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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负担系数定义

发布时间:2024-09-27 23:22:06

⑴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吗有何区别

我国的在职人员在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组成。

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人员来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肯定是一样的, 差别主要在于缴费工资指数和缴费年限。

对于企业人员来说 ,缴费工资指数正常情况下就是 实际工资水平 除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 ,他们是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结合一定缴费档次比例计算出缴费基数后进行缴纳的, 而这个缴费档次就是他们的缴费工资指数 。

如果两者的月缴费基数以及缴费年限是一样的,那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自然也是一样的。

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这个不管是企业职工按8%的比例缴纳个人部分,还是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的比例缴纳, 在划入个人账户时均是按照8%的比例计入 。而企业职工公司缴费部分的20%和灵活就业人员剩余的12%均划入统筹基金, 因此只要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一样,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并没有差别。

但是我们可以计算一下,如果缴费基数为15000元,企业退休人员个人只要缴纳8%也就是1200元,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缴纳20%也就是3000元, 两者需要付出完全不一样的成本才能享受一样的退休待遇。 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大多数本身经济条件都不够好,因此都是 按照较低的缴费档次比例进行缴纳的,所以在退休后的待遇大多数也是不如企业退休人员的。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否相同,不能以偏概全的讨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因为企业职工缴纳的是城镇职工社保,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也可缴纳城乡居民社保。因此,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如果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由养老金计算公式可得,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在同一个地区同一年退休、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相同,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相同。

除此之外,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社保费要远远大于企业职工。

因此,只要有工作,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最划算。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乡居民社保,企业职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不同之处在于: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公式都是一样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退休后的养老金也应该相同。不过,在实际生活中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很难比得上企业退休人员。

我们知道, 养老保险缴费的多少由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来确定 ,而缴费基数与社平工资、档次系数挂钩,通常在当地上一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缴费比例则相对固定,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各负担一部分,企业承担缴费基数的20%划入统筹账户,而个人承担8%划入个人账户。

而灵活就业人员则不同,需要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再从其中划出8%归入个人账户,剩余的12%划入统筹账户,压力相对要大的一些。再加上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通常较不稳定,需要先解决“有”的问题,往往选择按较低档次系数进行缴费。

举个例子, 假设企业员工甲与灵活就业人员乙的月收入都是10000元,企业员工只需缴纳8%即800元,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缴费20%即2000元,成本增加了一倍。所以很多灵活就业人员会选择按较低档次系数60%来进行缴费。

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企业退休人员的 养老金都是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构成的。 不管是企业员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计算养老金的公式都是相同的。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就是每年划入养老金个人账户的8%累加起来包括利息,个人账户是有记账利息的。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双方划入养老金个人账户的8%是相等的,也就是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应该相等。

而计发月数则与退休年龄相挂钩,现行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当退休年龄相同且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相等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等。

基础养老金的多少与退休时本省上年度社平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相挂钩。有人说退休时本省上年度社平工资理应相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退休的时间节点也很重要,有时早退休一个月计算的上年度社平工资就可能有所不同,进而影响基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比较好理解就是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就是由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对于企业职工来说,这个指数相当于实际工资除以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而灵活就业人员则不同,他 们的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乘以缴费档次系数,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其实就是缴费档次系数。

当退休时本省上年度社平工资、缴费年限相同,且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相等时,基础养老金相等。

综合来看,养老金的计算受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社平工资、退休年龄等因素影响,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要完全相同,可能性不大。而灵活就业人员要获得与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水平的养老金待遇,需要付出更大的缴费成本,本就收入较为不稳定很容易就弃交断交。对此,政府也出台了不少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政策,比如4050社保补贴等,不过各地的政策不同,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理论上讲各种条件相同,两者是应该一样的,但是在实际实施中不可能一样,

一、退休年龄差别

灵活就业人员男、女职工退休年龄都是60岁

企业男职工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二、缴费基数不同

缴费基数在60%一300%之间选择。单位职工由单位选择缴费档次,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是按职工基本工资的100%缴费,企业职工一般按60%一100%缴费,有些企业选择一个固定的基数缴费,比如本单位职工今年统一按4000基数缴费等等。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变化性大,这与当地月平均社保基数变化有关,

例如: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分段缴费,1一4月份核定一个缴费基数,5一12月就有变化,比如1一4月份按省月平均社保的60%,缴费标准717元。按100%,缴费标准1194元。可自由选择缴费数额。但是到了5月份缴费基数有变化,5一12月份按60%缴费为568元,按照100%缴费为946元。

三、个人帐户养老金差别

一般企业职工按照工资的60%一100%缴费,企业缴纳16%,个人缴纳8%。个人帐户养老金8%。

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社保费60%进入社保统筹基金,40%进入个人帐户,灵活就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个人帐户养老金要多。

四、政府补贴

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政府不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政府每年都有补贴,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

总之,缴纳社保是一个慢长的过程,变化性大,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相同的可能性不大。

我们把缴纳社保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分为三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这三类人员中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最多,企业职工次之,灵活就业人员最少。这是为什么呢?下面我来分析一下:

养老金一般都是多交多得,我们假定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所在地区、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和指数、缴纳年限都是相同的,来对比一下两类人员,首先我们看一下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性养老金=退休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退休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5个月,60岁为139个月)

我们可以看出基础性养老金的金额取决于退休地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缴费指数,这几项指标两类人员都是相同的,所以二者在基础性养老金这一项并没有差别,差别主要体现在个人账户养老金上。

个人账户养老金主要是看在退休之前累计交了多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为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个人账户存储额是8%。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缴费比例是一样的,但是灵活就业人员由于自己要缴纳单位和个人部分,国家有一些补贴政策。个人部分8%减免,只需要缴纳20%的部分,这个20%中有14%进入社保统筹基金,6%计入个人账户。这里每个月两者之间就差了2%。

看起来比例差别很小累计的年限多了也是差别比较大的。比如某一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8000元,缴费指数为0.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金额=4000*8%=32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金额=4000*6=240元,两类人员12月的差额在960元。再加上利息部分, 以养老保险最低缴纳15年来看,两者之间的差别可见一斑了。

总之,在前提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会比企业职工少一些,至于少多少,各个地区会不一样,大家可以根据公式你算一下自己的。

〔职说社保〕观点: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自由职业者社保或者城乡居民社保两种 。所以,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人员养老金的差别,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分别对比,分析差异进行阐述。

如果您想彻底搞懂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人员养老金的差异” ,不妨跟超老师一起来探讨学习吧!

1.两者的相同点;

其实,自由职业者社保和城镇职工社保的养老金计算公式是相同的。所以, 如果影响养老金高低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等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参保人不管是选择缴纳自由职业者社保,还是选择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其退休后的养老金是相同的 ,没有任何差别。

2.两者的不同点;

自由职业者社保和城镇职工社保,两者的唯一的区别就是: 养老金/养老保险得出的“社保回报率”不同 。

①自由职业者社保;

以北京市为例,自由职业者社保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0%,若假设社平工资为X,退休当月养老金为Y,缴费月数为N,则自由职业者社保的“社保回报率”为:20%XN/Y=XN/5Y。

②城镇职工社保;

同样的缴费基数,城镇职工社保个人却承担8%,由以上公式计算得出,城镇职工社保的“社保回报率”为:8%XN/Y=XN/12.5Y。

小结:相同的条件,退休当月领取的养老金相同,但是城镇职工社保的“社保回报率”是自由职业者社保的2.5倍。 也就是说, 领到相同的养老金,自由职业者社保付出的养老保险费更多,通过养老金回本养老保险的周期也就更长!

1.两者的相同点;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中人存在过渡性养老金,忽略不计的前提下)

2.两者的不同点;

城乡居民社保的基础养老金 全部由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根据当地经济状况,补贴金额有所不同。

城镇职工社保的基础养老金 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以北京市为例:

①城乡居民社保;

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基础养老金= 710元 ;

②城镇职工社保;

最低缴费基数基础养老金=7855×(1+0.6)÷2×15%=942.6元;

最高缴费基数基础养老金=7855×(1+3)÷2×21%=3299.1元;

小结: 就算城乡居民社保和城镇职工社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同,在北京,基础养老金最低每月差232.6元,最高每月差2589.1元。也就是说, 两者养老保险费相同的情况下,城镇职工社保要比城乡居民社保领到的养老金要高一点。

首先, 如果有工作,还是缴纳城镇职工社保,领的的养老金最多,参保人支出的养老保险费用最少,“社保回报率”最高,也就最划算;

其次, 如果离职过渡,最好选择自由职业者社保,因为两者缴费年限可以互通互联,退休时也不损失一点养老金;

最后, 如果只想个人缴纳社保,建议优先选择城乡居民社保,不仅缴费档次可以自由选择,而且基础养老金全部是财政补贴,既没有财务压力,回报率又高,何乐而不为呢?

“灵活就业”说白了就是与原企业脱离了关系,由自己在 社会 上自交养老金的这部分下岗人员。这也是分高、中、低三档自由选择来缴纳的。对于那些年逾50岁而被迫下岗的人,他们大多数都是买的低档或中档的,当然,领的养老金自然要少了,与企业退休人员更是有差距了,这个差距还蛮大的唻。一项政策的实施永远是有一部分人吃亏,有一部分人沾光的。在制度设计上不要让吃亏的永远吃亏,沾光的永远沾光。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要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办理手续,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对于企业员工来说,企业大多按照100%档次缴纳养老保险,那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也就是本月实际工资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比;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来说,由于经济承受能力有效,大多是按照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在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计算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金,其中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他们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个人所选择的缴费档次。

两者都是 按8%的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并计入个人账户 ,有所差异的是灵活就业人员还要 额外缴纳基数的12%计入 社会 统筹基金 ,也就说灵活就业人员 需要缴纳基数的20%,但是只有8%划入个人账户。 而企业员工的 社会 统筹基金是由公司承担的,而且是按照20%的比例缴纳。很显然要想保相同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期间要比企业员工缴纳更多的保费,最后到退休时才能保持相同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但是,笔者以陕西省2018年在岗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为例进行测算,发现如果要保持相同的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都要比企业人员多缴很多保费,如选择 最高档300%比例,每月多缴费2023元,每年多缴24276元,15年多缴费364140元,20年多缴费485520元,30年多缴费728280元; 即使选择 最低档60%比例,每月多缴费405元,每年多缴4860元,15年多缴费72900元,20年多缴费97200元,30年多缴费145800元 。具体档次缴费情况见下表: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大都没有长期而稳定的职业,这样收入也不稳定,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他们大多是按照较低缴费档次60%比例缴费的,这样就低于企业员工月平均缴费指数,即使缴纳相同的年限,退休后待遇肯定不如企退人员。

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一套标准的公式,对所有参保人员是公开、公平的,不会因为参保人是企业职工或者自由职业者,而产生不同的待遇。

退休养老金的多少,跟以下因素有关。

一是投保缴费基数。

投保缴费多,将来退休养老金就多,这就是所谓“多缴多得”。

二是投保缴费年限。

投保缴费时间长,将来退休养老金多,谓之“长缴多得”。

三是社平工资水平。

当地社平工资高的,退休养老金多。

四是地区不同。

地区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异,比如补贴、取暖费等。

因此,只要参保人投保缴费金额、年限相同,社平工资、所在地区没有差别,那么退休养老待遇基本没有差异。

当然,由于涉及 历史 问题,企业职工可能会有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

关于二者的差别,主要在于个人负担不同。企业职工的话,个人负担8%,企业负担20%;灵活就业人员则是个人负担20%。

总而言之,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国家的福利制度,是普通老百姓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的基础性保障,性价比非常高。

怎么会一样?灵活就业人员是达到退休年龄时根据你交了多少年多少钱计发的,拿的有多的有少的,企业的有工龄长的三十多年能领三千多的,有职称的工龄也长的比如高级工程师能领到四千多的。

⑵ 养老保险系数计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 (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建账前缴费年限×1.3%。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主要包含两大指标。

第一个指标是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这个指标一般是比较固定的,只要是同一个统筹区的所有参保人,在同一个年度办理退休,这个数值都是不会变化的,是一个固定值,但是如果跨统筹区,这个数值就会发生变化。比如同在广东境内,在深圳办理退休和在广州办理退休,这个数值是完全不同的,我这里所说的统筹区,基本上是以地市级以上的城市来计算的,但是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这四个直辖市,不管在哪个区县办理退休,都是在同一个统筹区内。

第二个指标是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工资。这个平均缴费指数工资,实际就是每年缴费指数的平均值,那么平均缴费指数工资,实际就是根据缴费指数来最终确定的缴费基数,这个主要体现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面比较突出,单位的在岗职工,除了要参考社会平均工资的高线和低线两个部分外,一般都是视为100%缴费,缴费指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⑶ 养老保险“职工负担系数”如何计算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8%=职工负担系数(即职工应缴纳养老保险的金额)

⑷ 九江市养老保险制度

能找的,都给你找了,慢慢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195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后,城镇建立了职工劳动保险制度并覆盖城镇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同时,农村建立了面向乡村孤老残幼的“五保”制度,面向农民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革”期间,劳动保险制度被取消并演变为“企业保险”。
1978年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到2008年,社会保险覆盖面日益扩大,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基金收支规模快速增长,制度运行平稳。以养老保险为例,2007年覆盖人数达到2.01亿,基金收支分别达到7834亿元、5965亿元。
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目标。
NO.1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历程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历程,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重点和重大政策举措,可划分为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与统筹城乡发展三个阶段。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历程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重点和重大政策举措,可划分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与统筹城乡发展三个阶段。
1978至1992年间的改革探索时期
这一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行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这种改革背景下,社会保障改革的指导思想定位于服务企业改革的需要,国家把社会保障改革作为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来进行,以单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在改革步骤上,首先从改革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和建立失业(待业)保险制度入手,再随着有关企业改革政策的出台,陆续制定了其他相关的社会保障改革措施。在养老保险方面,1984年,国家在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试点;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先由市、县级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为了配合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首次在我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务院修订了该规定,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提出由企业缴费建立待业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1993年至2004年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时期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五个组成部分之一,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随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来进行,重点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目标是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险方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并在全国试点,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在医疗保险方面,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试点,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试点扩大到38个城市。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范了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件、待遇标准和管理程序,建立工伤保险基金。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等进行规范。
1997年以来,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步伐加快,国务院于1997年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和改革方向;1999年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覆盖范围、筹资办法、缴费比例、享受条件和保障水平。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城市贫困居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04年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覆盖范围、筹资办法、缴费比例、享受条件和保障水平。
为配合国企改革,妥善处理分流下岗人员和保障城镇贫困人员基本生活,1998年后逐步建立“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的政策体系。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并在辽宁省试点,探索社会保障制度从单项制度推进向系统建设转变、以覆盖国有企业为主向以覆盖城镇从业人员转变的经验,3年试点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到2004年底,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2005年以后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时期
2005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时期。
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进入统筹城乡、全面覆盖、综合配套、统一管理的阶段。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现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由职工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拓展,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长效机制;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推进农民工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全国建立兜底性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将医疗保险由职业人群拓展到城镇非职业人群。
NO.2实现两个创新一个突破
实现从企业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网;创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提出了建立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论。
1.制度、机制和体制方面的创新。实现从企业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网。创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五项社会保险全面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用人单位、劳动者共同缴费、政府给予补助的筹资机制。成立了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实行政策制度与管理分开,提高统筹层次,推行属地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
2.创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减员增效,为市场竞争中的弱者——下岗和失业人员等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了40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平稳地退出国有企业,进入劳动力市场,未造成大的社会震动,创造了世界奇迹。
3.理论上的突破。针对上世纪90年代末养老保险差额缴拨管理下,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拖欠严重的现象,提出了建立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论。2008年,针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提出了建立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论,特色内含有如下五个方面:一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二是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相结合;三是统一性和特殊性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制度上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统一管理,防治制度设计的“碎片化”而加大运行中的摩擦。同时要正视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性,在统一的制度和法律规范下,充分考虑和体现这种差异,给地方一定的弹性空间。特别是在农村,要继续发挥家庭和土地保障的作用,实施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项目和办法。四是历史、现实和未来相结合。既要逐步偿还体制转轨的历史债务;又要保障现有待遇享受人员的切身利益,并逐步缩小有保障群体与无保障群体、保障水平高与保障水平低的群体之间的利益落差;还要为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作准备。
NO.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经验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全局;立足于国情,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制度建设、法制建设和服务管理并重。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全局。社会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纲领性文件,它决定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制理念和阶段性目标。1992年前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成功,以及1993年后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2005年以来统筹城乡发展取得的初步成绩,重要因素之一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服务于党的路线方针,恰好地处理了作为局部的社会保险事业与作为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既推动企业转换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企业富余人员,又坚持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是简单地把富余人员推向市场,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立下岗再就业服务中心,保证下岗人员基本生活,提供培训、转岗和再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再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缓冲了当时背景从就业直接到失业的社会和个人震动,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政策,调剂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岗职工生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则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经济的互动发展。
2.立足于国情,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在以经济效率为中心和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的总体背景下,致力于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坚持了低水平、广覆盖和保基本的原则,避免高福利倾向;考虑了城乡间、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制度政策不搞一刀切,倡导建立多层次的制度安排,中央颁布指导性文件,地方自主调整实施,适应部分发达地区、效益好的企业和高收入群体的保障需求,拓展了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发展空间,基本形成了社会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考虑了制度转轨和社会转型,将历史遗留问题与发展、现实问题统筹考虑,避免了前苏联“休克”式地改革给人民、经济社会带来的巨大创伤,政策制定和完善中,既强化政府责任又履行单位和个人义务,突出社会保障的公平效应,兼顾制度运行的效率,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3.制度建设、法制建设和服务管理并重。既重视制度建设又加强经办管理,科学地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加强城市社区和乡镇社会保障组织建设,充实经办服务工作队伍,改善经办条件;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以参保人员利益和服务便利为中心,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从以经济保障为主转变为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并重。积极推动法制建设,加强监察执法,扩大监察执法范围,完善监察程序,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法制保障。
NO.4面临的挑战和今后发展
当前,应按照党的十七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和医疗保险具有覆盖群体多、资金量大、制度复杂等特点,是建设的重点。
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和突出问题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十七大目标有差距,面临着一系列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制度存在缺失,广大农民、大部分农民工和城乡无收入老年居民目前尚无养老保障制度安排。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未实行社会化管理。二是覆盖面窄。2007年我国1.53亿60岁以上老人中,只有4400万人能够享受定期待遇,不足三分之一;在7.7亿劳动人口中,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仅有2亿,占26.5%;在5.9亿城镇人口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仅有2.4亿,不足40%。三是管理体制不顺。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利于政策的统一规范。基金在地方管理,导致提高统筹层次难,跨统筹地区调剂基金和转续养老保险关系困难。四是历史负担沉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共约2000万人,由于资金问题未纳入医疗保险制度。
同时,我们还面临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城镇化的挑战。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已老龄化的国家相比,我国具有未富先老、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高峰期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预计本世纪30年代进入老龄化高峰期,老年人口将达3.5亿~4.5亿,负担系数大幅增加,养老支出急剧增加。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用是在职职工的4倍,老龄化导致医疗保险支出急剧增加,基金支付风险大。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大量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现象将会长期存在。灵活就业数量和比例上升,传统的以“单位”为对象的社会制度不能适应这种分散化、流动性强的就业格局。
社会保障制度未来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城乡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进入统筹城乡发展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既要遵循自身的规律,又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大局,为此必须做到如下两点。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树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理念,应坚持多元、多样、多层次。多元化制度应符合城镇、农村以及城乡间流动群体特点。多样化制度应符合正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城镇无职业居民等不同特点和需求。多层次是指国家基本保险、单位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以及政府福利项目结构,以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保障需求。树立发展型社会保障理念,立足于建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在社会保障基本模式的选择上,应以单位和个人缴费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其它福利制度为辅助,强化缴费义务与待遇权利的对应关系,建立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机制。
改革目标
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重点是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
1.养老保险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对策主要体现为“全、统、实”三个方面。
“全”就是实现城乡全覆盖,重点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补贴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础性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的模式,覆盖从业人员。养老补贴制度覆盖城乡60岁以上无保障低收入老人。
“统”就是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础性养老金全国统筹,理顺中央与地方责任。中央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单位征收养老保险费,负责基础性养老金发放,缺口由中央负责。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省级经办机构管理与负责。
“实”就是做实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分别管理和建账,互不挤占,真正变现收现付为部分积累。坚持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方向,加强基金监管体制、法规体系、组织队伍和能力建设,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2.医疗保险
完善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和调剂失业保险基金,降低失业保险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负担;通过多方筹资妥善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合理调整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创新就医结算管理方式,逐步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就医保障问题。
当前,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并且主要覆盖职业人员,下一步任务是继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扩大覆盖面、健全管理服务、提高待遇水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⑸ 我2000年在一个企业单位上班,04年开始交的养老保险,2000-2004年之间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养老保险如果断交,个人也可补缴,不过有一定限制。

1、如果养老保险出现中断缴费的情况,需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只要年龄在劳动年龄内都可以进行补缴,男性的劳动年龄限制是60岁,女性是50岁。如果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就不可以申请补缴了。

2、参保人需携带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目前我国对于养老保险能不能补交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在任何时候,都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缴纳的,这样在使用保险的时候,才能够为自己未来的老年服务。

3、参保人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如果申请补缴后继续缴纳,可以接续计算。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因各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中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在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这段时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5)企业养老保险负担系数定义扩展阅读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5、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6、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⑹ 企业年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
待遇年金具体计算公式是:雇员养老金=若干年的平均工资×系数×工作年限。 (若干年的平均工资是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可以是退休前1年的工资,也可以是2~5的平均工资;系数是根据工作年限的长短来确定的) 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按月缴纳企业缴费的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 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六条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金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计入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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