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点赞漳州 | 漳州市民政局: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11月25日讯(记者 李昌乾)踔厉奋进谋福祉,赓续前行再扬帆。“点赞漳州·十大民生实事评选”活动, 今日关注 漳州市 民政局。
养老服务关乎民生大计。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漳州市常住老年人口90.6万人,占比17.9%,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的平均值15.9%。“养老服务提升工程”被列为2022年漳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虚轮该工程项目具体包括了:建设30个长者食堂(助餐点),依托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助餐配餐服务功能,打通养老服务助餐“最后一公里”;开工建设6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增加养老床位、开辟失能老人照护单元、拓展照料中心综合性服务功能,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图为东山美銮社区开办“长者食堂”
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项目提质升级,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发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漳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补齐短板,注重创新,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改革破题,抓实抓好工程质量,补齐养老服务短板,逐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养老事业发展活力。其中,漳州市民政局印发《2022年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建设进度等内容细化明确。
图为长泰区林墩办事处林溪村长者食堂
随着今年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长者食堂建成投用,将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有力推动漳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将对敬老爱老助老良好风尚的营造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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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漳州·十大民生实事评选”民生实事案例持续征集中!
从2016年,重磅推出首届“点赞漳州·十大民生实事评选”活动,至今差缺信已经成功连续举办了多届评选活动。活动通过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漳州市各县(区)、市级行政职能部门“为民办实事”的作为和成效。同时,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扮卜与投票,获得漳州上下广泛认可与支持,并获得漳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点赞和批示,已成为聚焦时政、关注民生的品牌栏目。
活动通过客观的评选机制及强大的新媒体矩阵传播渠道,让百姓更进一步了解政府部门这一年做了哪些实事,成效如何;通过与广大网友的互动,也进一步传播网络正能量,进一步鼓励相关部门提高创新和服务意识,更好地推动为民造福的风气。
本届“点赞漳州·十大民生实事评选”活动民生实事案例,可通过参与单位(部门)自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以及网友推荐等形式参与,民生实事案例持续征集中:
主办单位: 中国地市新闻网联盟福建分会 &
征集范围: 面向漳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集2022年以来优秀民生实事案例、经典事迹、经典故事等。每个参与单位限报一个民生实事案例;
报名要求: 申报者(单位或团体)须提供具体的案例名称、明确理由,以及1500字左右的案例详细介绍,用于后续投票点赞及专家评审;相关图片或视频用于制作宣传资料;提供该案例的报道链接(如有);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 可将上述内容发送到漳州官方微信公众号“漳州”后台
报名时间: 截至2022年11月29日。
⑵ 老人饭堂申请条件
老人饭堂申请条件如下:
1、老人家食堂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导各街道(乡镇)委托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社会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助餐机构开设,居(村)委会也可依法开办,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开设时优先选择周边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社区食堂;
2、老人家食堂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配餐(指膳食的现场加工制作、二次加工或集中配送等)、就餐(指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集中用餐)、个性化送餐(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送餐入户,个人支付送餐费)服务。二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服务,居(村)委会免费提供场所;
3、各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设老人家食堂。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开设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每个居委会开设一家老人家食堂。鼓励农村地区探索符合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实际的模式。老人家食堂面向公众开放,重点服务老年人。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⑶ 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的应当严格遵守什么规定
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的,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要求切实 履行义务,同时设立自己的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大体如下,可酌情修改:
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法律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二十九条 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的,应当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并依法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养老机构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⑷ 养老院食堂工作好干吗
养老院食堂的工作,不太好干。因为养老院食堂虽然算是集体食堂,但是因为每个老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就需要做一些针对性的食物,菜品种类有点多,比如每天凌晨就要做煮鸡蛋、鸡蛋羹、热牛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