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
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之后参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人员)。
2、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4、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98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为1)×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的计算
183号令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养老金计算实例
某女干部2007年3月55周岁,缴费年限全部共是37年,个人帐户储存额23000,历年缴费基数见下表。其中实际缴费年限N实是从统一规定的“界限”1992年10月起,至2007年3月,共14年零6个月,即14.5年;而视同缴费年限N同是22.5年
用来算“过渡性养老金”的N实98,是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共5.75年。
经过计算后,此人的Z实指数是1.0250,其缴费基数C平是2006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即3008.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3008+3008*1.0628)/2*37*0.01=1147.909291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55岁计发月数=23000/170=135.2941176(元)
过渡性养老金=C平×Z同指数×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008*1.0628*22.5*0.01+3008*1.0628*5.75*0.01=860.6226(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147.90+135.29+860.62=2143.823(元)
按过去2号令的老办法计算 ,所得为1400多元,按183号令,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多600多元,
超额百分比在50%左右,所以按2007年不应超过40%走,最后养老金为1960左右.
个人觉得除了z实指数其他都还是比较好算的,因此带入一个人算了一下,过程如下
社平工资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2877 3402 4523 6540 8144 9579 11019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12285 13778 15726 18092 20728 24045 28348
2005年 2006年
个人缴费基数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100 2300 3200 4900 6500 8300 13000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17000 20300 19600 28000 27000 22000 20000 19600 4800
比值 X1992/C1991 X1993/C1992 X1994/C1993 X1995/C1994 X1996/C1995 X1997/C1996 X1998/C1997
0.73 0.676073 0.707495 0.749235 0.798134 0.866479 1.17978
X1999/C1998 X2000/C1999 X2001/C2000 X2002/C2001 X2003/C2002 X2004/C2003 X2005/C2004
1.383801 1.473363 1.246344 1.547645 1.302586 0.914951 0.705517
X2006/C2005 X2007/C2006
0.597415 0.531915
z实指数=历年系数和÷应缴年限=15.4106/14.5=1.0628
抱歉,公式带错了一个,这下是对的了
3. 北京退休养老金计算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参保人,再计发地方养老金:地方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注意事项:
1、关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
2、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费除以0.6.
3、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1、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
2、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等社保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基本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并适当向高龄人员倾斜,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均月增40元,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相关待遇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
在基本养老金方面,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预计惠及318万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6元。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对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再次享受分别增加40元至70元不等的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方面,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月增加4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2元。
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方面,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70元、335元、305元、275元。调整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此外,2022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保持不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2022北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调整范围
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2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1.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月养老金在6250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倾斜调整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4. 北京市退休金计算举例说明
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之后参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人员)。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98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为1)×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
我们将以芹档笑参保人老李的例子来计算养老金。老李,男性,2012年9月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全部缴费年限为35年。从1992年10月起参加养老保险,共参保缴费20年。他的工资一直处在社会平均水平,缴费工资基数均和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2011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1.75元。他的个人账户中有36111.68元。
基础养老金
(退休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用每年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除以相对应的上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各年比值相加后除以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后即得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可以理解为个人缴费水平和社会平均缴费水平的比较,在计算养老金时,这个指数起到了对计算基数进行放大或缩小的作用。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养老金拿得也就越多。
由于老李的工资一直处在社会平均水平,所以他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为1。
老李基础养老金=(4671.75+4671.75×1)÷2×35×1%=1635.11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50岁的计发月数是195,55岁的计发月数是170,60岁的计发月数是139。也就是说,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就越小,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多。
老李个人账户养老金=36111.68÷139=259.8元
过渡性养老金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我们统称为“中人”。这些人员退休后,在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将获得过渡性养老金。蠢蚂老李就属于“中人”,按照政策,他还能获得969.39元的过渡性养老金。
因此,老李的基本养老金=1635.11+259.8+969.39=2864.3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嫌含。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