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看待欧盟成员国之间关于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欧盟共有27个成员国,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很大,但养老保险关系却能在各个国家间顺利转移接续。我国大陆共有31个省级行政单位,数量与欧盟成员国差不多。虽然我国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助于保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欧盟27个成员国之间能够做到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接续,其中的一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一)注重各统筹区域的协调。现阶段,我国已实现大部分省份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准备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因此,即使全面实现省级统筹后,我国大陆仍将会有31个统筹区域,各统筹区域间的缴费标准、待遇水平还将存在差异。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欧盟在协调各成员国方面的经验,在养老保险关系发生转移以及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清晰地划分各个统筹地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二)注重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依据不歧视原则,一国劳动者在欧盟其他成员国间流动就业时,与其他成员国的公民享受相同的福利与待遇。此外,欧盟还通过“累计计算”、“最后接管”等做法来使劳动者在流动就业时其社会保险关系能得到接续,社会保险权益能得到累计。这些做法都是比较简单、实用的,而且目的性极强,那就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自由迁徙的权利,从而实现人员的无障碍流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反观我国,许多统筹地区出台的“土政策”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这是一种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想象值得我们深思,应努力消除之。
B. 养老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基本养老金水平较高的国家有意大利、荷兰、奥地利、西班牙、瑞士等。在意大利,退休金按最后就业十年中最高三年的平均工资的80%计算;荷兰,是低收入者可领取原工资收入的80%作退休金;奥地利,基本制度的退休金很高,也体现为其所占原工资比例很高,而且还规定,凡就业年限达45年时,工资必须大幅度晋升,最高可提高原平均工资的80%,由此计算出的退休金自然也很高,而西班牙则规定:工龄满35年可领取的养老金为最后七年中最高两年平均工资的85%,这一比例也相当高;其它如瑞士,比例也比较高,可领原工资的70~75%。
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国家有法国、芬兰、德国、丹麦、英国等,比如法国,是根据最高十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养老金;而芬兰则规定,基本制度退休金和老年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原工资的60%,德国的退休金最高比例则为原工资比例则较高,为75%,这是因为公务员无法享受到企业补充养老金。同样是这些国家,基本养老金制度的不同体现在补充养老金制度的发达程度。如意大利,其补充退休金比较微薄;而荷兰,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为雇员提供个人寿命保险,这是自愿的;奥地利,其补充退休金发展缓慢;而西班牙则没有统一的或有组织发展的补充退休金制度。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国家则有着较发达的补充退休金制度。在法国,设有各种职业的补充制度(达700多个)以及各种老年补贴;在德国,补充制度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公立部门的工人、职员的法定退休金加上补充退休金的总额,相当于公务员的法定退休金(占原工资的75%),此外还设有兼职职业退休金,私营企业的雇员不享受该制度。德国另有一类叫义务制度的补充养老金制度,也很发达,67%的企业与29%的手工业都建立了义务制度,该制度的养老基金由企业分摊和个人自愿交纳形成,具有互助性质。在丹麦,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实行集体保险或企业、企业之间建立自治的财务管理机构等方式,实行一种财务自治、具有承包性质、适用于18—66岁(每周至少工作10小时)的劳动者的强制性补充养老金制度。
而瑞士则例外,它属于高福利国家,在保持较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同时,也规定了强制性的补充养老金制度,以保证公民较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商业养老保险一般立足于个人的自愿加入,作为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有益补充,在西欧各国普遍较为发达,它对范围广泛的追求老年生活更加幸福的公民特别是就业期间具有高收入者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如意大利、荷兰、奥地利等国家,由于补充养老金制度比较薄弱,其公民参加商业养老保险比较踊跃,私营机构举办的养老制度或商业养老保险的辅助作用显得也很突出。
西欧各国的养老金制度除了上述基本内容外,一般都还包括对某一特定人口群或特种行业雇员的特殊政策,比如在英国,对丧偶的妇女,60岁才能享受丈夫的退休金转让权力(通常可继承全部退休金),对丧偶的男性则限制较严。在法国,实行特种职业老年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龄与领取的退休金数量上优于普遍职业养老退休金政策,详见表1。同普通制度一样,特种制度的养老基金也由个人、雇主分担,两种制度领取的退休金多少不一,其中矿工与国营铁路公司雇员享有国家最优惠养老金待遇。
德国分阶段改革
德国公共养老金制度曾经是世界上最慷慨的福利制度之一。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顶峰,德国一位拿平均工资的普通全职工人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是工资的70%,远高于美国的40%。
此时一些人口趋势研究报告为这般慷慨的制度敲起警钟。德国的生育率很低,在欧盟国家中也居于倒数。再加之不断增长的平均寿命,人口结构将从2010年开始明显恶化。到2030年,适龄劳动力人口将从4200万减少到3300万,赡养率将从55%几乎翻倍到115%。
德国采用的是典型的现收现付型养老体制,由在职的一代赡养已退休的上一代,以支定收,基本没有结余。在这种模式下,115%的比例将必然引发养老金难以持续的财政危机。
虽然是看到了长期的趋势所在,但也惟有眼前的急迫感才能让政客们下定决心,对现有的制度开刀。
与此时德国的无限风光相比,上世纪90年代初刚刚完成两德统一的德国却是欧洲大陆经济发展最暗淡的一块,统一后十年的平均经济增长率仅为1.95%,失业率从1994年开始持续超过10%,最高达到过12.7%,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受到质疑。
1998年社会民主党的施罗德一上台,就开始推动德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改革,养老体制改革是重头戏。时任德国劳工部长里斯特(Walter Riester)在2000年秋天提出了第一份改革草案,经过一年的讨价还价在上议院得到批准,但改革的措施已经大打折扣。
“很多具体措施在最后一刻与工会妥协而放弃,因此在缩减开支、降低赤字上没能发挥太大作用……但2001年的改革却具有实质意义,强调了降低法定国家养老金比例,加强个人和公司养老金的比重,建立德国养老制度三支柱的体系。”普朗克社会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Societies)的布斯迈尔(Marius R. Busemeyer)认为。
此前德国养老体系虽然也已经存在国家法定养老金、企业年金和个人保险三个部分,但由于国家法定养老金占到绝对多数,另外两个支柱,尤其是私人养老保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当时德国退休人员85%的收入都来自于国家法定养老金,相比之下英国为65%,美国更少只有45%。
里斯特改革的主旨就是要将私人部分切实建立起来,他计划从2008年开始,政府通过减税或直接资助的方式每年投入200亿德国马克(当时相当于90亿美元),激励人们最多拿出收入的4%参加私人养老金,同时逐步将法定养老金的比例减至60%。
2001年的改革还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劳动者和雇主共同支付的养老金贡献率上限:在未来20年不得超过20%,2030年不得超过22%。根据德国劳工部在1987年所作预测,如果不进行任何变革,在人口结构变化的前提下,要想让现收现付的养老体制避免入不敷出,企业和员工共同支付的养老金贡献率从1990年将持续增长,如果经济前景不佳,到2030年贡献率将超过40%,即使是在年景好的情况下,2030年的贡献率也会超过35%。 深入剖析起来,中国内地、印度与泰国养老金准备的景象比其他地区来得更为复杂。这些区域在人均所得排行中榜中垫后,更遑论提供普遍性的养老金安排。但他们的确为特定职业人群提供养老金安排,首先是公务人员,或其他可以区分出的特定人群。
中国现行的养老金体制是这种双重体制的一个典型范例:乡村地区的养老金体制建立在补贴和互助基础之上。这类养老金的资金来自集体与乡村企业的供款,参与者所能领得的养老金金额极低,并同供款年限挂钩。城市地区的养老金制度则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样貌。城市养老金制度将随收随付式与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的基金式养老金结合起来,于1997年起施行,并于1999年扩大,将非国有企业员工也纳入其中。但当前只有不到二成人口加入这一体系,且这一体系面临严重资金不足的危机,特别是在沿海城市里,人数不断增长的中产阶级要想在退休后维持同退休前相同的生活水准,必须要自行多加准备才行。
同中国内地相比,印度问题较为轻微,但泰国面临的困境则与中国不相上下。在泰国,养老金通常同工作岗位挂钩,大型企业多半自行设立员工养老基金,但大多数人口根本未加入任何养老金计划。鉴于印度和泰国均面临人口老龄化压力,而泰国的窘境尤甚于印度,当前,两国均致力发展拥有稳健的基金式要素的养老金制度。
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中国养老金制度建设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中国养老保险保险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统账结合的新制度得到认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起步,然而,新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基金征缴收支赤字增加,养老金支付面临巨大压力;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养老保险背负历史债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缓慢,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善等问题。为此,应积极借鉴欧美养老金制度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完善我国养老金制度。
2013年4月起,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标准按月发放。
C. 求现在最新的德国养老保险制度,请详细一点,谢谢
目前德国出生率较低,人口自然增长率是负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达、医疗条件的改善,人的预期寿命在不断增长,社会人口趋向老龄化。据估计,到2030年大约2个劳动者供养1个退休人员。同时在欧洲统一进程中,由于德国生活水平较高,赴德定居者增加,这必然也会增加一部分新的社会保障支出。因此,德国面临着继续维持原来社会保障水平的要求,同时条件又不允许对日渐减少的劳动力提高税收、多交社会保障费用的困难,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进行适当改革势在必行。
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自愿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德国的养老保险较全面地规定了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缴费标准和筹集方法等。
根据法律,德国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法定养老保险。2004年,雇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其月收入限额以下部分的19.5%,由雇员自己和雇主各负担一半(原西德地区雇员的月工资收入限额上限为5150欧元,原东德地区的上限为4350欧元)。超过上限部分的月收入不再交纳养老保险费。法定养老保险起源于俾斯麦时期的“自助资助”模式。规定养老保险费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并主要由雇主和雇员承担,国家只作一定的补贴。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收入关联年金计划。在这种年金计划下,缴费和津贴的多少与个人的工资水平直接相关,通常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就业年限、交费期限、收入替代率及调节系数等基本要素确定,并侧重体现收入关联和收入再分配的特征。目前,法定养老保险覆盖了从业人员的90%,是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干。
法定养老保险为强制性保险,所有的投保人都有义务依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个是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这是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另一个是国家财政补贴。每年获得国家财政补贴的数额占养老保险费的五分之一。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德国政府计划,到2030年法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将由目前的19.5%提高至22%,到2020年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占工资的比例由现在的平均53%降为46%,到2030年进一步降至43%。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法定养老保险的补充,已成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大重要支柱。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补充养老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企业行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趋严重以及减轻国家养老负担压力的需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越来越受政府的关注。在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对劳动力的覆盖率高达65%,它是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并得到法律的支持。筹资方式、组织形式、款额及受保人均可自由选择。尽管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属于自愿性养老保险,并由私人公司经营,但政府并非完全放手不管,而是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为了防止雇主因宣布破产而无法支付养老金的风险,德国设立了雇主组织的养老保险基金会作为担保机构,规定开办企业养老保险的雇主有义务向担保机构投保,如果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支付本企业的补充养老金,则由该基金会支付。
自愿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医生、牙医、药剂师、律师等。公务员和法官是国家终身雇佣人员,不参加法定养老保险,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自谋职业的农业人员有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上世纪70年代,随着德国加入欧盟及受欧盟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影响,农民的退休年龄从65岁降低到了55岁,等于农民提前放弃了土地生产,同时失去了生活收入来源,因此,政府会额外付给农民一笔养老金。该模式的实施仍然依赖于政府大量的财力投入。政府对于退休农民养老金的支付,是根据农民的收入决定的。由于收入是绝对数,所以需要支付的养老保险金也有固定的上限。德国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付多少,用多少”的模式,即由年轻人出钱,老年人享用的一种方式。但是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老龄化趋势的增强,由年轻人提供的这笔资金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需要政府拿出一部分钱来弥补其差额。因此,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消耗公共资源的模式,并且由于中央政府对这个模式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退休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目前,德国仍在寻求一种最合理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2002年,德国颁布新法律,规定企业职工有权利要求雇主将一部分工资或者节假日奖金变成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组织形式及受保人等均可自由选择。目前,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所支付养老金的比例大约分别为70%、20%和10%。德国政府希望,私人养老保险支付的养老金近期能提高到整个养老金的15%,中远期达到25%至30%。这样,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将有望从现在的补充地位逐步提升到与法定养老保险相近的支柱地位。
德国的养老保险不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度,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收统支,现收现支。领取的养老金数额按照一个特定的、公开的公式计算,每个人都可能不同,主要由投保时的工作收入决定。德国以特定的公式计算出每个人不同的分值和折扣系数;国家则主要根据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物价上涨率,每年确定一次各个分值对应的养老金金额。
D. 请问北欧社会保障体制是什么样高福利有哪些利弊
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维护全体公民的利益为基本原则。芬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宗旨,是建立起高水平的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维护全体国民的利益,每一个公民,包括国内原有居民和满足居住年限等有关规定要求的外来移民,都有权利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二是保证公民平等,不依种族、阶级、阶层、性别的不同而区别对待,高收入者、低收入者以及无收入者均被融入同样的福利体系之中。三是注重个人的权利,每一项资助或者服务,甚至是对家庭的帮助,也具体到每一个个人。“不让一个人掉队”是北欧国家社会保障工作的最通俗目标,在这个目标下,现有居民无论是否曾被雇佣,达到一定年龄均可领取养老金;每个家庭都能得到政府提供的育儿津贴,以减轻他们抚养孩子的负担;所有居民无论收入状况、社会地位及其他情况有何不同,均可得到尽可能好的医疗服务。
近年来,为了避免高福利的社会保障滋生“懒人和不劳而获者”,提高社会整体效率,芬兰等北欧国家对社会福利制度建立的原则进行了改革,使其在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力和发展条件的同时,还要符合以下原则:第一,居民享受社会保障的程度是合理的和满足基本需要的;第二,这些社会保障措施在满足公民生存基本需要的同时,能够激发其劳动热情和创造性,并鼓励居民自助;第三,各级政府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是明确的;第四,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具有可承受的社会基础。在这样的基本原则之上,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高效率的运转,在推动经济发展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芬兰等北欧国家已经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套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广泛,包括教育资助、免费医疗、失业救济、老人照料、养老金支付、残疾人救助、单亲父母津贴、家庭和儿童保护等方方面面,十分细致周到,可以说在北欧国家的福利制度下,居民从“摇篮”到“坟墓”都会得到国家的关照,都由政府给予基本的保障。
以芬兰为例,芬兰的社会保障体系分为三大部分:预防性安全和健康政策、社会和卫生服务以及社会保险(见表1)。涉及从人的出生、婴儿时期到老年的全过程,从预防疾病、事故,控制饮酒、抽烟开始,到实施基本免费医疗;从免费教育,到失业救济再到免费职业再培训;从儿童补助、单亲父母津贴到养老金支付和老人照料,等等。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是全方位的。
瑞典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 年金制度、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津贴和其它社会补贴,每一项下都包含很多具体内容,如社会福利包括老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和教育福利等。丹麦的社会保障也基本具有以上特点,只是在具体的保障标准上与芬兰有所差别。
据芬兰社会保障和健康部官员介绍,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涵盖范围的不断扩大,芬兰社会保障支出额在20世纪80年代曾有过较快增长,90年代中期到后期增长缓慢,但最近几年又呈现出快速增加的势头。按照2003年不变价换算,1980年支出总额约为150亿欧元,而到2003年支出总额接近380亿欧元,增长了近1.5倍。与此同时,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1980年以来,芬兰的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一直保持在20%以上,90年代初高峰时期甚至超过30%。虽然近几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总体上仍然保持上升趋势。芬兰社会保障和健康部的专家分析,预计到2025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将超过30%。
其实,根据芬兰社会保障和健康部提供的资料,不仅北欧国家,欧盟成员国中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都很高(见图1)。2002年这一比例最高的是瑞典,约为32.5%,其次是法国(30.6%)、德国(30.5%)、丹麦(30%),芬兰为26.4%,而欧盟15国平均水平为27.5%。相比之下,欧盟东扩后新加入的国家这一比例要低很多。
E. 从未交过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国家给发基本养老金吗
提出推迟退休年龄,不能只看到少数国家退休年龄比我们高,还要分析人家的退休年龄与寿命和工作年限的关系等因素。我们按中国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平均年龄为18岁计算,到60岁退休要连续工作42年,工作年限占预期寿命的66.1%。日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比我们长4年,同样是60岁退休,日本人只工作38年,工作年限占寿命的45.7%。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一般都规定,所有公民只要有工作收入就要交纳社会养老保险,不管是受雇于政府还是私营单位,也不管是为别人打工还是自雇职业者,这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外国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金虽然叫法不同,但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种养老金并存: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和补贴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全民统一标准,不管是农民还是工人,是军人还是普通公务员,也不管过去交没交养老保险,交了多少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都有资格领取基本养老金,这就保证了所有公民的“老有所养”。
补充养老金:根据个人养老保险的交费情况,对基本养老金进行补充,体现“多交多得”的原则,满足职工的个性化需求。
补贴养老金:如果退休人员赡养的家庭成员多,则根据家庭财产、收入和负担情况,给予补贴,使老年人退休后的家庭生活水平不至于下降很多,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不少国家规定了几个退休条件,只要符合一个条件就可以退休,法定退休年龄只是名义上的,如果工龄或养老保险交纳到了一定年限,照样可以退休,因此,实际退休年龄会早于法定退休年龄。
1.法国:法定退休年龄60岁,实际退休年龄59.4岁
法国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59.4岁,男59.5岁,女59.4岁。法国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1.6岁(联合国数据,下同),养老金支付总额是GDP的12.5%。
在法国,工作满40年就可以领取“全额养老金”,即退休前工资的80%。
另外,法国从1956年开始就实行了没有任何条件和区别的全民基本养老金制度,即所有在法国国土上居住的人(包括外国人),只要到了60岁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10年,基本养老金标准为单身老人每月709欧元,夫妻老人每月1158欧元。如果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老人去世后的遗产超过39000欧元,则他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将被追回,如果其继承人不返还这笔养老金,其遗产将被没收。
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决定把退休年龄从2012年起延长到60岁零4个月,由此引发了大规模长时间的抗议活动。这次法国总统大选,萨科齐败给一个从未在政府担任过要职的“无名小卒”奥朗德,这与他推行推迟退休计划不无关系。奥朗德上台后,立即宣布把退休年龄恢复到60岁,才平息了民怨。
2.德国:法定退休年龄65岁,实际退休年龄62岁
德国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62岁,男62.6岁,女61.5岁。德国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0.2岁,养老金支付总额是GDP的10.7%。
德国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疾人保险法案》,工人须交纳养老保险,70岁时可以退休,领取养老年金。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劳动力获得了解放,工人退休后享受的休闲时间也随之延长,从1916年起,德国把退休年龄降到了65岁。
德国也面临人口老龄化问题,德国政府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用12年的时间把退休年龄延长一年,一年延长一个月;然后再用6年的时间把退休年龄延长一年,一年延长两个月,到2030年把退休年龄延长到67岁。这同样遭到学者和工会的尖锐批评,认为这不但是变相缩减养老金,也会阻碍年轻人就业,挤压年轻人的发展空间。所以说,德国到2030年能否执行67岁退休的政策还是个未知数。
3.英国: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实际退休年龄62.6岁
英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为62.6岁,男63.6岁,女61.7岁。英国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79.8岁,养老金支付总额是GDP的5.4%。
过去,英国法律规定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自动退休。从2011年4月6日起,给职工更大的选择权,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可以继续工作。2011年,到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人有140万,男性占39%,女性占61%,大多是非全日制工,工作时间较短。到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男性老年人主要是农民和出租车司机,女性老年人主要是保洁工、管理员、保姆和售货员。
英国计划在2016年4月到2018年11月期间,把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男女并轨。
和大多数西方国家一样,英国全民享有基本养老金。2012-2013财年,所有英国公民到了退休年龄,都能领到每周107.45英镑的基本养老金。
4.希腊: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实际退休年龄61岁
希腊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61岁,男61.6岁,女60.5岁。希腊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79.7岁,养老金支付总额是GDP的11.9%。
希腊政府虽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但也同时规定,交满30年的养老保险可自愿退休。
希腊是欧盟国家中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发放养老金最慷慨的国家,希腊人平均领取的养老金甚至高于他们退休时的工资。对一个有40年工龄、领取平均工资的职工来说,养老金是退休时工资的105%。
5.意大利: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实际退休年龄60.4岁
意大利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60.4岁,男61岁,女59.8岁。意大利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1.4岁,养老保险支付总额是GDP的14.1%。
意大利的法定退休年龄也是名义上的,如果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即可退休,所以,很多意大利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就选择退休了。
意大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不是放在提高退休年龄上,而是逐步降低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由工资的90%逐步缩减到70%,把全社会养老金的支付总额控制在GDP的15%。
6.西班牙: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实际退休年龄62.1岁
西班牙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62.1岁,男61.8岁,女62.4岁。西班牙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1.3岁,养老金支付总额总额是GDP的8%。
西班牙的65岁退休年龄为全额养老金年龄,即如果65岁退休时工龄满40年,养老金标准为退休前工资的97%。法律允许职工60岁退休,只是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相应降低。
2010年,西班牙有875万人领取养老金,平均月养老金906欧元。养老保险金入账800亿欧元,但养老金支付820亿欧元,入不敷出。2011年1月,政府与工会多次谈判,要延迟退休两年。不过,延长退休的法律要到2027年生效。
7.挪威:法定退休年龄为62岁,移居国外丧失领取养老金资格
1988年,挪威工会联合会与雇主联合会谈判,把退休年龄降到66岁,后来继续降到62岁,也就是说,62岁退休就可以领到养老金,62岁的挪威人有80%会选择退休。挪威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1.0岁,养老金支付总额占GDP的4.7%。
另外,所有挪威老年人年满67岁均可领取基本养老金。16岁后在挪威居住满40年可领取全额基本养老金,居住不满40年,则根据居住年限领取一定比例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挪威议会每年进行调整。
挪威所有种类的养老金不得用于国外支付,即如果移居国外,就丧失了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但基本养老金规定,只要每年在挪威生活9个月以上,就可以把这笔养老金用于国外消费。
挪威的养老金实行财产核算制度,对那些退休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配偶没工作,没有财产性收入,赡养的家庭成员多的老人,他们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应增多,这样做主要是使他们的家庭生活水平不至于与退休前的落差太大。
8.瑞典:法定退休年龄61-70岁,65岁以前退休者占90%
瑞典实行弹性退休制,61岁即可退休,也可工作到70岁退休。根据2008年的统计,在65岁的老年人中,退休人员占90%,这说明,人们对延迟退休的意愿不大。瑞典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1.3岁,养老金支付总额占GDP的7.2%。
9.加拿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
加拿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1.0岁,养老金支付总额是GDP的4.2%。
如果60岁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人继续工作,在60-65岁之间必须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在65-70岁之间可自愿选择是否交纳。
在加拿大国土上居住满10年的65岁老人都可以按月领到基本养老金,根据2004年6月的标准,基本养老金为每月466.63加元。
加拿大法律规定,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任何改变,包括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比例、养老基金的管理,都要经过三分之二省份并且代表三分之二加拿大人口的同意。所以,加拿大养老保险制度非常稳定,根据现在的法律,未来75年保持不变。
10.日本: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社保交满25年即可退休
日本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3.2岁,养老金支付总额是GDP的9.8%。
日本退休年龄也比较灵活,交满25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退休。低收入群体可以申请免交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局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免除,或免除多少。
2010财年,对交满40年养老保险的人来说,一年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为792100日元。根据日本养老金管理局的报告,2008年领取养老金的人口占日本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老年居民户养老金收入占其总收入的70.8%,有61.2%的老年居民户养老金是唯一的收入。
11.新加坡:法定退休年龄62岁,可工作到65岁
新加坡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岁,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0.7岁。
针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新加坡也曾考虑延迟退休,但遭到民众的普遍反对。为此,新加坡取消了提高退休年龄的计划,改为允许雇主雇用62岁的退休人员,但超过65岁不得雇用。但这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这样就保持了养老金制度的稳定,同时,对那些认为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继续干几年的退休人员来说,也可以继续工作,为家庭增加些收入。
12.马来西亚:法定退休年龄55岁,50岁可退休
马来西亚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但职工到50岁就可以退休,只是领取的养老金要少些。马来西亚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74.7岁。
根据马来西亚2012年6月14日《太阳报》的报道,政府提出了《2012最低退休年龄法案》,该法案尚未被议会通过。法案把退休年龄由目前的55岁提高到60岁,并规定,解雇不到退休年龄的雇员违法,将面临1万马来西亚元(约合2万人民币元)的罚款。
13.澳大利亚: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3.5岁;养老金自愿申请
澳大利亚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5岁,女职工63.5岁。澳大利亚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81.9岁,养老金支付总额占GDP的3.3%。
澳大利亚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多数国家不同,按资产核算法发放养老金,职工无需自己交纳养老保险,养老金只发给穷人。职工退休后,如果认为自己生活有困难,可向人类服务局申请养老金。人类服务局会对养老金申请者的资产和收入情况进行核查,如果总资产少于规定的标准,且没有其他足够的收入维持体面的生活,才发给养老金。
14.智利:法定退休年龄男55-65岁,女50-60岁
在智利,只要交满20年的养老保险,男职工到65岁,女职工到60岁,就可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智利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为78.8岁,养老金支付总额占GDP的5.2%。
智利规定的退休年龄是名义退休年龄,对符合某些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通常每工作5年可以提前1-2年退休,但最多不超过10年。也就是说,男55岁、女50岁就可以退休。
对无工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领取养老金的智利人,政府发放基本养老金。所有智利人只要年满65岁,在智利生活20年以上,没有任何其他养老保险或收入,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
15.阿根廷: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
阿根廷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阿根廷2010年新生儿预期寿命75.7岁。
阿根廷政府努力做到社会保障全覆盖。目前,阿根廷有570万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占老年人口的95.1%。退休金标准为退休前10年的平均工资的1.5%乘以工龄,如果工龄为40年,养老金就是平均工资的60%。养老金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以让老年人免除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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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养老保险真的要延后吗
推迟养老计划!现在该信谁?谁才可信?
中国政府下半年援助欧盟1000亿美金版,援助东盟100亿美金,昨天又权宣布无偿援助文莱40亿美金,40万人的小文莱相当于每人1万美金。著名经济学家、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钱美国可以用,非洲可以,朝鲜可以,政府可以,官员可以,富二代可以,二奶可以,唯独老百姓不能用
我对天发誓 如果三个月没有1百万人转的话这表示我们中国人真的败了 是中国人转发顶起来! 让我们铭记这耻辱。 -----白岩松
现在的热议
G. 德国欧盟蓝卡移民项目和福利
一、德国欧盟蓝卡移民项目说明
欧盟蓝卡签证是欧盟为吸引高级技术人才来欧盟工作出台的制度,2012年2月,德国开始向非欧盟国家的专业人才发放“欧盟蓝卡”签证。
欧盟蓝卡既是居留许可,同时也是工作许可,欧盟蓝卡签证持有人仅需每半年入境一次即可保留签证。蓝卡持有人的家属可取得家庭团聚签证,可以在德国自由择业。
对于境外人士而言,欧盟蓝卡签证是目前取得德国永久居留权的最快方式。蓝卡签证持有者缴满21个月的养老保险,德语水平达到B1级别,即可申请德国永久居留。若德语水平达到A1级别,并缴满33个月的养老保险,也可申请德国永久居留权。
二、可享福利
德国是最早建立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西方国家,其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也是世界公认的,拿到蓝卡签证即可享受德国除选举权外的大部分社会福利待遇。
社会福利
等同德国公民的社会福利待遇
参保德国公立保险,一人投保、全家受益
健全的社会福利险种
全家移民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并最终也可取得德国永久居留权
父母可办理多年多次往返探亲签证,每次可在德国至多居住三个月
优质教育
未成年子女在办理随迁后,可免费进入全球一流的德式公立教育系统,待遇与本土学生完全一致
社会津贴
儿童金
父母金
建房儿童金等多项政府直接经济补助
生活环境
森林覆盖率极高,气候宜人、远离雾霾
世界上生活水准、最宜居国家之一
政局稳定、社会平等;安全有序、食品卫生有保证
扩展阅读:德国投资移民的优势
(1)良好的投资环境。今天的德国正以其完善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政策及优良的生活品质成为国人赴海外工作、投资和生活的新热点,经营成本相对较低。
(2)灵活性强。可以2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两家人都可拿到德国居留。
(3)投资小,风险为零。您成功获得德国签证后,才会将公司所需注册资金带到德国,公司注册成立后,这笔资金可以自由支配,资金风险为零。
(4)办理周期短,只需6-8个月,申请条件相对较低,成功率高。
(5)15个国家自由往来。拥有德国长期居留许可,可自由通行于15个申根国家(荷兰、法国、德国、奥地利、西班牙、葡萄牙、卢森堡、比利时、希腊、意大利、丹麦、挪威、冰岛、芬兰及瑞典)。欧盟已经从15个国家扩大到25个国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被获得出入更多的国家。
(6)促进您中国企业的发展,您可以用您德国公司与您的中国公司合资,成立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享受由此而带来的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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