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伍社保转地方怎么办理
退伍军人如何办理社保转行散坦移
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士兵退出现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时限
先受理、后办理。核实转入基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地点
军人退役后将其服现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机构:军人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所需资料
1、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银行汇款凭证回执;
4、身份证或军队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通知》;
2、《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所需资料:
1、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户籍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户籍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一)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
1、由接收安置单位向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
2、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3、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
1、由安置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联系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提供给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掘液门;
2、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士兵退役命令、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3、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三)由人民政府扶持档桐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
1、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于每年8月底前,根据本单位军人退役安置及户籍分布情况,分别给有关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
2、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返回军队有关部门;
3、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或者复员命令,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本人退役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4、本人在新就业地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军人退休(供养)证明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
同志系我单位(干部、士兵),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被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由国家供养)条件。该同志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你处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请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退还手续。
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