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到哪里交
单位在工资中直接扣除,在当地社保局交。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以省(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缴费基数上限:300%社平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60%社平工资。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市)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2、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3、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三)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按照目前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满15年,即必须满180个月。中间可以中断,不影响领取养老金,但如有中断,会影响养老金待遇。缴费满15年的提倡继续缴纳,多缴多得。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方法为当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可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自由选择并确定缴费基数,下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
缴费=缴费基数*20%*12
例: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2000,按照基数60%缴费
一年费用:2000*60%*20%*12=2880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对于对应的缴纳基数也有些许差别,主要是根据工资标准来确定,在岗职工和下岗职工也是不同的,具体缴多少需要询问当地社保局,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有中断的,可补缴或者续缴。
② 什么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5年3月31日,《通辽市人民政镇册府转发的通知》(通政发〔2015〕23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祥旅链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谨孙养老保险。
③ 内蒙通辽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以全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 80%、90%、100%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为20%。年缴费额依次为5150.4元、6009.6元、 6868.8元、 7725.6 元、8584.8元五个档次 ,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法律依据:《关于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5号)的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仍分别执行0.5%。
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6号)中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指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下同)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阶段性降费期内,费率确定后一般不作调整。
三、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
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
(一)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上年度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二)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上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四、缴费政策衔接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单位补缴2019年4月30日之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