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单位能随意停缴养老保险吗
你好,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利 1、07年单位效益不好,在不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鼓励职工自寻工作,并给职工交纳各种保险,但停交了公积金!这里先说你的公积金,公积金不是国家强制保险,属于可投可不投的。 2、09年7月,单位招回职工参加本单位接的工程,对暂时不能回单位参加工作的,签定歇岗协议,由职工自己交纳工资标准中个人交纳部分的各项保险,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国家劳动保险法明文规定劳动保险由个人缴纳8%、医疗缴纳2%、失业缴纳1%、共计11%,而生育和工伤是由单位缴纳的个人不负担。3、 我交纳了09年7月---12月的个人应缴部分,单位没给发票,只由会计开了张白条!10年1月我和单位续签合同时选择了随时服从单位安排回本单位参加本公司建设,但一整年,单位未对此做出任何回应!11年初单位又通知我交纳去年一整年的个人应缴部分险金,请问这又合法吗?是否侵犯了我要求随时回单位参加工作的权利??这里需要声明一点单位叫你缴纳11年一整年的个人应缴部分保险,单位没有过错。关于会计开了张白条!你没有必要计较,你已经上网查询缴纳正常,要实在不放心就到社保中心打印就是了(需带身份证),而你所说的单位一整年没叫你回单位上班,那是你和单位的协议问题也叫单位内部为题,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安排工作4、 这几年时间中我自行上网查过自己的险金交纳情况,一直正常,在11年1月我拒绝了交纳个人险金的单位通知后,这两个月单位已经停缴了我的各种保险,请问这样又是否合法?急!!!在这里就是你的不对了,缴纳个人应缴的部分是国家赋予的个人权利,单位有权不给你缴纳你个人应缴的部分,你个人应缴部分你要不交的话单位应缴部分单位也缴纳不上。你能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