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已经有了接收函,去办理养老保险转出函,需要携带那些资料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回缴费后,由用人答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⑵ 养老保险转入接收函丢了怎么办
异地养老保险转本地的手续丢了,可以回异地重新开具缴费凭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地的程序是:
1、由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在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在本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向职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5、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6、本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职工在异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丢失,无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当回到原参保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情况,申请重新开具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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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养老保险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出的《接续联系函》我应该怎样邮寄
是由转入地社保局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不是个人邮寄。
一般来说,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各地社保部门会这样办理: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及资金划拨手续;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关资料及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转入手续。
(3)养老保险转出转入接收函扩展阅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三)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⑷ 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是干什么用
根据国家规定,参保人因为工作变动,或者因为迁往异地,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保证参保人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履行转移手续,办理流程中涉及到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和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是由原参保地填发,也就是转出方发往接收方的联系函,在接收方接到养老保险联系函之后,经过审核同意之后,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发往转出方,经过此程序之后,才可以办理正式转移手续。
之所以这样的操作,是为了对接双方都认可,对当事人也有好处,避免来回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发生,这样的操作办法,如同转移档案是一个道理,必须有接收方,转出方的双方认可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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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外地养老金怎么转到本地
外地养老保险转入本地方式:
一、省内转移:
1.社保转出参保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后,交至转出地(即参保地人社局)后,再由转出地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埋歼伍提交至转入地即可;
2.社保转入工作地:携带工作地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和接收函(养老保险)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手续,再将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社保参保凭证、信息变更表交至工作地社保局即可。
二、跨省转移:
1.养老保险转出参保地:经办人员携带好在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市人社局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2.外省转入:参保人或单位代办人携带好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在转入地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交至转入地的社保局即可。
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继承
职工在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以及利息,由社会保险部门一次性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其退还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职工退休后死亡的退还金额=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余额*(退休时个人缴费的储存额/退休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亲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10个月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可以领取定期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改蠢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弯或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⑹ 社保养老保险接收函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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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有什么不同
根据国家规定,参保人因为工作变动,或者因为迁往异地,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保证参保人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履行转移手续,办理流程中涉及到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和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是由原参保地填发,也就是转出方发往接收方的联系函,在接收方接到养老保险联系函之后,经过审核同意之后,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发往转出方,经过此程序之后,才可以办理正式转移手续。
之所以这样的操作,是为了对接双方都认可,对当事人也有好处,避免来回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发生,这样的操作办法,如同转移档案是一个道理,必须有接收方,转出方的双方认可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