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最新养老金计算方法
现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各省市并不相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针对,我们国家正式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已经参加了工作的人。这部分人大多是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了。
缴费指数,有的是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年的社会平均缴费基数。一般来讲,我们的缴费基数上下限都是在60%~300%之间浮动,所以缴费指数一般就是0.6~3。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由北京、四川等地过去最低缴费基数是40%,这是对一些个人和困难企业的照顾。国家已经明确进行统一到60%,北京市2019年7月1日开始上调到46%,2020年7月1日上调到52%,2021年7月1日上调到60%。
像天津等一些地区,缴纳社保时是以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为准,但是计算养老金时要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准。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比较低,这样就会造成60%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只有50%左右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这样计算出来的缴费指数就是0.5左右。
平均缴费指数,实际上就是每一个月缴费指数的平均值,10年平均指数是0.6,10年平均指数是1,20年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0.8。
缴费年限,实际上是具体到的月,每一个月都可以转化为0.0833年。
如果我们一直按照100%缴费基数缴费,待遇会非常简单。基础养老金就是每按照100%基数缴费一年,可以领取1%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如果是60%基数,结果是0.8%;如果是300%基数,结果是2%。
基础养老金兼具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通过计算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了。
⑵ 北京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98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为1)×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
拓展资料:
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 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1);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二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
附件一、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 = G同 + G实
其中: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 为“基础养老金”;
(2)C平 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n , ??,X1993 ,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⑶ 北京市退休金的计算方法
、2022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
1、北京市新规养老金计算公式
(1)月养老金计算
月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
(2)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3)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法定的计发月数
(4)过渡性养老金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G)=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G同)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G实)
其中:G同=C平×Z同指数×N同×1%;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二、2022北京退休金
城市和农村差别也比较大,1000-3000左右吧,70%就是退休后不能拿到全额工资,只能拿到退休前一个月的70%,这个比例也因执教年限不同而不同。
每一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金额都不是完全一样的,得要经过测算才能够知道。养老金金额主要跟这两个因素挂钩:一是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也就是俗称的“工龄”,二是参保缴费年限,若是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的待遇肯定也会相应的更多。
养老金的参保条件,尤其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是有很多,除了累计缴费年限之外,还有平均缴费指数和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包括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和你的退休年龄,因为不同的退休年龄,将决定不同的计发月数,所以这些条件都会关系到今后养老金的待遇。
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1、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
2、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⑷ 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二、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1);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
⑸ 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
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之后参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人员)。
2、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4、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98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为1)×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