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均只有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社会保险局)出具,你提的要开其配偶的,则要到你配偶缴纳社会保险地的社会保险局去开,一般至少要把身份证带上,最好把户口本也带上。(喵喵保)
B.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需要什么证明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流程(这是在社保局咨询来的)
当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先由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待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在新的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同意后,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受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受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C. 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什么时候用 2.最近准备跳槽,需要打印这些证明吗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是需要统一进行办理的,办理过程也并不复杂,以下就是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办理流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的通知》
二、办理原则
参保单位、单位负责人评先或其他部门要求对本单位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须审核原因和理由,认为可提供证明时,给予办理单位缴费的证明手续。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有关单位要求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资料和理由及书面申请;
2、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表(一式两份)。
四、办事流程
1、参保单位填写《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表》。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有欠费的单位,参保单位补缴欠费以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给予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五、办结时间:
缴费正常的,当天办理。有欠费的,补缴欠费以后的当天办理。
六、投诉和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业务过程中,有违反以上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时,可到省社保局综合处进行投诉和举报。
(3)同意接受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具要求:
养老保险为人们的老年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们应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一般来说转移养老保险,认证工龄,换工作都需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一、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统一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任何其他部门不得代开。
二、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单位应向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年度的统计年报、工资发放表、单位用工合同(劳动合同鉴证花名表)、不在本单位参保的人员或返聘退休人员需提供参保证明或退休证明。
三、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职工统一由单位办事人员办理,由相关科室按要求填写《职工参保缴费证明》,按程序审批。
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单位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出具有关证明,加盖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公章。
D.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需要什么证明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在社保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
申请资料
编辑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