店等需求也比较高,在两成以上。
(二)对服务项目的需求
调查中,当问到最希望村子周边提供哪些养老服务项目时,48.1%的老人表示需要医疗康复护理类的服务,45.6%表示需要老年餐饮服务,对文体活动、精神关爱的需求占比分别为41.3%和37.2%。同时,对家政服务等有需求的人群也占到30%以上。
五、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着力点
( 一)着力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在于提高其收入水平。从调查数据来看,农村老年人的总体经济状况较差,其中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家庭供养获取仅有的收入,社会保障性收入和补贴性收入较少。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首先必须提高其经济收入水平。
1. 增加老年人自己的经济收入
第一,鼓励农村老年人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坚持雇佣或非雇佣式农业劳动,获取相应的收入。让老年人从事有收入的劳动,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同时还能丰富老年人日常生活,并且让身体得到一定的锻炼。第二,提高土地收益。可以通过耕种土地获得经济收入;也可向他人转让土地,收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多角度提高经济收入水平。
2. 增强家庭赡养能力
不难发现,家庭养老是最优化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资源是最根本的、不可或缺的养老资源。因此,政府首先应该促进农村家庭整体发展,提高家庭养老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家庭养老。支持鼓励父母和子女同住或就近同村居住;以家庭为单位给与更多的经济补贴;提供住房建造改造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性培训等。
3. 增强政府和社会的养老支持力度
第一,适当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充分发挥养老保险有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投入对贫困和失能农村老年人的救助。增加对困难家庭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的补贴经费,同时将其全都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获得更多公益性补贴资助,进一步保障困难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整体经济。扩大农村老年人就业机会,切实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劳动收入。
( 二)着力健全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
从前文数据分析不难发现,大多数老年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身体健康问题,年龄越大的老年人其健康状况越不容乐观,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较多,有关医疗健康的服务是农村老年人最迫切需要的。因此,需要努力使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将常见的疾病纳入医疗报销范围,降低老年人的看病成本。第二,增强就医方便性。形成“上门医疗”服务,把农村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本次调查中受访市民最为关注的政策及措施,占比高达60.8%,这反映了市民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着较大的需求和较高的期盼。
一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及设施。完善社区老年人信息库,根据社区老年人需求,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和服务项目。当前,最主要的是要增加和完善医疗护理、老年助餐、文体活动、精神关爱等需求较高的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护理站、老年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
二是加快社区适老化改造。加快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增设适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增强老人生活便利性,例如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针对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人安装居室通道扶手等。
(四)加强养老专业人才培养
养老人才队伍素质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调查中,有接近三成受老年人及村干部认为本地社区养老存在服务不专业的问题。
一是充实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岗位,力求建立专业的、稳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
二是强化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定期举办老龄政策和养老护理知识培训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
三是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待遇,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人才队伍稳定。
(五)帮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
帮助老年人尽快融入智能化时代,既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一要建立老年人智能设备使用培训机制。除家庭成员承担相应的义务外,老年大学要增设智能应用培训课程,社区要定期开设智能设备使用培训班,采取一对一答疑方式,消除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障碍。
二是改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结合老年群体特点,设计出操作更加简便的智慧养老平台,让老年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智慧养老带来的便利。
六、结论
调查结果显示:操持家务、锻炼身体等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主要内容;经济压力大、无人陪伴等是老年人生活中面临主要难题,老年人对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等有较大需求。要尽可能满足老人年各方面需求、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老模式、充分利用乡村各方面资源,打造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子女养老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在身体与精神双方面得到满足,使农村养老问题进一步改善,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网页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2]——网页 -《推动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评论员观察)-中工评论-中工网》-
[3]——老龄科学研究 李芳-《谋求新时代美好生活: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与对策——基于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
[4]——网页 -《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 道客巴巴》-
[5]——网页 -《养老护理员职业生涯规划》-
[6]——网页 -《民政局对养老院政策论文范文 天津市民政局养老院论文有关参考资料-毕业论文网》-
[7]——网页 -《坚持尊老优良传统 认真对待老年人权益_公益新闻_公益频道》-
[8]——网页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