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苏省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有规定吗各是多少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专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属16%。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的重要部署,先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个百分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合理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用工成本,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1)江苏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此次降费率是针对所有参保企业,不设门槛,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降费率政策中受益,有助于企业轻装上阵,实现更好发展。
有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费率降低以后,企业参保的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有助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Ⅱ 2023年江苏省养老金上调多少
根据公开消息,2022年1月江苏省上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7元。Ⅲ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 基本养老金 。 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纯正链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做孙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清旅=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Ⅳ 江苏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后,在到达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具有户籍,可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并延长缴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可申请办理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上述人员延长缴费满5年或年满70周岁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或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
三、符合本意见第二条一次性缴费的,补足的年限以申请延长缴费时间为准,以向前推移填空的方式确定具体补缴年份,按对应年份适用的职工平均工资、20%的缴费比例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计算补缴额。补缴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按照《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八条补缴费的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办法执行。
四、本意见中实际缴费年限包含本人参加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养老统筹缴费的年限。
五、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人员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意见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经县(区)以上人力资源(原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收录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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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江苏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江苏省公务员单交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个人工资的20%
江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以本人基本月工资为基数,单位交20%,个人交8%;职业年金单位交8%,个人交4%。
养老保险指的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为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统一办理的社会保险。
Ⅵ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方法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弯隐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埋模厅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码凯、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 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其中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补贴,综合补贴,出勤补贴等,出勤补贴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