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祸死亡的社保相关赔偿政策 急急急
1、车祸死亡非因工:《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2、车祸死亡属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贰』 未退休前意外死亡,所缴纳的养老金可以由家人继承吗
任某是某一机械制造厂的员工,以前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将要退休的前一段时间,任某因为一场车祸受重伤,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据悉,任某缴纳社会保险的年份已经达到了十五年,家人觉得任某交了那么多的钱而个人却没享受到养老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任某以前所交的钱是否可以由家人申请退回?
任某的家人可以领取任某社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并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本案中,任某一直在缴纳社保,但是其在退休前意外去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任某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的钱,并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是具体可以得到多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各省市的规定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即使某个人死亡了,他的财产在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也不会丧失掉,一定能为后辈子孙所享有。
『叁』 退休职工车祸死亡有丧葬费吗
法律分析:有的。具体补来贴如下: 一、养迅戚老金。如果到员工去世,他的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还没有领完,那剩源下的余额就需要清算,然后交给他的继承人。 二、丧葬费。企业要体现自己的人文情怀,会承担一部分的丧葬费,但不是无限承担的,百而是有一个标准的,超过这亩好陵个标准,就需要亲属自己支付了。而且每个地方的发放金额也不一样。 三、抚恤金。事业单位的员度工去世,国家是给二十个月的养老金,公务员是四十个月,这两类标准是国家统一规定的。 四、给生活困难的家属一部分补助了。这种情知况比较少,一般是员工去世后,家属没有生活来源了,生存困难,会给一部分的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袜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肆』 退休职工车祸死亡,社保局能领到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一、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专依据当事人去世当属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二、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