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济南市2021年退休金上调的政策
法律分析:(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2021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退休人员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5841元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仅限于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5786元以上的退休人群)。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㈡ 我今年退休,济南养老金是怎么算的,和工龄有什么关系
济南退休养老金的计算和工龄是没有关系的,而是根据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按月支付。
根据《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退休时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其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按月支付。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从个人账户金中按月支付。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2)济南退休养老金涨多少扩展阅读: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参保人离退休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待遇。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离退休后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完毕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原核定标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继续支付,直至其死亡。
第二十四条 参保人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个人账户应当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以后继续缴费的,对其缴费年限应当累计计算,对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应当累计计算。
㈢ 2022年济南退休金最低标准
160元。
2022年7月1日起,济南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
退休金一般指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㈣ 今年济南退休职工涨工资方案
下面是关于今年 退休 职工涨 工资 应该怎么办呢的具体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 人员(以下简称 退休 人员)基本 养老金 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 退休 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的 退休 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 退休 人员月人均基本 养老金 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 退休 人员基本 养老金 ,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 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 养老金 ”的激励机制,可与 退休 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 养老金 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 退休 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 退休 人员,可适当提瞎岩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 退休 军转干部基本 养老金 不低于当地企业 退休 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 养老金 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的从企业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 养老保险 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 养老保险 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派银对 养老保险 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 养老保险 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 退休 人员基本 养老金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 退休 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 退休 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尘神宴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 养老金 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㈤ 济南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与退休年龄相关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视同缴费年限x1.3%或者是1.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㈥ 济南退休金最低标准
济南退休金标准是多少
(一)普遍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余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 缴费年限增加额具体如下:
15年及以下30元;
16年 ~ 20年40元;
21年 ~ 25年50元;
26年 ~ 30年60元;
31年 ~ 35年70元;
36年 ~ 40年80元;
41年以上90元。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3、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和280元。
(三)退职人员的调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同时,对符合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年龄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该项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㈦ 山东济南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济南市退休
人社部、财政部已发2018年18号文件,按照5%左右的总体水平,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从2018年1月起补发。
最早的上海市上调养老金已于5月18日发放到位。山东省也已制定实施细则,并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预计7月份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