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了养老金还没领处就意外死亡,请问养老金有退吗
交了养老金还没领出就意外死亡是不会全额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死亡证明,凭证明、带着户口本、与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会退给死者个人账户资金全部余额,根据缴费年限按规定会给一部分丧亡补助。
一、交够了养老金,但没领两年就去世了,没领到的能退吗
养老金没有领完,可以被继承人继承;大部分的养老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合缴的。其中,企业缴纳的部分会进入统筹账户,而我们自己缴纳的部分则会进入我们的个人账户,成为我们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遇到这种老人才刚刚领了两年就过世了的情况,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是可以直接被继承人当作遗产继承的,也就不存在吃亏的情况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缴纳的那一部分继承人是无权继承的。
二、退休后才领了一年的养老金就意外去世,剩下的养老金可以退吗
按照国家规定,每个人的养老保险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个员工自缴的部分;一个单位为员工缴纳的部分。员工自缴部分: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资金会进入个人的账户里,在缴纳人去世后,只要缴纳人的个人账户中仍然有余额的,那么就可以由继承人全额领回。这点在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已经进行了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单位为员工缴纳的部分:相比于员工自缴的部分,其实单位缴纳的部分才是大头,如下图所示,系我国“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我们可以看到,养老保险中单位缴费的比例为20%,个人缴费的比例仅为8%。不过与个人缴纳不同的是,单位为员工缴纳的部分这一部分并不会进入职工的个人账户,而是进入国家的统筹基金,一旦缴纳人去世,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是无法领取的,这部分资金就收归国家了。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⑵ 退休金没领完就死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交纳社保后没领完就去世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但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部分不能继承,这些钱要继续用于其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⑶ 退休金没领够139个月去世的
养老金没领够139个月死亡余额可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所谓养老金没有领到139个月可以继承,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139月领完计算的,没有领到139月,个人账户就有余额,继承人可以继承余额。养老金的继承:1、只要被继承人生前还有养老金未领取的(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就可以继承;2、如果个人账户的余额,已经领取完了,不管是领取了几个月,都是不能继承的。
社保局说事业单位的没领够139个月的是没有补的,是因为这个跟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是不一样的。但最终会按照什么样的时间领取完成,取决于投资的收益水平,包括你的退休的计发月数来决定。基本上10多年的时间是没有任何的问题,而且退休之前的这10多年养老金水平相对是比较偏低的,那么有了职业年金的补充,自己相对就可以获得一个比较高的退休收入,但是10多年以后,即便是职业年金停止发放,我相信你的养老金已经增长到一定的水平,所以说基本都不会影响到我们的退休生活了。
⑷ 社保没领完人就不在了该怎么办
如果交纳社保后没领完就去世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如果参保人意外死亡,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的,而统筹账户里的钱也就是单位缴纳的部分不退还。
如果参保人离世之后其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
人社部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根据现在的养老制度计算,不管采取哪种缴费方式,在60岁退休后,都必须至少连续领取16-17年才能拿回企业及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在这种计算模式下,缴纳年限短的人反而相对划算。由于国家将实行延迟退休政策,未来退休年限推迟后,能否在寿命预期年限内拿回养老金将更不可知。
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人不愿意选择多缴多得的方式,这也是迫使现行养老支付制度必须改革的主要原因。如果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养老资金余额都可以继承,就能消除退休人员对寿命预期限制的担心,这也是对养老金这种形式的个人财产权应有的制度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