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哪里打印
法律分析:录到该市社保网站,输入社保号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网上直接打印了。具体操作方法:1、登陆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填写账号、密码、验证码,选择个人(如果是单位,就选择单位),点击登陆。进入到个人社保界面,点击自肋服务,选省内。填写好后,在弹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页面,点击“盖章打印”即可。
法律依据:《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办理与打印》第二条 以下情况可网上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一)对于已经离开本市需要办理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参保人;
(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丢失需要补打的参保人。
1、已申请过养老保险账户查询密码,可登录个人账户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密码后,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可凭身份证通过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和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里的自助查询机,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各地区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支持网上打印,只能到社保局现场办理打印业务。
『贰』 养老缴费凭证在哪里弄
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网站上打印,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登陆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址,填写账号(一般是身份证号码)、密码(10位数的个人社保号)、验证码,选择个人(如果是单位,就选择单位),最后点击登陆。
(2)进入到个人社保页面,点击自肋服务,再点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省外)”,如果未出省,则选省内。
(3)进入到打印选择页面,选择经办机构,填写户口地址。
(4)填写好后,点击“打印预览”。
(5)在弹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页面,点击“盖章打印”即可。
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方法有两种。具体如下:
(1)由参保人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也可以选择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外地社保转回老家还可以再转回外地吗
外地社保转回老家还可以再转回外地。同转回家乡的操作方式一样。首先要在外地重新参保,然后开具社保转移单合并到外地。但是,因为之前已经从外地转走,再转回来只能按新参算,之前在外地累计的缴费年限,不能作为退休时本地的缴费年限。本地缴费年限需要重新累计。累计不足十年,不能在新参保地办理退休。
养老缴费凭证在哪里弄
养老缴费凭证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或者发票。那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去哪开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去哪开:开社保缴费凭证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征缴窗口,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号)出具并盖章。根据有关规定,每人一年都有一次要求社保局出具的权利。
怎么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方法:
1.本人带着社保卡到社保经办中心的专门窗口进行查询;
2.登录当地社保局的官网,输入社保卡密码查询;
3.拨打社保官方电话12333进行查询;
4.线上查询。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3.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叁』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网上打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是可以网上打印的,但是需要参保所在地开通了参保缴费凭证网上打印通道。然后登录参保所在地社保官网,就可以找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年后点击“打印”即可。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是否可以网上打印取决于各个地方的政策规定。各地区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支持网上打印,只能到社保局现场办理打印业务。有的地区可以进行网上申请打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