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劳务派遣被用人单位强制要求签自愿不缴纳养老保险是否违反劳动法
《劳动法》第100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有工作时,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注意五十八条要求“无工作”,如果在那期间单位给你安排了工作,则不适用这一规定。
劳动关系的性质不是靠单位来定性的,而是看你们事实上是否真的劳务派遣。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你们在单位并非劳务派遣,而是在该单位从事正常工作,那么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单位不签订合同劳动的行为,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向你们发两倍工资,补发社会保险并缴滞纳金。
⑵ 劳务派遣员工已近60岁可不交社保吗,交也是白交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工不可以不缴纳社保,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