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一、、2022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
1、北京市新规养老金计算公式
(1)月养老金计算
月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
(2)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3)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法定的计发月数
(4)过渡性养老金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G)=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G同)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G实)
其中:G同=C平×Z同指数×N同×1%;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二、2022北京退休金多少钱?
城市和农村差别也比较大,1000-3000左右吧,70%就是退休后不能拿到全额工资,只能拿到退休前一个月的70%,这个比例也因执教年限不同而不同。
据了解,我们每一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金额都不是完全一样的,得要经过测算才能够知道。养老金金额主要跟这两个因素挂钩:一是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也就是俗称的“工龄”,二是参保缴费年限,若是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的待遇肯定也会相应的更多。
我们养老金的参保条件,尤其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是有很多,除了累计缴费年限之外,还有平均缴费指数和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包括你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和你的退休年龄,因为不同的退休年龄,将决定不同的计发月数,所以这些条件都会关系到我们今后养老金的待遇。
2. 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
北京市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乘以1%)(职工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乘以1998年6月30日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乘以1%)。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退出工作岗位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 北京退休金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二、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1);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