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分!急:关于怎样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现在还不能算能领到多少钱,因为每年的缴费基数都不一样,不过今年退休的按照缴费最高基数参加缴费的,退休金是每年400多。
在社区居委会就能办,而且他们也会给你解释的,你也可以咨询12333.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09]22号
颁布时间:2009-4-17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市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45周岁、无社会养老保障的城镇居民;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二)筹资水平、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
(三)养老待遇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
第四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构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可领取基本养老金;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可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第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制定、补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县配套补贴资金的筹集工作。农委、民政、公安、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规定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的经办工作。
第二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 具有本市户籍10年以上的下列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从事农、林、牧、渔等劳动或不在任何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从业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不在任何经济组织和非经济组织从业或自谋职业,从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三)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从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
第七条 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的社会保障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第八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构成,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基金实施监督。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免征税费。
第九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缴费比例为10%至30%,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比例,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年限累计不低于15年,
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的可继续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当年未缴费的可在以后年度补缴,缴费基数按照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按照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
第十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
(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利息。
第十一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行政村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实施;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准参保资格,办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额;由参保人员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不满15年、本人申请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返还本人。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自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五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领取。
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具体计发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实施初期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50元;缴费超过15年的, 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增加4元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市和区县财政全额补贴。
第十六条 基础养老金所需市、区县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归集,并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十七条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65号)已参加本市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照本规定继续参保,个人缴费及其利息储存额累计计算,并相应折算缴费年限。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待遇标准。
第十八条 曾经分别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农籍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本人可申请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养老待遇,各项养老保险可相互衔接。
第十九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清算:
(一)户口迁出本市;
(二)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三)出国定居;
(四)死亡。
第三章 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
第二十条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20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
(一)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60元;
(二)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
(三)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
第二十一条 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实行全市统筹,所需市、区县财政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归集,并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二十二条 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的用途为生活补助和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按本规定可以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城乡老年人,2010年1月1日前不满65周岁的,在本年度内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一次性缴足15年养老保险费后,从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不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第四章 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资金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区县财政负担比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调整机制。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当及时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待遇申报手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每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生存认定,
无法确认其生存状况的,可以暂停发放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待确
认其生存后恢复并补发。领取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应持有效
法律手续在3个月内到所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对于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其重复享受的待遇,并追回其重复享受的所得。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是指: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退职费;
(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三)征地养老保险待遇和征地养老保障待遇;
(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五)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各区县(含各经济功能区)应统一按照本规定执行。各区县不再另行制定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办法。已经单独实行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区县,应在3年内过渡到本规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贰』 五险一金个人与公司分别缴纳多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保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五险一金”,个人每个月扣得越多,单位为你缴的也就越多。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
通常我们所说的“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我国各个省市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不尽相同,但绝大部分省市的缴纳比例都占工资总额的40%以上,所以,这些年,也有人大代表建议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
大多数地方的缴纳比例是这样的: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5%(农业户口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
也就是说,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应为8%+2%+0.2%+12%=22.2%,即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的总比例为22.2%。
『叁』 以互联网+ 促养老保险全覆盖
一、深化认识,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到突出位置来抓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实践活动,要形成和保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就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社会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逐步显现,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大力推进,经济快速增长,但发展中的问题依然突出,集中表现在:一是发展的不平衡。近些年,城镇化的热潮带来了农村的“空心化”,迫切需要统筹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发展的不协调。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把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割裂开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需求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诸如行车难、入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等。三是发展的不和谐。长期存在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生态破坏,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而当时这些被掩盖的社会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导致的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日益增多,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这些问题,一方面,我们既要看到是难以避免的,其形成和持续具有必然性,可以说是“成长的烦恼”;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是必须面对的,任其积累蔓延必将引发更大的矛盾,势必成为“发展的陷阱”。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估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应对和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
2、随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价值认同的社会差异非常明显,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些年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对一些社会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由此给社会管理提出新要求。一是要增强社会价值认同。这些年,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但在重要价值的认识上,不同地域的人群、不同利益的群体、不同年龄的人口存在明显差异。有的甚至公然说:“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理想理想,有利就想”。二是要防止社会价值扭曲。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沉渣泛起,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同时,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虚拟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如何对虚拟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三是要加强社会价值引导。由于对群众的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跟不上,一些人心理失衡、道德失范、情绪失常,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比如急功近利、轻浮急躁,荣辱不辨、是非不分,大有蔓延扩散之势。面对激烈的竞争、生活的压力和一些困难挫折,有的人不堪重负甚至以极端手段报复社会,给社会管理带来许多难题。
3、随着利益格局调整重塑,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多,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当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后,新的多元利益格局已形成,这一格局对社会管理带来了挑战。一是利益的多元主体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利益主体的多元发展,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利益分歧、利益磨擦和利益冲突。如何在多元利益主体中和谐利益关系,把共同利益、特殊利益、根本利益整合起来,这是社会管理的新课题。二是利益的变化曲线深刻影响社会心态。现在的社会利益格局调整更多的是结构性调整,既有你多我少的问题,还有你增我减的问题。过去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现在是“既患寡,又患不均”。现在有的人“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其心理预期和利益曲线发生了变化。三是利益的差距拉开蕴藏社会风险。在利益格局重塑的过程中,“铁饭碗”破了,社会失落感增强,而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健全;“泥饭碗”多了,社会平衡感打破,而社会分配机制并不完善;“大锅饭”少了,社会归属感减弱,而社会建设体制尚不顺畅。这些矛盾不仅拉开了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差距,而且容易转变为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4、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社会管理的方法手段不相适应,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而政府在社会管理的一些领域,存在越位、错位、缺位问题,亟待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来解决。一是社会管理网络不适应。过去很多政府直接干预的领域已经交给了市场和社会,政府的主要精力是解决好市场不能解决、社会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保障、服务和管理,“小政府、大社会”将是以后基本的社会管理目标和社会组织框架。但现在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责任不清,社会诉求表达机制不顺畅,社会矛盾调处机制不健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渠道不宽。这样的局面如果不改变,就会出现政府管理失效。二是社会管理手段不适应。突出表现在管理手段单一,重视行政性、强制性的管理手段,轻视法制规范和道德管理;重政府的作用,轻社会的作用;重事后处置,轻源头预防。社会管理职能部门没有形成运转协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合力,一些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部门利益严重、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社会管理能力不适应。一些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不适应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满足于“抓生产”、“引项目”、“争投资”,做经济工作得心应手,抓社会管理无从下手。有的不愿做、不会做、不善做群众工作,与群众说话说不上,与群众谈心谈不拢,与群众议事议不成,与群众讲理讲不透。而我们的社会管理能力,只有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得以提高。
二、统筹推进,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发展全局来抓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七届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从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的要求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推进社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着力,探索出具有时代特征和兴国特色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与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要强化社会管理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解决好思维方法、思路办法问题,这是前提和基础。一是要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要搞好,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手段与目的的有机统一。只有服务好,才能管理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既是一个着眼点,也是一个突破口,还是一个方法论。最好的管理方式就是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靠服务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二是要强化社会协同、广泛参与的理念。社会管理不等于政府管理、不同于经济管理。我们必须在发挥好党委核心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基础上,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好社会组织、基层群众的协同参与作用和自治互律作用,做到在更大范围配置社会管理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管理力量、更高水平提升社会管理效率。三是要强化统筹兼顾、依法管理的理念。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老矛盾与新矛盾互相交织,老组织与新组织互动共生,老体制与新体制互为支撑。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既要统筹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又要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来回应社会诉求、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权益。四是要强化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理念。要更多地运用民主管理的方式、群众路线的方式、说服教育的方式来进行社会管理。特别是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及我县苏区模范精神,我们要很好地传承,使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继承发扬我们党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同时要顺应社会信息化的新形势,把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2、要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其作用是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关键。一是要健全诉求表达机制。要进一步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要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下访接待制度、联点指导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及时解决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三送”活动,让广大党员更好地为群众代言、为群众排忧、为群众服务。要坚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始终与群众定期联系沟通。要创新社情民意表达方式,采取媒体对话、网民交流、设立信箱、公开电话、组织听证等多种形式,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努力使社会各个群体反映有渠道、倾诉有人听、困难有人帮。二是要健全情绪疏导机制。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社会心态,既要及时回应人们的关切,又不要片面地迎合。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我们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始终给大家以信心、力量和希望。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宣传舆论工作,把情绪疏导与群众诉求表达、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吸纳民意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经常性的交流沟通,更加注重平等性的对话协商,更加注重个体差异、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让群众感到被重视、被尊重、被理解。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及时疏导网络民意,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积极作用、遏制网络消极影响。三是要健全矛盾化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要构建司法诉求机制,健全法律援助体系,确保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四是要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尽快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做到各乡镇区、各领域、各行业、各部位全覆盖。要从源头控制、情报信息、处置预案、舆情导控、保障建设和联动协作等方面入手,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要抓紧建立综合性的应急指挥平台,加快构建实战化的应急指挥体系。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既要看该不该干,还要看能不能干,有效防止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
3、要夯实社会管理基础。既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又要立足基层、依靠群众,夯实基层基础,优化管理服务。一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政权组织建设,以阵地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街区资源配置,强化政权组织权责,提高其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切实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二是要强化服务功能。要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契机,积极推动农村“一组两会三站”治理体系建设。要把城乡居民自我服务、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区工作社会化进程,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构建新型社区服务体系。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帮扶志愿服务、邻里互助服务和家庭自助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元化的社区服务,不断满足多样化的居民需求。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齐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努力将其打造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三是要提高管理水平。要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思路,改革完善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要明确基层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以事务管理、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社区管理为重点,有效整合各类社会管理资源,切实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效率。四是要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和主动开展群众工作,支持各界人士、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持续性。要始终坚持加强基层的用人导向,切实做到干部培养在基层、锻炼在基层、提拔在基层,着力建设一支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干部队伍。
三、立足当前,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紧迫任务来抓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要紧密结合兴国实际,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围绕公共安全、市容市貌、民生权益和干部作风四个方面,着力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1、要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是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涉及领域越来越广,影响因素越来越多,事故危害越来越大,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安全”:一是要抓好治安安全。要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加强综治网络,创新群防群治工作形式,壮大群防群治工作力量,提高群防群治工作成效。要坚持以打促整、以整促治、以治维稳,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突出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二是要抓好生产安全。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保障体系,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要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着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三是要抓好食品安全。紧紧抓住源头治理、行业自律、执法监管环节,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四是要抓好消防安全。要加强源头普查,最大限度地排除消防隐患;完善设施装备,有效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严格日常监管,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注重灭火救援,健全完善消防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四是要抓好环境安全。要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要更加注重环境系统的完整性和环境要素的关联性,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总之,很多工作是“细节决定成败”,安全工作是“细节决定生死”。我们一定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严管严治严防,让兴国更安全,让群众更安心。
2、加强城区市容市貌整治。社会管理的重点是城市,城市管理的重点就是“治脏、治乱、治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要回应群众期盼,满足社会要求,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加大“治脏、治乱、治堵”力度。一是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卫生。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全民环境卫生整治运动。环境卫生整治范围既包括中心城区,又包括城区结合部;既包括院外、室外,又包括街道、路面。市区所有主干道、次干道、大街小巷路面要干净,不能有垃圾、污水。墙上不准乱贴、乱写、乱画,不准留下随意张贴的标语、海报和广告。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特别是主次干道、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清扫干净,保洁及时,所有积存垃圾要全部清运出去。下狠心取消城区内的露天垃圾箱,彻底解决乱倒垃圾问题,展示兴国文明卫生的城市形象。治理餐馆“白色污染”。加强对餐饮业尤其是临街餐馆的卫生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不符合卫生条件、达不到排污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消除卫生死角。针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等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建立制度,加强管理,不留卫生死角。二是坚决取缔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城区范围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的路边店、临街店必须逐步改造,今后城市道路两侧一律不得再批建路边店。违章占道经营也是一大“顽症”,需要采取“综合疗法”才能彻底根治。要坚决取缔出店经营、游散摊点、夜市“红棚子”等占压城市道路的经营摊点,坚决取缔违规从事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的马路市场、马路洗车场、马路车间,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等饮食摊点,确保市区主次干道无任何形式的占道和出店经营,真正还路于民。工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城区所有临街经营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继续越权审批占道经营和审批不当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实行堵疏结合,在取缔违章经营摊点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摊入室,引摊入“市”。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在一些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背街小巷实行有选择地规划放开,如夜市摊点,可规划几个地方集中经营,但必须加强管理,不能放而不管。具体规划的地点和管理办法,由各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经批准后实施。三是全力整顿市区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要在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的同时,严格整顿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杜绝乱停乱放。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交通行为的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做到“按灯停走、按线行驶、按位停放、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要大力整顿客运市场,全面规范客运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严格实行人力货运三轮车和板车的总量控制,实行定点停靠、定线路、定时段行驶。四是美化城市形象。规范户外广告及店堂牌匾。广告宣传牌和门面招牌,既反映一个城市的经济特色,也体现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必须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种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进行整顿和规范。坚决拆除未经审批或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统一设计制作规范精美的门面招牌,使之成为美化市容、繁荣经济的一道靓丽风景。全面装饰、美化、亮化主次干道临街建(构)筑物,使城市容貌的整体景观有明显改变,做到整洁、靓美、有序。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对城市道路、供排水设施的保养维护,保持主次干道绿化带清洁,提高路灯亮灯率。全面启动“光亮工程”。城市夜景体现一个城市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光亮工程,不仅可以妆扮城市夜景,而且可以繁荣城市经济。要提倡珍爱环境、优化环境的社会新风。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真正树立“兴国是我家,整治靠大家”的观念,并体现在人人讲文明、爱卫生、守秩序的实际行动上。
3、加强民生权益保障管理。社会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就是民生和权益的保障问题。社会管理加强了,民生工作就会事半功倍;民生权益保障了,社会管理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一是要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廉租房”、“保障住房”建设,在规划布局上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资金投入上实行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租赁补贴上实行财政与企业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要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价。要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医院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定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规范管理,健全传染病疫情系统和工作网络,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机制。三是要扩大养老保障范围。要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解决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与衔接问题。要积极培育面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医疗、文化娱乐等消费市场。四是要提高生活保障水平。要切实增强社会救助能力,重点解决好五保户、特困户、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困难,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全覆盖。要着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改善福利院、敬老院、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要完善补贴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障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五是要加大权益保障力度。要坚持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普遍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要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问题。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都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
4、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针对我县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执行力、完善问责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一是要加强效能监察,确保在岗就要尽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社会评议制,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二是要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县纪委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障执行的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考评奖惩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克服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克服“两好”现象(好人主义、贪玩好耍)和“三不”作风(责任心不强、执行不力、作风不实)。三是要严格问责,确保敢抓敢管。要结合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肃查处落实不力、工作不扎实、不作为以及乱作为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快查严处的问责机制,对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姑息。对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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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龙江人社app苹果手机能刷脸认证吗
可以。
为及时完成哈尔滨市102万企业离退休人员2019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哈尔滨市全面推行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新方式,以智能方式随时随地完成认证。
2029年10月18日,哈尔滨市社保局组织各区社保分局、县(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共726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培训,为正式启动认证工作做好准备。
据了解,哈尔滨市社保局首先传达了2018年国家要求取消集中认证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相关文件。
明确在全市大力推行省龙江人社、哈尔滨市智慧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新方式,开展每年一次的认证工作,并重点介绍了使用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方法和流程。
同时,向社区发放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培训手册、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宣传海报,印制认证操作宣传单35万份,通过社区向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便于其自行或让子女、亲友帮助完成认证。
(4)养老保险海报扩展阅读
如无法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市区内居住的人员可到居住地街道(社区)认证服务网点办理指纹或照相(视频)认证;
高龄、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的家属可向居住地街道(社区)认证服务网点预约登记,由社区安排上门认证;
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境外居住人员仍可邮寄使领馆证明办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